| |
首页 淘股吧 股票涨跌实时统计 涨停板选股 股票入门 股票书籍 股票问答 分时图选股 跌停板选股 K线图选股 成交量选股 [平安银行] |
股市论谈 均线选股 趋势线选股 筹码理论 波浪理论 缠论 MACD指标 KDJ指标 BOLL指标 RSI指标 炒股基础知识 炒股故事 |
商业财经 科技知识 汽车百科 工程技术 自然科学 家居生活 设计艺术 财经视频 游戏-- |
天天财汇 -> 股市论谈 -> 下个月就是我期货股票二十年的日子了 -> 正文阅读 |
|
[股市论谈]下个月就是我期货股票二十年的日子了[第219页] |
作者:血盔甲 |
首页 上一页[218] 本页[219] 下一页[220] 尾页[2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未来三年职业规划(2019--2021) 1. 金融交易: 进行中,现在的重点。 2. 法律服务:放弃。 3. 教育培训:放弃。 4. 金融交易+法律服务:规划中,未来重点之一。 5. 法律服务+教育培训:放弃。 6. 金融交易+教育培训:规划中,未来重点之一。 7. 金融交易+教育培训+法律服务:应该是焦点,但不清楚具体的岗位和方向。 |
被市场虐待已经很习惯了, 估计不是亲生的。 放弃CIIA,顿时感觉没有事情做了, 允许自己发呆三天。 |
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001证券投资基金法 002合伙企业法 00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00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005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 006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007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007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008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008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009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009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009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 010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011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012《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 01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014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喵都是妖精。 你流量喵,不吃猫罐头,不吃小鱼干, 一定是外面有人了 |
前几天果然被我看到了 |
还是我的小狗咪咪比较乖 |
防线已被突破。 40手的确太多了,再忍耐一下。 可以减仓到30手。 |
2018/12/27 今日没有交易。 |
减仓2手多银,减仓20手多银t+d,回笼19万现金。 等明年2月份先积蓄完成20万现金, 然后每个月工资增仓1手多银。 目前持20手多银,50手多银t+d, 相当于10倍合约多银35手, 非常激进的进攻状态。 |
|
网络文摘:特朗普又“炮轰”美联储 就在美联储关键的政策会议前夕,美国总统特朗普对其“甚至在考虑”再次加息提出猛烈抨击,并暗示由于通胀处于低位、且美元强劲,美联储没有理由采取行动。 特朗普在推文中说:“美元非常强劲,几乎不存在通胀,外部世界一片混乱,巴黎在燃烧,中国在处于下坡,美联储甚至还在考虑再次加息,这令人难以置信。 ” |
2019年主要的工作安排: 1. 日常工作:私募基金合法合规,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操作。 2. 日常工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培训,创立自己的名牌培训课程。 3. 期货交易:每日交易。 4. 金融律师:精熟合同法,基金法,合伙企业法三部法律及相关业务。 其中培训部分,2019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日常工作要求的培训: 1.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培训系列课程 2. 企业经营模拟系统 第二部分:特色课程: 1. 期货实战---天堂还是地狱 2. 交易心理探究----一个人的战争 3. 你们,都在通往监狱的路上---中国企业家最危险的十宗刑事罪 2019年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逐步完成自己的特色课程的课件和讲义。 |
领导力和企业文化培训课程, 我准备写一个案例:乐视网。 乐视,联想,融创,恒大, 四个完全不同文化的企业, 跌宕起伏。 贾跃亭,孙宏斌,许家印, 三种完全不同的领导力类型, 地狱天堂。 这故事讲起来一定非常有趣,感人。 加上股票价格图,很多事件中的新闻图片和报道, 应该非常有趣,非常有用,非常吸引。 |
2018/12/18 1. 今日减仓2手多银,减仓10手多银t+d。 2. 持有仓位:20手多银,50手多银t+d。 3. 账面总资产36万,其中持有现金19万。 |
隔夜原油大跌,内盘多头很顽强。 今天晚去公司一小时,看有没有啥便宜货。 没有看到崩盘的品种, 比较失望。 不能够着急, 不需要着急, 现在持有多银相当于标准10倍合约的35手, 这是有屎以来, 本人白银最高的持仓。 |
没有花头,很失望。 全部撤单,10万大军返回银行。 原油的边际作用快速消退。 现在持19万现金, 安静地等待,白银的机会。 为财富而战,为未来而战,为自由而战。 |
参加了公司最高层会议,两个合伙人修正了老板的2019规划, 培训只是作为公司平台的一个模块,而不再主动进入政府培训体系。 这样2019我的工作培训任务几乎就没有了。 重新修订自己的2019规划: 1. 日常工作:私募基金合法合规,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操作。 2. 期货交易:每日交易。 3. 金融律师:精熟合同法,基金法,合伙企业法三部法律及相关业务。 |
网络文摘:镍 |
2018/12/19 1. 今日建仓2手多橡胶。 2. 持有仓位:20手多银,50手多银t+d,2手多橡胶。 3. 账面总资产36万,其中持有现金15万。 |
今天外出培训,必须认真,老板付的学费。 白银昨晚可惜,什么好处都没有捞到 短期搏击失败。 看走势再看如何应对。 |
2018/12/20 1. 今日清仓2手多橡胶,增仓5手多银。 2. 持有仓位:25手多银,50手多银t+d。 3. 账面总资产36万,其中持有现金16万。 |
白银涨了回来。 清仓多银t+d。 然后等机会将多银仓位降到20手。 20手很多很多了。 持20手多银,持20多万现金, 这是非常舒服的状态。 |
原定军规持仓不许超20%。 现在持仓居然一直超过70%。 市场一巴掌就能把我击溃的 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本帅就此立下规矩: 未来六个月,持仓绝不允许超50%。 六个月之后,回归正常,基本持仓绝不允许超20%, 只有盈利状态下可以扩仓, 扩仓部分严格止损。 |
准时赶到学校,一直要培训到周三,周六周日也得上课,可怜。 夜盘减仓5手多银。 目前持20手多银,22万现金, 账面总资产接近37万。 2018年两次重仓失败, 年底结账只净赚10万,30%的利润。 |
局面越来越有利了。 空头发力啊,打掉商品多头的小腰子。 等待哀鸿遍野的时刻。 2015年赚个10万是不错的, 2016年赚个10万是可以的, 2017年赚个10万很一般的, 2018年赚个10万有问题的。 四年才40万,当然40倍还是不错的。 2019年至少应该要200万的, 我觉得。 |
目前一切可控,不要再把一副好牌打烂了, 猪头啊。 |
2018/12/21 1. 今日清仓50手多银t+d,减仓5手多银。 2. 持有仓位:20手多银, 3. 账面总资产36.6万,其中持有现金22万。 |
9点准时上课,虽然是周六,下雨的上海的周六。 昨夜建仓2019中长线,好像急了一些。 五个品种选三个。 昨夜减仓5手多银, 建仓5手多棕榈,2手多橡胶。 目前还持有15手多银,依旧处于攻击状态。 2019基本仓位:10手多银,5手多棕榈,2手多橡胶。 然后耐心等待市场的选择, 10万资金扩仓主战的品种。 |
美联储是白痴。 特朗普应该解雇这饭桶。 12月不加息,本帅30手多银都可遥看百万了 现在, 一切还得从新布局,从头推进。 明年的目标:200万。 |
今天初级班结束, 老子创立的企业,在模拟平台上破产了。 明天开始中级班, 这个系统还是很有趣的。 作为企业老总, 本帅的责任就是鞭挞四个副总进行极限的投资和产能扩张, 有病啊, 不在模拟中破产, 难道你让我现实中破产啊。 结果,每股亏损30元。 我早就知道我还有中级班,下一个阶段老实一点,按要求来。 如果我培训的话,还需要制作大量的课件, 将系统的参数和内部逻辑解释清楚。 |
下周一开始为2019而战。 今年5月份突破30万,奖励了自己一块梅花表。 明年实现200万,奖励一块劳力士。 我觉得, 我还是有希望的。 |
2017年至少知道因为多镍失败,只赚了10万。 2018年没捕捉到任何机会,勉强赚10万。 放眼2019,要全力一搏了。 可以输, 可以死, 不可窝囊。 如果不是中金所冻结了我股指期货建仓资格, 秉着政策底已出现,技术底不远的理念, 应该亏损近10万了。 今年最后几个月, 商品期货的几万没有赚到,股指期货的10万肯定亏出, 那么2018年终就只有20万了。 好险, 妙极。 |
给合作者发简历,期货写明2018年底资金恢复到40万。 原本想夸张一下到60万。 后来还是放弃了。 哎, 不说谎,还真不容易。 不过, 这次我算是做到了。 |
曾经20手多棕榈,觉得5200很公平了。 现在已经破4200了。 血流成河之后,再度建仓 选1909开始建仓6手。 目标长期投资20手,当然是在橡胶和白银战役结束后。 下周年底了, 需要将2018年的操作品种做一个总结。 一年度几乎没有抓住什么大的机会, 亏损最多的还是棕榈。 橡胶得到一波涨停,然后又亏损出去,处于持平状态。 好在股票买入乐视网,有了近4万的利润, 使得2018勉强盈利近10万。 |
可惜,由于胆怯和无能, 2018波澜壮阔的乐视网行情,只抓住了一小波。 还有一个深刻的教训就是空苹果, 这么好的机会, 由于自己信心崩溃,居然大幅亏损后割肉退出。 |
2018/12/24 1. 今日减仓5手多银,建仓6手多棕榈油,建仓2手多橡胶。 2. 持有仓位:15手多银,6手多棕榈,2手多橡胶。 3. 账面总资产36.8万,其中持有现金18万。 |
今天自拍了几张 |
长相嘛,看习惯了就好。 我剃光头后,当晚就在公司群里打了招呼。 自己舒服 , 不过,感觉是差了一些。 习惯就好。 现在一照镜子,第一反应:谁这么丑? 然后才意识到,哦是我啊。 明天圣诞了 , 可圣诞也改不了我的丑啊。 |
这些给2019的自己的。 我投入最多的就是买书。 好多好多好多。 百万年薪计划完成了第一阶段:具备基本资格。 现在进入第二阶段:培养独特优势。 |
昨夜盘平仓2手多橡胶盈利2000, 之后橡胶后急跌,今天重新建仓2手,又降低了6000元成本, 这非常舒服。 减仓5手多银, 完成2019年布局。 主攻品种由市场从银橡胶或棕榈中选择 。 控制风险必须是第一位的。 现在总资产36.1万, 目前持有20多万现金,2019年1月份后可以有22万现金, 下一个操作, 就是主攻品种明确后,投入10万扩仓。 |
市场提供了结束多银决战的机会。 可以更平衡地持有组合。 不过很看好白银 。 看看有没有在风险可控,品种平衡的前提下, 扩仓多银的机会。 白银2019年期待的两个选择: 1. 条件成熟可以恢复决战白银模式。 2. 平衡状态下以白银作为主战品种。 |
2019年两条军规: 1. 只做多,不做空。 2. 半商品,半白银。 2019年起步的持仓:10手多银(7万),8手多棕榈(4万),2手多棕榈(4万) 同时持有现金20万。 等待市场提供主战的品种, 或者条件成熟,恢复到决战白银模式。 |
2018/12/25 1. 今日减仓5手多银,增仓2手多棕榈油。 2. 持有仓位:10手多银,8手多棕榈,2手多橡胶。 3. 账面总资产36.3万,其中持有现金21万。 |
当老板,普通人都是积累了几年十几年的资源,然后惊险一跳。 3年后,俺也跳。 跳是一定要跳的。 当老板很威风的, 而且容光焕发,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当然,普通人当老板,至少80%以上破产。 不过, 在期货里破产惯了, 对风险的认识和控制应该更深刻。 |
这只鸡,就这么下海了 |
原集团老总的案子快要结案了。 他有能力积聚起普通人几十亿的资金, 可惜, 他没有能力实现对这些人的承诺。 如果自己真的野心勃勃, 如果自己能说服当时的老总, 动用这几十亿资金, 找到合适的市场,锁定合适的品种, 在商战中呼风唤雨, 那也将是一番好风景。 拥有几十亿资金的企业, 是不可能被别人打败的。 原来集团的老总败了, 四年风光之后, 已经成为阶下之囚, 他是败给了自己。 |
我是要呼风唤雨的, 只是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 只是选择了一条熟悉的路。 不想做在风口起飞的猪, 只想成为务实的将军, 慢慢积累起胜利的筹码, 然后, 踏上自己的征途。 |
原集团的本质就是互联网理财,P2P, 当然, 每家公司都有精彩的包装。 集团不再聘用我了, 贪心愚蠢的自己,原本还想在集团再过渡一年的, 于是从2017年7月开始,只能出去求职, 这一年半非常艰难,非常困苦,非常动荡。 但是, 即便在最困难的时候, 对于互联网理财公司提供的职位, 我一概拒绝。 几年风光,到了还债的时候了, 风险之大,不可想象。 |
白银t+d走势很强,已经失去了价格优势, 而且一直是多支付空。 耐心等待建仓机会。 |
昨天培训结业照。 目前为止,我一直是个配角。 哈哈 (下面省略5万字) |
2018/12/26 今日没有交易。 |
网络文摘: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作者: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企业和个人财富积累呈现出数量迅速增长、规模日渐扩大的趋势,推动了民间投融资市场的繁荣发展。 但是,国家法律、行业自治等制度性规范的严重缺失、滞后与民间投融资的盲目冲动、无序发展之间矛盾突出,导致繁荣的民间借贷市场中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制度、行业规范的漏洞进行非法集资,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甚至骗取资金,严重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非法集资通常与民间借贷紧密关联,刑事法律关系往往与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受集资参与人最大限度挽回“投资损失”诉求博弈,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维护稳定工作压力的双重影响,问题类型复杂,处理难度较大,考验实务者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智慧。 一、问题类型梳理 笔者就南京地区法院在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涉犯罪民事合同效力问题进行梳理,根据刑事案件类型、合同内容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将该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集资参与人以现金参与集资,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2.集资参与人以现金参与集资,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3.集资参与人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并以自己名义将借得款项参与集资,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4.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约定,集资参与人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借得款项作为集资参与人参与集资的款项,集资人除了支付其与集资参与人约定的资金使用利息外,还替集资参与人支付银行、职业放贷公司的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5.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约定,由集资参与人将自有房产的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交给集资人,集资人以自己名义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并以集资参与人的房产作抵押,借得款项作为集资参与人参与集资的款项,集资人除了支付其与集资参与人约定的资金使用利息外,还替集资参与人支付银行、职业放贷公司的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6.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约定,集资参与人将自有房产过户给集资人,集资人以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集资人向集资参与人以及银行、职业放贷公司支付相应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7.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约定,集资参与人以自有房产为集资人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作担保,集资人以集资参与人为其担保的借款额度为集资款项,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相应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8.集资人在与他人的担保借款中,担保人要求集资人提供反担保,于是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约定,集资参与人以自有房产为集资人的上述担保借款提供反担保,集资人以集资参与人反担保的债权额为集资款项,向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9.集资参与人A向集资人提出,其出借资金的前提是集资人必须提供房产抵押;集资人遂向集资参与人B提出,B以自有房产为集资人与A的借款作抵押,集资人以抵押款额为集资款项,向B支付利息。 后集资人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集资人与A、B签订民间借贷合同、A与B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二、涉经济犯罪合同效力认定的争议观点 目前,关于涉经济犯罪合同效力认定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绝对无效。 即认为刑法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集资人的借款行为在刑事上构成犯罪,触犯了刑法规定,必然也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无效合同的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 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1号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借款人的借款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构成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出借人起诉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保证合同无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保证人的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相对无效。 集资人的借款行为在刑事上犯罪,在民事上,应认定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构成欺诈。 该欺诈行为损害的是相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故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合同可撤销。 认定合同为可撤销,将决定合同有效与否的权利赋予受欺诈方,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也体现了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第三种观点,区分情况认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已因同一法律事实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为犯罪,且民事纠纷案件与刑事案件主体一致,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不宜一概而论。 第一,刑事判决生效在前、民事判决作出在后的,如讼争的民间借贷已被认定为属于犯罪事实的,为避免刑民判决发生矛盾冲突,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宜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第二,民事判决生效在前、刑事判决作出在后的,宜以“刑民并行”的方式维护生效民事判决的既判力。 第三,刑民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被告人的刑事犯罪事实与借款人的民事借款事实并不重合,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也不重合,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第四,对构成集资诈骗的民间借贷合同,可考虑认定其为可撤销合同,赋予受欺诈方撤销权,以认定借贷合同有效与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或构成犯罪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出借人起诉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受理,应当在认定主合同效力的前提下,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雷新勇认为,经济犯罪是否能直接决定合同效力,应当根据相关经济犯罪中犯罪分子订立合同的目的即犯罪目的有所区分,如果犯罪目的即犯罪人缔结合同的真实意思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则其为达此目的而采取的合同行为在民事法律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即属此类;如果犯罪目的即犯罪人缔结合同的真实意思并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只是因其与相对人的交易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则应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款来认定双方交易行为的效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即属此类。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1期发布的公报案例“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中,明确了“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当然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效力。 ”在该案中,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认定在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起草的《关于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征求意见稿”)中,仅就“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民事合同的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为对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情况下民事合同效力问题如何处理未作出规定,且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上述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情况下民事合同效力问题的处理有三种方案: 方案一,“行为人通过签订合同手段实施诈骗,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定罪处罚后,对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合同相对人与行为人恶意串通的,或者合同相对人明知合同违法仍签订合同的,案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应当依法认定该合同无效;(二)合同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同系受欺诈而签订,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案件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且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合同相对人未提起合同变更或者撤销之诉,主张合同有效,案件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方案二,“只要行为人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后,对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为无效。 ” 方案三,“行为人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后,对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订立的合同不因行为人被判处刑罚而认定无效。 但合同相对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或撤销之诉。 ”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涉经济犯罪合同效力的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那种不分具体情况,只要行为人构成犯罪即认定民事合同无效的观点是不认可的。 三、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原则 笔者认为,对于涉非法集资犯罪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将刑事判决的结果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唯一、绝对依据,在实践中应当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各自职权原则。 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查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其定罪量刑,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厘清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是否支持的判决,二者职权的范围、内容、目的各有不同,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应当相互兼顾,但不能代替包办。 在刑事审判中,法院无主动审查涉犯罪民事合同效力的职权,集资参与人也无申请法院认定相关合同效力的程序途径,因此,刑事审判应仅就涉犯罪民事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查明并在事实认定中作客观表述,不应就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认定。 集资参与人若对相关合同效力问题有异议,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当事人选择原则。 集资参与人就涉非法集资犯罪民事合同的效力问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对诉讼请求的内容有选择权,其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有效,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亦可以请求撤销、变更合同,法院不能依职权直接判定合同无效。 第三,依据民法判断原则。 集资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不是认定相关民事合同效力的当然依据,认定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及其他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行为当时判断原则。 判断一个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表现作为判断依据,而不是以事后的状态作为认定标准。 如,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双方对款项出借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能以事后集资人向更多集资参与人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认定上述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而无效。 四、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的具体规则 关于问题1 笔者倾向于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观点,理由如下:第一,民间借贷合同的签订是集资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会导致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受到损害的后果,而积极追求这种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但是,集资人与每一个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主观上是基于使用资金的目的,借款并按期还本付息是集资人的真实意思。 第二,民间借贷合同未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集资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即若干个民间借贷行为的总和才构成犯罪,上述犯罪行为与单个民间借贷行为并不等价。 从每个民间借贷合同签订的当时来看,该合同并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因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一律无效。 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由集资参与人依其个人的意愿,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主张有效、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无效,或主张可撤销、可变更,由相关受案法院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民法规定作出判断,而结论也并非唯一。 由此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中,集资参与人是否为被害人;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中,法院是否应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判决责令被告人将集资所得款项退赔给集资参与人。 对于第一个问题,实践中有正反两种观点,甚至有观点认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的行为性质相同,均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只是法律未将将其定义为犯罪。 笔者认为,刑事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集资人的犯罪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该行为本身不产生集资参与人集资款受到损失的直接后果。 导致集资参与人集资款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集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完成之后,其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 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中,集资参与人并非被害人。 对于第二个问题,实践中的惯常做法是引用《刑法》第六十四条,在判决主文第二项中明确“责令被告人XXX退出违法所得,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这种裁判方式是建立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集资款是违法所得、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自始无效作出的前提之上,但根据上文的结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民间借贷合同并非因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一概无效。 而在合同当事人(集资参与人)未主张权利、表明诉求的情况下,刑事判决径行认定所有民间借贷合同一律无效,并强行要求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返还财产,实际上是侵犯了合同双方当事人民事实体和程序权利,实为不妥。 因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法院刑事判决应当仅对作为被告人的集资人定罪量刑,不应对涉案财物的处置作出结论,集资参与人对合同效力、财产返还提出异议的,应告知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至于实践中此类民事诉讼的处理,可参考集团诉讼的方式进行,本文不再赘述。 关于问题2 笔者赞成最高法院征求意见稿的第二种方案,即合同无效。 理由如下:第一,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表明法院已经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因此其在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内心的真实意思并非是借款并按期还本付息,而是非法占有集资参与人的财产。 因此,按照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并未达成一致,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第二,集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第三,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向集资参与人(被害人)返还财产,而返还财产的前提是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最高法院征求意见稿的第一、三种方案会使在先的刑事判决与在后的民事判决产生冲突,不尽合理。 第四,如果集资参与人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集资人的民事案件判决在前,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刑事判决在后,那么刑事判决应当径行对在先的民事判决进行纠正,而不应当基于维护民事判决既判力的考虑认定合同有效,否则会造成刑、民判决的冲突,以及判决执行的困难。 关于问题3 笔者认为,(1)集资人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刑事判决的影响,由合同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2)集资人若构成集资诈骗罪,则①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②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与集资人的集资诈骗犯罪无关,相关合同效力由合同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关于问题4 笔者认为,问题4与问题3的区别在于集资人替集资参与人支付本应由集资参与人支付给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的利息,上述行为是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对集资款使用成本即利息的约定,不影响相关合同效力的认定,认定标准同问题3。 关于问题5 笔者认为,(1)集资人向银行借款,集资参与人作担保的情形。 首先,因为银行不属于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对象,所以集资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不受集资人构成犯罪的影响,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 其次,①若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于集资人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行为,则集资参与人与银行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亦不受集资人构成犯罪的影响,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亦应认定有效;②若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可以认定集资人通过使用诈骗手段使集资参与人提供房产担保,在该情况下集资参与人与银行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为受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合同效力取决于银行是否善意,即银行对集资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是否知情,若银行知情,则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无效;若银行不知情,则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集资人向职业放贷公司借款,集资参与人作担保的情形。 ①若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集资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集资参与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均不受集资人构成犯罪的影响,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均应认定有效;②若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a.集资人对职业放贷公司使用诈骗手段,即职业放贷公司是因集资人的诈骗而借款的情况下,集资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集资人构成犯罪而无效,集资参与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亦无效,集资参与人为集资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的借贷合同提供有偿担保,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b.集资人未对职业放贷公司使用诈骗手段,即职业放贷公司并非因为被集资人诈骗而借款的情况下,集资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不受集资人构成犯罪的影响,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借贷合同有效,集资参与人与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属于受第三人(集资人)欺诈订立的合同,合同效力的认定同上。 关于问题6 笔者认为,该问题的本质是集资人向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借款,由集资参与人作担保,认定思路同问题5。 关于问题7 笔者认为,(1)若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也不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合同应当有效;其后集资人与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如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均应认定有效;(2)若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在集资参与人受到集资人诈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应当认定无效,但物权变动已经发生,且其后标的房产又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应当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产权转让的行为有效;其后集资人与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签订的借贷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取决于集资人是否对银行或职业放贷公司使用诈骗手段,若未采取诈骗手段,则相关合同有效;若采取了诈骗手段,则因集资人提供了有效抵押物,可在合同相对人申请的情况下,认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关于问题8 笔者认为,(1)若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实际上是关于集资参与人提供有偿担保的合同,虽名实不符,但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其后集资参与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亦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亦应认定有效;(2)若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则集资参与人因受诈骗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其与担保人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属于受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合同效力取决于担保人是否善意,若担保人对集资人的诈骗行为不知情,则反担保合同有效;若担保人明知集资人是采取诈骗手段欺骗集资参与人提供反担保,则反担保合同无效。 关于问题9 笔者认为,(1)若集资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人与A、B签订民间借贷合同、A与B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不因集资人构成犯罪而受影响;(2)若集资人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人与A、B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因集资人的诈骗而无效,A与B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是在B受到集资人诈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属于因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合同效力取决于A是否善意,若A明知B是因受集资人欺骗而签订合同,则房产抵押合同无效;若A对B受集资人欺骗而签订合同不知情,则房产抵押合同有效。 声明:本文来源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仅供学习 |
网络文摘: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据悉,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 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 那么,2018个人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华律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集资诈骗刑罚处罚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 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
网络文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人,如仅限于单位内部人等,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的。 二是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但其采取的方法是违法的,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争揽储户,违反中央银行的利率规定,采用擅自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利率政策,扰乱金融秩序。 所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通过存款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吸收公众存款,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目的的行为。 如有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资金互相组织吸收公众的存款,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分配利息,而是以一定的利息进行支付的行为。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累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累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是以储户为单位对本罪立案标准进行量化。 无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时间的长短,只要个人累计吸收储户30户以上、单位累计吸收储户在150户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3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局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包括无法返还存款人的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至于非法吸收存款时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部分,由于存在不合法性,不应当计算在直接经济损失之内。 |
网络文摘:个人工作室 工作室不是一个空间概念,而是一种工作状态。 工作室是创造、独立、自由、个性等精神的完全张扬,是一个更人性、更效能、更先进的工作状态。 而公司则不是,在这些方面,公司是有限制的张扬。 工作室所有者掌握精湛的技术技能,基本能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不用去到专门的企业去上班,能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服务所收费用除了渠道来源方占有相应的报酬后基本为个人所得,经济上拥有独立的掌控权,属于多劳多得的经济分配原则,技术方面也能在相应的业务接触中得到一定的升华。 第一,注册工作室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核准名称——申请登记——办理税务。 先自己想好几个名字(工商部门叫商号、字号),一个主要要用的,其它的是预备那个主要的有人使用后备用的。 去工商部门查询核准(一般20元钱),不用排队的话,不用20分钟就行了。 得到核准的商号后,持核准通知书和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合同(自有的话,复印产权证和同时持原证。 )直接去当地工商局就办理登记就行了。 第二,对个人用户需要那些要求?比如:工作室的地点,大小等等。 对于适合办公的地方的话,大小没有限制(当然不能小到无立足之地)。 至于地点,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不批准在居民楼里面的开的。 因为,你申请登记后,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会上门核实场地情况的。 你搞得定的话,在居民楼也没有大问题。 第三,一般注册一个工作室需要交多少钱? 一般的工作室都是个体户的啦,不需要任何注册资金的。 但登记好后领证时要几百元费用。 要是你符合工商局减免条件的话,就可得到减免。 第四,从注册到证书批发下来,需要多长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门(具体位置可问当地的工商局)办理一个印章准刻证,就可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一个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了。 然后执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如果不销零售商品,不用到国税局登记。 办理登记后,再办理发票领取手续,就可领取发票了。 同时,持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中国银行)帐户管理部门(具体地址也可问工商局)办理一个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之类,就可以在你方便的商业银行开一个工作室的基本账户了。 |
夜盘谨慎,只增了2手多棕榈。 看原油大涨如何影响橡胶和棕榈走势。 白银不错 等待完成调整后, 加倍扩仓的机会。 |
每天唤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外盘的行情。 不能想象没有期货的生命 缘分啊 洗澡, 然后,上班。 路上看看一周不见的小猫咪咪。 |
下午又到行政服务中心。 先等2个多小时,然后修改资料三次。 乱,俺是做期货的 又不是专业办理变更登记的。 和企业的四个合伙人一起, 排队,电脑上修改,打印, 然后 排队,电脑上修改,打印, 来回三次, 终于在关门前,完成了手续,拿到了收据。 创投企业就这点麻烦, 一会儿公司股东变更,一会儿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 没有安定的时候。 |
想降低仓位,保持四年连续盈利。 后来一想太可笑。 赚不到1000万,我就是废物。 人生没有10个亿,我就是失败。 这些小问题, 没有必要关注。 外面奔波了一天,没有办法计算今天的账面资产了, 不过, 形势在变好,资金至少突破了37万, 关注白银橡胶和棕榈如何组合出 一个创奇。 |
2018/12/27 1. 今日增仓2手多棕榈油。 2. 持有仓位:10手多银,10手多棕榈,2手多橡胶。 |
昨夜盘清仓了2手多橡胶,保证金太贵了。 同时增仓了5手多银。 现在最关注的就是棕榈了。 2019年看能不能在白银,橡胶,棕榈,棉花,铁矿石,镍的组合和选择中, 赢一个 传奇 |
昨夜盘增仓的5手多银是1912, 一般白银6个月都是升水100点, 而现在只有60点, 于是又多了一个建仓的理由。 第一个主攻的品种选择白银, 看看会有什么效果。 |
2018/12/28(2018年收官) 1. 今日增仓2手多白银。 2. 持有仓位:12手多银,10手多棕榈。 3. 账面总资产:38.7万,其中持有现金23万。 |
2018年7月31日:账面总资产32.6万 2018年8月31日:账面总资产36.5万 2018年9月28日:账面总资产39.7万 2018年10月31日:账面总资产36.5万 2018年11月30日:账面总资产33.4万 2018年12月28日:账面总资产38.7万 |
2012年年底: 账面资产52.3万. 2013年年底: 账面资产25.3万. 2014年年底: 账面资产17.3万. 2015年年底: 账面资产10.4万. 2016年年底: 账面资产25.8万, 2017年年底: 账面资产28.3万. 2018年年底:账面资产38.7万 |
抖抖霍霍,颤颤巍巍, 两次重仓被击倒, 最终以盈利10.4万接近最高结束2018。 周末结合实盘数据, 对2018做个总结。 |
|
2018年第一个实盘:红色不死鸟的交易数据 |
|
|
|
|
2018年第二个实盘:血盔甲的交易数据 |
|
|
|
|
2006年完成学业从德国回国, 然后开始了这12年期货征程, 从1万元四年突破百万,然后五年挣扎最后归零,到现在三年时间恢复到40万。 主要经历三个阶段: 1. 第一阶段四年时间(作为大学讲师,工资每个月补贴投资账户3000元): 2006年到2010年,从1万突破百万,只有自己的操作日记。 2. 第二阶段五年时间(作为自由职业者,期货账户每月补贴日常开销6000元): 2010年到2015年,从最高110万到几乎归零。 2012年开始网络记载具体交易细节。 3. 第三阶段三年时间(司法考试律师实习和求职,期货账户每月补贴日常开销3000元): 2015年到2018年,从1万到40万。 网络记载具体交易细节,2015年开始有实盘数据。 |
我离开下一次失业,只有6个月。 我离开下一次期货破产,接近无穷遥远。 所以,今天休息,明天休息, 后天开始, 继续自己的百万年薪计划。 2019金融律师安排: 1. 一月份二月份:合同法及其操作实务。 2. 三月份四月份: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及其操作实务 3. 五月份六月份:基金法及其操作实务 法律是我职业能力的一部分, 训练自己的实战的能力和技巧, 不谈什么思想,精神和理念。 |
冻坏了 |
|
2018年2月 广东,一男子在楼上将狗狗吊死, 事后放在桶里倒入热水脱毛,等记者赶到时狗狗已经被吃掉 理由仅仅是春节放假厂里看门狗没人管, 于是这只狗狗就死在了年关前。 其实每年临近春节,都有一批狗狗被丢弃或者被杀 回家过年的主人不愿意支付寄养费 最后就用狗狗的命来买单 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再贫不卖看门狗,再富不宰耕田牛” |
网络文摘:10位被裁员工亲述:潮水退去 我们为曾经的盲目买单 2018年12月28日 10:09 新京报 原标题:对不起,我被裁员了 出品:区块链真相&寻找中国创客 作者:王琳 贺树龙 刘景丰 裁员,成为了这个冬天的关键词。 裁员的企业不分大小,有市值百亿的上市公司,也有成立不到一年的创业新星;被裁的员工不论资历,有试用期未满的懵懂新人,也有征战多年的职场老炮;裁员后的反应各异,有人哭、有人笑、有人理解、有人闹……这个寒冷的冬季里,冷风劲吹,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我们走访了10位被裁员工,记录了他们亲历的裁员故事。 01 昨天还在天上,今天掉到地上 口述 | 张女士 工作7年 杭州 10月12日,我被公司裁掉了。 这是我经历过的第二家创业公司,这次只待了不到一年半。 公司名叫“快货运”,最开始做的是物流行业的车货匹配,你可以理解为物流圈的滴滴。 后来转型成为物流SaaS系统提供商,你可以理解为卖软件、卖服务。 还记得去年面试的时候,副总裁跟我说:B轮融资马上要来了,公司会迎来快速发展阶段。 不过,一年多过去了,融资一直没有到位。 最近,公司准备再次转型——做物流行业的金融服务,所以进行人员优化,要裁掉一部分人。 公司一共70-80人,10月12日第一天裁员就裁掉20多人。 每个部门都有裁员,被裁掉的基本是入职时间比较短的“新人”,留下来的大多是在公司时间比较久的“老人”。 裁员来得很突然。 12日早上,我被叫到会议室,业务总监和HR都在场,大意就是公司现在没办法盈利、只能进行调整,给的补偿是N+1。 聊完签字、离开公司,整个过程也就10来分钟。 有同事问年终奖还有没有,HR说——公司这个情况是发不出年终奖的。 当天的感受,一方面觉得很寒心,作为一家创业公司,最奇怪的是公司里有很多老板的同学和亲戚,这些人平时不多干活,裁员的时候倒是留下来了;另一方面也坦然接受,公司遇到困难、老板没办法,裁员也是正常的。 另外,因为业务不景气,离开前的很长时间也没什么活可以干,朝九晚五、挺没劲的。 我被裁员的事儿,没敢跟父母说,怕他们担心,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 跟我弟弟说了,我弟弟说——他们公司也在裁员。 现在回顾在这家公司的经历,来的时候是被融资啊梦想啊这些东西忽悠进来的,也希望自己能有所提升,结果并没有。 老板们说,在公司盈利前自己不从公司领一分工资,一开始觉得还挺了不起的,后来发现人家有车、有房,实际情况可能不是你表面理解的那样。 以后再也不信这一套了,讲梦想、讲奋斗可以,前提是钱要给够。 我在传统行业待过多年,现在感觉互联网行业像一个泡沫,公司稍有点钱,就带员工出国旅游、给大家各种福利,没过多久又要马上过冬、节衣缩食。 就好像,昨天还在天上,今天掉到地上了。 02 老板没想好,我们“牺牲”了 口述 | 肖先生 工作3年 北京 即便从摩拜离职,我还是非常喜欢和认同摩拜这家公司。 尽管创业公司很多东西没有那么完善,但这两年整个公司处在高速运转状态,我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了不可估量的成长和收获。 越是长时间的平静,暴风雨来的可能越强烈。 对这次的裁员,要说没有提前的预判是不可能的。 因为按正常逻辑,4月与美团合并后需要经历一波调整,大家多多少少都会觉得这个调整早晚是要来的。 但是实际在这八九个月里,我们和美团之间的沟通很少,更多是双方部门管理层之间零散的交流。 尽管也陆续有一些离职人员,但都是个别情况。 上周日(12月23日),胡阿姨(摩拜员工对CEO胡玮炜的称呼)对外宣布辞去公司CEO一职之后,有些消息灵通或者跟部门领导关系不错的员工,已经知道裁员的消息了。 大多数人,是在周一接到了这个正式的通知。 周一上午,公司通知我们有个关于个人工作的会议,所有员工务必参加。 在会上,美团来的一个负责人先是讲了一些公司发展的基本情况,然后宣布了裁员的事情。 裁员主要在市场和技术等部门,因为现在的阶段已经不太需要市场开拓了,另外技术部门也和美团那边重合。 而名单基本上由摩拜这边总监级的部门管理层来确定。 尽管公司内部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裁员数字,但据我所知,这次裁员的数量一二百人肯定是有的。 就像外界说的,当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转岗机会,但岗位基本上没有可操作性,大部分人也没有选择。 然后就是一对一谈话,告诉我们按N+1赔偿。 在知道自己是名单中一员的时候,说实话心里是震惊的,在公司两年最后得到这样的结果,心里觉得很累,有点不甘。 当初美团收购摩拜,是要布局出行领域,在生活服务上做延伸。 但是这九个月的时间里,摩拜和美团的内部沟通很少,而且美团对摩拜的调整迟迟没有进行。 一来美团上市的确耗费巨大精力,二来我们觉得,也可能美团对摩拜未来发展的方向还没有想清楚。 另外,被美团收购之后,摩拜的整体节奏慢了非常多。 一个明显的现象是,以前晚上十点、十一点办公室里还有很多人,现在八点办公室的人就走得差不多了,还不如原来十点那会儿的人气。 在我看来,胡阿姨的离职也是早晚的事儿。 如果她一直在摩拜,就没办法打破旧有的管理体制。 因为共享单车发展到今天,之前遗留的一些问题,以及她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外部的力量做一个突破。 比如一些在快速拓展时成长起来的管理人员,可能已经不能胜任新时期的管理岗位了。 调整,是一个迟早的事儿,我们成了牺牲品。 03 眼看气球膨胀到极点,然后破了 口述 | 杨先生 工作六年 北京 人力告诉我离职的时候,我还在办公室整理数据。 我在一家区块链媒体,叫“金色财经”。 12月初的一天,尽管行业已经凉到心里发毛,但我们部门还依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突然,人力把我叫到办公室,没有寒暄,开口就告诉我,今年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公司无力负担,让我准备一下,办理离职,当天就不用工作了。 我甚至都没有质疑的机会。 我以前一直在传统互联网公司,今年六月加入现在的公司,进入区块链行业。 可进公司没多久,原本谈好的薪酬,却给我打了个“八折”。 人力告诉我,我没有区块链行业工作经验。 而且特别让我恼火的是,还把我的实习期定为六个月,同样是因为没有行业经验。 好吧,我忍了,我进来也是看中了学习的机会。 当时的区块链,还是红透半边天,行业火到浮夸的地步。 怎么个浮夸法儿呢?说出来可能很多人不信,我来了公司后看到的真实一幕:一家在我看来并不入流的小区块链项目,找到我们这边,说要发一篇广告软文。 结果收费10个比特币。 当时的币价还在六万人民币以上,也就是说一篇广告要价60万元。 结果对方爽快地打币。 看得我都觉得对方是不是傻了。 而且像这种事情,几乎普遍存在,经常是一个打包宣传方案,就要15-20个比特币。 好日子没有持续很长时间。 9月,公司第一次裁员了。 当时正赶上一波比特币价格大跌,公司收入大减,于是就把一些创收能力低的岗位裁减掉。 裁完以后,领导说从此以后公司会稳定下来,甚至还带着剩下的人进行了一次团建。 谁也没预料到,这个所谓的“稳定”,也没超过三个月。 现在我甚至对区块链都失望了。 我感觉这个行业就像是一个气球,被一直鼓吹鼓吹,等膨胀到极点,然后轰然爆破,都不给你翻身的机会。 以后,我可能还会关注这个行业,但不会再回到这个行业工作了。 04 哪有什么至暗时刻,只是前方的光亮有点微弱 口述 | 刘女士 工作11年 北京 12月14日,我失业了。 我在职场打拼多年,以前在传统行业折腾,后来进入到了互联网行业。 2017年9月,我加入Kika,这是一家出海的创业公司,主营业务是输入法。 当时觉得出海是一个比较有前景的方向,因为在国内,很多领域都已经被BAT垄断了,创业公司想要有所建树还是很难的。 但在美国、印度这些市场,用户基数大、文化比较多元,有比较大的挖掘空间。 公司规模应该在200人以上,一部分在北京,剩下的分散在全球各地。 公司的全球用户数量超过5亿,营收主要靠广告。 这么多年运转得还不错,公司文化也挺好的,只是现在遇到了一些困难。 所以,当老板跟我聊裁员的时候,他说很抱歉,我也是理解他的难处的。 公司裁员的直接原因是,产品因为一些问题被Google Play下架了(编者注:谷歌下架猎豹移动和Kika Tech时称原因是“广告欺诈”),所以会影响到广告收入,公司肯定得做一些相应的业务调整。 裁员的消息来得比较突然,补偿标准要比N+1多,所以我觉得公司还是很人道的,也考虑到快过年了员工生活不容易。 老板说,他感动的是——有不少员工愿意降薪留下来。 我曾经发过一条朋友圈——我的职业目标就是办一场公司IPO的北京分会场的媒体发布会,老板和我说——希望这个愿望可以在Kika实现。 我走的时候,老板说,如果哪天公司发展的不错,要IPO了,他肯定会找我回去的。 不管能不能成真,我心里还是很感激的。 我在北京的这四年,也是我在互联网行业的四年,个人的成长很快。 我觉得互联网行业还是很创新的,现在只是遇到了一些暂时性的问题。 所以我还是会留在这个行业的。 被裁员后我和家人说了,我妹妹特意跟我说要坚强一点。 我有一些朋友,也在遭遇裁员,这个冬天就是这样的。 于我而言,从来没有失业的我,突然失业肯定算是一次中年危机,我也会在喝醉的时候哭着说我想上班。 但是我始终相信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会算数。 哪有什么至暗时刻,只是前方的光亮有点微弱,耐心等等,总会看见。 05 被裁当晚,我只睡了3小时 口述 | 达女士 工作3年 深圳 12月10号那天,快下班的时候,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具体说了什么我忘了,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我被裁了,就这么简单。 我在的公司是一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本身并不出名,技术老是出BUG,到现在一直没有成熟的产品。 和我一起被裁的人大约占公司总人数的30%,裁掉的有运营也有技术,我们部门被裁掉了差不多70%。 HR怕我保留打卡记录当晚把我从钉钉里弄出团队,以为这样我就没法计算我加班的时间了。 但我当晚已经把钉钉的内容截图了。 我要求按照N+1赔偿,这样计算,差不多得赔我2个月的工资。 还有,入职之后,有段时间加班是996,当时说996的同事年底补偿,原则是按照“工作日加班,超过8小时部分按1.5倍时薪,休息日双倍,节假日双倍”来算的,这些都加起来,差不多两三万的样子。 老板不同意我的赔偿要求。 离职证明也没有开给我,所以我这边就没有签署任何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而当初入职的时候是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的。 老板是年入数百万的人,开宝马7系,有钱的,就是人不行,非常嚣张。 所以,被裁那天,我非常生气,当晚只睡了3个小时,凌晨6点就爬起来了。 不过,我也算幸运,现在已经找到新工作了。 但目前,我依然没有拿到赔偿。 06 这是我遇到的最奇葩的操作 口述 | 颜女士 工作8年 成都 12月24日,我被裁了。 我记得是下午5点左右,我刚刚忙完圣诞和元旦的活动,HR就来找我了。 她说我试用期不合格,然后让我写离职申请书。 这家公司员工大概在200人左右,对外宣称C轮融了10个多亿。 因为是创业公司,拿到融资之后,人员规模大概扩大了有一倍。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不长,差不多4个月。 我是从大公司过来的,觉得自己的能力更容易在创业公司施展,他们背景还不错,所以我就过来了,到这边之后,我到手的薪水可能不到之前的一半。 辞退我的理由很可笑。 他们找了个大概一个月以前我已经交手出去的项目,告诉我这个项目11月的成绩不理想,所以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岗位。 另一个理由是我的个人事务太多了。 12月,因为家里老人身体的一些事情,我请了一天假。 再加上我今年打算考MBA,12月份我又请了三天假备考,加起来这个月总共请了四天假,这些可能是导火索。 告诉我的时候,我感觉很惊讶,我直接问他“我什么时候走呢”。 他说,“你手上工作交接完,就可以走”。 所以,我很迅速的在1个小时内盖完所有的章,就走了。 我要走的时候,试用期已经满了,但因为一直没有转正,并没有拿到赔偿。 不仅我个人,我们这批要走的人,全部都是试用期要满,还没转正的。 这家公司的人员流动率很高,因为是创业公司,很多业务还在探索,所以公司成立了一些新的事业部,基本上三个月一换,觉得这个事业部不符合预期就开掉你了,就这样基本维持在一个临时工的状态。 我当时离职的时候,就把我整个部门都砍掉了,和我同期进来的其他事业部的同事走了一半了,还剩不到三分之一。 我工作8年了,这是我遇到的最奇葩的操作。 07 每一次选择都有风险 口述| 田女士 工作3年 上海 大约一个月以前的晚上,我被人事叫去办公室。 她告诉我公司战略调整,我被裁掉了。 我在的是一家区块链咨询公司,名字叫“维优咨询”,是元界区块链的母公司,规模大约100人。 公司成立于2017年,起步比较早。 目前,除去咨询,公司还有一条公链,同时发展了交易所、量化业务,也会孵化一些区块链项目。 因为来公司时间比较长,工作态度也很认真,大家都觉得我比较安全,所以当时被裁掉的时候,我感觉很意外。 公司最初给我的赔偿我不同意,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我只要了本应该给我的赔偿金额的50%。 和我一起被辞退的20多个人中,有一些同事试用期还没有满,他们大部分是公司做新项目时招进来的,因为公司对项目不是很有把握,签的试用期都是6个月,方便在试用期没有结束的时候辞掉他们,这些人都是没有赔偿的。 剩下的工作6个月~1年的同事给了1个月的赔偿,还有一些人是工作1年~2年之间的,他们是酌情给的。 按照当时的约定,赔偿和11月的工资会一起在12月10号发给我,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只给了我很少一部分钱,这个星期我又有一笔大的支出,加上我买了房子,需要还房贷,生活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如果这个星期还没有把赔偿和工资发给我的话,我也打算和其他同事一起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我听说去年的时候,老板娘空降公司,裁了一些人,那些人后来去仲裁了,还拿到了赔偿。 但因为被仲裁过的公司是可以查到的,所以他们又换了一个公司主体,也更换了法人。 我是公司的牺牲品,但话说回来,每一次的选择都有风险,被裁没什么,该给的工资和赔偿不给,很糟心。 08 公司天天开人,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 口述 | 张先生 工作3年 杭州 11月7号晚上11点多,我收到了公司发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邮件,邮件里说当天不回复,就默认接受本条款。 那天,我正在杭州出差,负责趣学习的推广,就是让学生注册APP。 起初,我不是负责趣学习的,是后来被调过去的。 趣店这边,你每在一个地方干两三个月,他就会把你调到另一个地方,所以你的个人职业基本上每2-3个月清一次零。 我是去年11月份入职的管培生,那批管培生共700多人。 从我入职以来,他们就经常开人。 今年4月以来,整个风控部门和电商部门几乎全部都开掉了。 8月中旬,趣店把大白分期全国所有的本地店员(大约1000人)全都开掉,又把门店关了,车务也裁掉了一部分人。 天天开人,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再加上白天就有风声了,所以收到邮件的时候,我其实并不惊讶,随后大家就开始在群里商量:1、怎么跟公司谈18薪的补偿问题;2、邮件要怎么回;3、找懂法律的人问一下合同和仲裁的相关事项。 这样折腾到凌晨两三点吧,大家才睡。 18薪是当时招聘的时候,承诺给我们18万无责任底薪(月薪1万,按照18个月发),但是在劳动合同里只写月薪1万,并没有写发多少个月。 因为当天我不同意公司提出的方案。 11月10号,公司又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意思是你这边不同意也不行,我这边可以强制开除,他们要把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邮寄给我。 发完邮件之后,就把我的钉钉关了,邮箱也关了,然后我被调离岗位,就不再跟我接触了。 我们这一批被裁的大概有40来个人,我被裁的时候就差几天满一年,他们和我的情况差不多,趣店只给了我们N+1的赔偿方案,离职的时候,趣店还有900人左右。 我们走之后,趣店还在裁员。 11月20号,裁掉了200个管培生,这批人拿到了N+6.5的赔偿,这个赔偿是按照18薪折算的。 现在,经过几次裁员后,趣店从年初的3000人裁到现在只剩688人。 入职趣店之后,我几乎全年都在出差,工作也挺忙的,基本24小时工作,一周工作6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长10个小时以上。 我努力工作,却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我们去厦门找公司谈判,公司法务竟然说:“就是违法开除你们,你们尽管去仲裁,公司有时间陪你们玩。 ” 09 刚入职场,我就被上了一课 口述 | 曹女士 工作1年 北京 我所在的公司叫“兜趣”,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游戏,用户可以在App上玩麻将,输赢会在线下自行结算,所以对公司而言,规避了牵涉赌博的风险。 刚来的时候,对未来充满期待、饱含斗志。 每天早起上班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身边的同事也格外照顾我这个实习生。 2017年7月份,公司被转卖,身边小部分同事离职了。 慢慢地,员工的福利也缩水了,曾经随便吃、随便拿的零食也变成了扫码付钱。 不过心态还好,因为工作每天都很忙,经常晚点下班,时而连续通宵两三晚奋战,有时,周末还会来公司加班。 后来,公司在2018年10月份第二次被转卖,身边的同事被辞掉的太多,我也渐渐成了公司老员工,此时的福利待遇也是大大缩水,同事私下也是各种不满,心里有些伤感。 被裁员的那一天,我上班来的比较早。 有一个项目出了问题,我忙前忙后想办法处理。 下午,人事就找我说离职的事情,我当时心态就崩了。 更过分的是,HR说我蹭公司福利打车回家、说我不加班,我真的很生气,我说按劳动法周六上班得给我加班费,HR说那宿舍费我们得一笔一笔地算…… 各种拉扯争吵之后,我终于拿到了属于我的钱。 现在,我正坐在回家的火车上,收拾心情。 我没想到,我的第一份工作会是这样收尾的。 可以说,刚入职场,我就被狠狠地上了一课。 10 潮水退去,我们为曾经的盲目买单 口述 | 周女士 工作4年 北京 2018一整年,互金行业都在动荡和不确定中度过。 我在的是一家比较老牌的网贷公司,已经运营了整整6年。 甚至在年初3·15的一场活动上,我们还拿了一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业竞争力平台”的大奖。 可是从年初开始,一个接一个的网贷停业事件,让我们公关部很是被动,隔几天就要找媒体发个稿子,或者办个活动,告诉投资者我们平台还正常经营,不要慌张。 上边政策一收紧,我们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 我们总给自己打气,过了这段惶惶的日子就会好一些。 甚至连十分严厉的网贷整改大限也因为行业特殊一再推迟,我们觉得,希望还是有的,我们还有准备的时间。 10月中旬裁员的那天,太阳毒得很。 那天早上,我跟往常一样坐地铁到公司,甚至还迟到了几分钟,一路担心会被领导训。 到了公司,路过领导办公室,看到平日一直忙碌的他一上班就在自己收拾桌子。 我甚至还在心里调侃,领导这是要准备跑路吗。 过了一会儿,领导把我叫进办公室,递过来一份文件。 我打开一看,“清盘公告”几个字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没等我反应过来,领导说,这份文件需要我们公关部准备一下,三天后发布。 一周前,公司的财务突然收紧,让还没报销的账目赶紧报销,可没想到停业来得这么快。 当天中午,人力就给我们下发通知,下午领导组织开会,我们才知道公司资金已经很困难,无法继续运营。 随后人力称,在公司清盘后,只保留几名技术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由人力部门组织办理离职手续,办完手续的可以不用上班了。 至于补偿,几乎没有。 三天后,公司发布清盘公告,我的手机像炸了一样,来询问的信息多得让我回复不过来,有媒体,有朋友,有投资者,还有合作客户;有关心的,有骂人的,还有看笑话的。 对于关心我的人,我把信息回了个遍。 我那天甚至都没有心情吃饭,连化妆的勇气都没有,感觉整个人都没了尊严。 我甚至没有再找下一份工作的勇气。 现在的我,每天要么看看书,偶尔帮几个朋友做做代购。 尽管这段经历让我心生挫败,但我不怪公司。 在互金的风口上,钱就像潮水一样涌进来,很少人看到风险;潮水退去,我们就要为自己曾经的盲目付出代价。 |
昨晚公司聚餐,十几个人。 2018就算这么过去了。 |
千难万难,老板最难。 我们公司的问题就是没有短期的盈利项目。 只能耗着 老板日子肯定难过。 开了近一年了,资源和人脉非常多, 但是, 估计他积累了多年的资金,应该要耗光了。 只要有可能,老板肯定会支撑下去, 至于能撑多久,什么时候迎来转机, 只有天知道,他知道(?),我不知道(!) 我也不可能去劝说老板投些资金做期货, 现在到了关键期, 40万资金,再有个5倍盈利, 自己就自由了。 现在最大的风控,就是坚决隔离期货投资和职业的联系, 即便老板要投资期货, 我也一定是坚决阻止。 |
隔离风险是必须的, 让老板投资期货是不可能滴。 他一定会撑下去的, 至少明年, 我的工作还是有保证的。 不过, 期货再磨磨蹭蹭的,明年下半年职业风险又会很高了。 尽力吧, 本帅什么都不怕滴。 |
网络文摘:有意义的句子 1. 你,就是你的命运。 2. 我们曾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 我们曾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我们曾计较付出的回报,到最后才懂得,一切得到终将失去的,只能空留一抹浮名。 3. 不要嘲笑别人的疤,那只是你没有经历过的伤。 4. 不在生气时做决定,不在高兴时许诺言。 5. 该工作的时候就努力工作, 该休息的时候就放空自己, 赚钱不是因为爱钱, 只是这辈子不想因为钱和谁在一起, 也不想因为钱而离开谁。 6. 别把时间浪费在解释上,没有委屈就没有成长。 7. “所谓成熟,就是:你要习惯,任何人的忽冷忽热;也要看淡,任何人的渐行渐远。 ” 8. 多数人的悲伤不是因为自己失去了,而是因为别人得到了。 9. 所有的问题归结为两种:一种是没饭吃饿出来的;一种是吃饱了撑出来的。 10. 同事去一个小店吃麻辣烫,进门就见一老外冲着老板说:“blood,blood!” 为了显示自己的外语水平,同事赶紧跟老板说:“他要血,鸭血。 ” 这时,老外回过头来,幽幽地说:“我要不辣的……” |
周末评估(2018/12/30) 1. 目前持仓:12手多银,10手多棕榈。 2. 目前持有现金: 23万。 3. 2019年执行两条军规:只做多,不做空。 半白银,半商品。 4. 主要关注的品种:橡胶,棕榈,白银,棉花,镍,铁矿石,铜。 5. 期待的机会:决战多银,决战多棕榈。 6. 目前白银走势不错,看何时开始调整。 完成调整之后如果依旧保持涨势,加倍扩仓。 7. 多棕榈长线持有,亏损状态最多持有10手。 8. 其他品种如果尝试建仓,必须严控仓位。 9. 现金持有量不得低于20万,除非盈利加仓的条件成熟,则坚决加倍扩仓。 |
|
首页 上一页[218] 本页[219] 下一页[220] 尾页[2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股市论谈 最新文章 |
低位割肉,高位抢筹重复的小散命运! |
11月,我是亏货,还是赢家? |
我的短线成功率在80%以上。。。 |
如何用易经预测股市!百分九十的人都不知道 |
股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股市小白个人记录 |
我想放弃上学,做一个职业炒股人,现在很迷 |
仅仅记录一下自己,有时间的朋友也坐下来可 |
开贴讲缠论 |
请在这轮牛市中总资金翻了超过十倍的同学分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
股票涨跌实时统计 涨停板选股 分时图选股 跌停板选股 K线图选股 成交量选股 均线选股 趋势线选股 筹码理论 波浪理论 缠论 MACD指标 KDJ指标 BOLL指标 RSI指标 炒股基础知识 炒股故事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天天财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