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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为什么呼吁虐待动物立法会遭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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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那些说拍死蚊子踩死蚂蚁之类的就是在抬杠,还有说做绝育的,屠宰之类的。 我承认这些问题比较棘手,但一部法律在成立之初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不能因…
48小时不遛狗罚款2w;遛狗不栓绳不带嘴套拘留15天,罚款10w,赔偿小区所有人每人1w;遛狗不铲屎罚款10w,赔偿小区所有人每人2000;养狗在家里乱跑乱叫罚款20w,赔偿邻居每人每天5w... ...
这样的法我同意,并且申请尽快立法,或者先把我说的这几条立了先。
这玩意儿也能火,看我罚款多有人急了,分两种,一种是觉得我SB,搞笑评论像是个段子手,感觉是养狗的而且还出过这种事,一种是希望赶紧出台政策好好大赚一笔。
重罚可以让养狗的人自觉一点小心一点;让想养狗的人多考虑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养狗有没有能力交罚款;让受到这方面侵害的人有个补偿,还有这样也能减少给狗下药的,这一只只狗子都是财神爷啊,说不准哪天就给大伙发福利了,多好
想让狗的权益凌驾于人之上,不可能的,绝了这念头吧,想都不用想了。
另外好多评论都被系统删啦,想跟我吵架的就自己写回答,让你的回答能被我看见,把我整破防了我就跟你吵。
想想解决办法,别呲着个大牙嘟嘟嘟的,说出来的话啥也不是。
如果明天白天想的起来,我给你们看看我这晚上遛狗的人搞得地雷阵,全是狗屎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则笑话。
一个农民大叔在院子里干活,一个公职人员路过,问道:老乡,你都给猪喂什么?
农民大叔满不在乎地说:那还不简单,就是些剩饭剩菜、地里的烂菜皮之类的呗。
那人面色一变,严肃地说道:我是负责食品卫生监查的,我不能让你用这些垃圾来喂养以后会作为肉食产品的家畜,罚款500元!
又过了几天,农民大叔在院子里干活,又一个公职人员路过,问道:老乡,你都给猪喂什么?
农民大叔心生警惕,小心地回道:我会用海参、鲍鱼之类的既干净又美味的东西喂猪。
那人面色一变,严肃地说道:我是负责粮食储备监查的,现在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挨饿,我不能让你把这么优质的食材拿来喂猪,罚款500元!
又过了几天,农民大叔在院子里干活,又一个公职人员路过,问道:老乡,你都给猪喂什么?
农民大叔大声说道:朋友,我每天给猪十块钱,它想吃什么就自己买什么!
大家吃过狗肉吗?这个话题很冒犯是吧!苏州一个动物保护组织,总共对据说一名虐猫的李姓人士,找到之后进行殴打。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他们有什么权力去对一名公民,进行拘禁,暴力殴打,审讯,强令下跪等暴力手段呢。谁给的他们权利呢
大家现在深圳珠海两个城市,已经立法禁止吃狗肉了,这是在爱狗人士推动下成立的法案,请问立法的时候,我们不管你吃不吃,我都要禁止你吃狗肉的权力,为什么,那一部分人就可以推动立法,去禁止另一部分的行为呢。
知道目前为止被猫灭绝的动物有多少种?
答案是:已知63种
光在美国,2013年《通讯自然》杂志报道,当时每年被猫扑杀的鸟类在14-37亿只,69~207亿只哺乳类动物也死于猫爪下。
事实证明大部分根本不爱护动物,只是偏爱猫狗而已,就是偏心却打着爱护动物的旗帜。
在中国,由南京大学李忠秋团队的最新研究表明,散养猫和流浪猫每年被捕食的兽类高达36亿-98亿只,鸟类26-55亿只,爬行动物14-43亿只,两栖动物11-38亿只,鱼类16-35亿只,无脊椎动物16.1-49.5亿只。
这是一只流浪猫一年内因为虐杀的快乐杀死的动物,为什么没有人去呼喊它们的权益。
史蒂芬鹪鹩(jiāo liáo)是一种活过来几千万年的历史变迁的鸟,小型鸣禽,也是有记载以来,第一种被猫灭绝的鸟类,生活在新西兰的史蒂芬岛上,1894年一名叫大卫莱尔的守岛人带到岛上一只怀孕的母猫,这只猫凭借一己之力灭绝整个岛上的所有鹪鹩(jiāo liáo)。
整个地球每一个角落,都有被猫灭绝的种类,很多时候猫只是觉得好玩,并不吃他。
2021年2月份,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布了一份报告称,猫是该国多种哺乳动物灭绝的主要驱动力,这份报告称,澳大利亚有34种动物因为猫的捕猎而灭绝,另有74种遭受严重威胁。
不要这里用保护动物的名义去显示狭隘的偏爱了,说保护猫的时候,有谁想过那些鸟类,请记住一只猫等于一年390只小型哺乳动物,225只爬行动物,130只鸟。
可是这部分动物的权力为什么没有人去争取呢,无数个短视频里我们看到鸟儿被流浪猫扑杀,视频下面都是点赞,没有人生气。
在猫和人之间,为什么人的权力怎么就没有了。难道猫的权力也开始要大于人了吗。
还有多少次,那些爱狗人士,突然冲入某人家里,或者单位,对某些人进行殴打,拘禁,殴打虐待,甚至抢劫财产。
2019年四川,一名狗肉摊贩像某,被几名爱狗人士强行进入家中带走,进行下跪,扎针,打耳光,用钢管殴打。
这种事不是一件,是每年都在发生。怎么他们权力越来越大了,那另一部分人的权力怎么呢。
我记得小的时候,八九十年代我们看着西方爱狗人士干的事,觉得他们那些人好奇怪,可是社会转眼也开始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可是再看看西方,那些所谓的动物,环境保护组织,公然挡住马路,不让人们通过,他们去烧毁加油站,去破坏各种设施,最后发现他们背后是巨大境外基金给以支持,为他们最终目的服务。
今天我们看着西方闹剧犹如笑话,可是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就像当年觉得西方猫狗保护者不可思议,今天就在身边上演一样。
少数最能喊的人,他们折腾,大多数人的情绪就跟在他们后面走。然后你们利益和权力就莫名被他们夺走了,可是你们什么都没得到。
关于狗肉的问题,我可以不吃,但是你们那几个人最能折腾的人,甚至没有征询,就夺取了我们的权力。
现在他们还在继续闹腾,可是你的权力稀里糊涂就被某些人闹没了,前天他们以保护狗的名义禁止了其他人吃狗肉全力,有些西方有这个传统几千年了,就被剥夺了,今天是这个以保护保护猫的名义暴力殴打某个人,明天呢,他们又会过来剥夺什么权力呢。
还有以后保护猫狗的组织,就叫猫狗保护组织好吗,他们在侮辱那些真正保护野生动物的人。
再说一遍,强烈建议,那些只保护猫狗的组织,不准在叫动物保护组织了,我提议的。
因为我要知道,是谁以偏爱的名义去夺取我们的权力,夺取我们本来就不多的权力。
因为很多呼吁立法的人的逻辑能力还停留在这个层次。


鸡表示……立尼玛逼……
你要的不过是可爱动物保护法
我从法理的角度回答一下,为什么我国不会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的原因。
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明白了此前提,那么就应该明白,我国法律的底层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伦理的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
以此为基础,我国法律服务对象是具备意志的个体,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唯一具备意志的个体,因此社会主义法律只服务于人。鉴于此,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因为不具备完整的个人意志,因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完整。动物不具备意志,不能够成为服务对象,动物在法律上一般等同于财产物品等无意志物品。
如果想要成立反虐待动物法,首先要承认动物具备意志,是等同于人的法律个体,那么动物在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时,必须自觉主动承担法律义务,包括遵纪守法,爱国敬业,纳税,劳动学习等等,显然任何一种动物都无法履行法律义务,因此也不能享受法律权利,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动物不具备意志。
现实中的部分动物是以物品的地位受到保护的,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举的186种珍惜动物,其法律地位实际等同于国家财产,伤害虐待保护动物等于破坏国家财产,会受到刑事处罚。私人合法宠物的法律地位相当于个人私有财产,虐待他人合法宠物,相当于破坏他人财产,也会受到法律处罚。
我想很多爱猫爱狗人士提出的反虐待动物法的目的其实是从法律层次禁止反虐待猫狗等宠物,但是很遗憾告诉诸位爱猫爱狗人士,此类法律永远不可能立法。如同未出生的胎儿不具备意志,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我国堕胎合法一样,非私人合法猫狗等宠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虐待猫狗很多只能受到道德层次审判。
另外爱猫爱狗人士处于保护动物目的拦截狗贩的运狗车,甚至擅自“解救”猫狗,其实是侵犯他人财产。
补充:为什么不具备意志的个体不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服务对象呢?很简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石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律必然是唯物主义法律。
唯物主义认为人是唯一同时具备主观客观的个体,动物只具备客观不具备主观,是不完全的个体。如果将动物列为法律服务对象,那么同样不完整的客观,例如植物,矿物等也可以享有同动物相同的法律地位,那么伐木采矿也必将是违法行为,因为侵犯了客观个体的权利。届时,法律的实施必将大乱。所以法律服务的唯一对象只能是主客观具备的人。
再补充:我是从我国法律法理基础解释为什么不会出台反虐待动物法,这个回答同样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国堕胎合法。如果说法律是是一个枝叶茂盛的参天大树,那么法理基础就是最初的种子,树长成什么样子是由种子决定的,而不是说树的样子决定了种子。
因为他们只想保护他们想保护的。
甚至可以说,他们真实的诉求,不过是希望虐待动物的事情,不要传播到他们眼里,这就足够了。
你比如,反对虐待动物。
但是换个思路,猫只能吃肉,狗也吃肉。
那这些给猫狗喂食的人,算不算变相虐待动物?


这些鱼崽崽真可怜,得被活活的开肠破肚,取出内脏。
我。。。。我。。。。
妈呀!妈妈呀!!
晚上都要做噩梦了!一群小鱼崽崽会不会找我索命啊!
所谓的动物立法,就你们按照正常的思路来看。
觉得可行吗???
什么叫虐待?虐待什么动物算犯法?
就这两问题,基本扯不清
菜市场杀鸡鸭,都是先放血,还没死透,就直接丢开沸水里,开始泡温泉。
我就问你,这算不算虐待?
那有的人又会扯出宠物和食用动物做对比。
可是,你拿猫狗做宠物
有人就拿鸡鸭做宠物,还有人拿鱼做宠物,还有拿耗子的,甚至有些人拿蜘蛛,蟑螂,屎壳郎的都有。
那这算什么呢?
该吃还得吃,该杀还得杀。
未必,猫狗比鸡鸭蟑螂屎壳郎,要高贵?
还是说,只有你喜欢的,才算是高贵的?
再一个,根据我的观察来说,所谓的反对虐待猫狗的
大多数都是保护所谓的品种猫,品种狗。对于普通的田园犬,田园猫,
他们其实真的没那么在乎。
我曾经救助了一条小土狗,联系这些动保组织。
一听是小土狗,没有一个愿意接受的。
从这一点,也不难看出
所谓的动保立法的前提,是利益。
得利者,上蹿下跳,用着爱的名义,谋取利润。
比如,给猫狗喂特点的粮,美名其曰是为他们的健康,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骗钱的时候更加好看。
有些人傻,不代表所有人傻
当立法成立,街上的流浪猫狗翻身把歌唱。
当立法成立,和家人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窜出一只老鼠,反手一脚踩死,那火锅是不是就吃不成了?
杀牛的杀猪的,怎么办?
最后养殖业被资本牢牢把控,因为中小型养殖业不具备完善的屠宰技术。
哪怕确定为宠物,定义为猫狗。
那猫狗不听话,主人教育一下,算不算虐待?
别的不说,一旦立法
会有大批人丢猫丢狗的,毕竟一个不小心就进去了。
很难完善的。
我以前就说了,所谓的某保组织,大概率是资本的走狗,前到位了,主人一声令下,见谁咬谁,只有少部分是真正在做善事的。
说来说去,都是生意。
比起动物立法,还不如加强对传播血腥视频的惩罚力度。
我是狗子
希望你幸福
[问]
如果把 “禁止对猫进行阉割手术、对狗进行断尾手术” 写进反虐待动物法,请问那些强烈嚷嚷着要立法的人,还有多少人会坚持要求立法?
答案会是什么题主应该心里有数吧?
那么,现在气氛就有点小尴尬了:
题主你所期待的“呼吁立法的出发点是很具体的,就是为了有法可依”里的 [有法可依] :
究竟是让反虐待动物有法可依,还是对猫进行阉割、对狗进行断尾的时候有法可依?
------>>
话说回来,题主想必弄错了一个事实:
你以为大家喷是因为反对立法,但压根没多少人是直接反对反虐待动物立法本身的,至于那些呼吁立法却遭喷的人,是因为他们呼吁立法的目的就很不纯粹。
你说他们呼吁立法是为了保护动物吧:
但其实鸡、鸭、鹅、猪、牛、羊他们是不想保护的,他们大多只想保护猫和狗。
你说他们呼吁立法是为了有法可依吧:
但其实已有的法律法规他们是压根不想遵守的,公然践踏法律甚至还要指手画脚。
你说他们呼吁立法是为了文明进步吧:
但其实他们只会口头夸夸其谈,真正的行动没有几个,甚至连各国其他的动物保护法或者动物福利法都没有看过几部。
你别着急反驳我。
我不喜欢逻辑有问题、条理不清晰、思维较离谱的一切争论。
如果我想发表和你不一样的看法时,就一定会有理有据,可供查证,就像下面这样:
[1]
题主描述里有两句话:“我觉得不虐待动物是人类文明前进的标志,对生命有敬畏之心。”以及后文说的“呼吁立法的出发点是很具体的,就是为了有法可依。”
这两句话有意思。
众所周知,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1],这个集合里就包括 [法律] ,也就是说,立法守法本身也是文明延续及文明前进的标志。
题主这点不反对吧?
这也是你的论点吧?
那你看好了,千万别说我不讲道理,是故意变成ETC杠你。
根据题主资料简介里 [郑州大学] 的标签,姑且假设题主暂时生活在郑州(当然,就算不是也不影响后面的论述),以题主热爱动物,喜爱宠物的性格,应该对郑州有一定的了解的。
所以我没理解错的话,郑州刚好有法可依,这法叫做《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凡在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其中条例第九条规定:
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
你说巧不巧,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我也找到了,即:
《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3]》。
该《名录》里规定了50种犬类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禁养犬的杂家后代也不行)饲养,全部名单我就不说了,我就说禁养的两种常见犬吧:
秋田犬、阿拉斯加雪橇犬。
秋田犬你应该知道吧?就是日本国犬,很爱笑很萌的那个;阿拉斯加雪橇犬你知道吧?就是傻乎乎、超级爱拆家的那个。


这就是秋田…柴…秋…算了,反正就是这么个狗子
不过,这里就要建议你微博搜索一下 秋田犬 或者 阿拉斯加 ,然后把搜索的区域范围限制在河南郑州,你就会有极大的惊喜了。
更别说不系狗绳、不捡狗屎的违规事实。
那么,接下来我问题主几个简单的问题:
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登记,非法饲养禁养犬属于违法行为吗?违法是文明延续和进步的行为吗?已经存在的、白纸黑字的法律法规都不遵守,还指望立新的,有用吗?
别转移话题,请一字一顿的回答我这三个问题。
我实在有点好奇:
一边呼吁立法,一边又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弃之如履,毫不遵守,这就你所说的文明进步吗?
当然,我猜你可能说这两个法规跟虐待动物立法无关,那我给你有关的:
[2]
题主描述里的原话:“但一部法律在成立之初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不能因为有困难就不去立法,不能因噎废食,与其讨论这些问题,不如想想如何才能让反虐待动物法变得更好。”
所以我又想问题主几个问题:
不知题主在呼吁立法的同时,除了和知乎er争论之外,做过哪些让反虐待动物发变得更好的行动呢?
不知《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题主提了多少建议,平时又给立法委、人大代表写过多少封建议书呢?
不知题主看过多少、研究过几本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保护动物、反虐待动物的法案法规呢?
我个人猜测不多。
当然,如果题主这些都做的很多了,那我真诚地向你道歉。
真不是我吹毛求疵,而是关于呼吁立法的问题,知乎有太多类似的了。
偏偏这些所谓的爱动物人士,很喜欢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动物保护法说事,但可惜内容却千篇一律。
所以我猜他们看的肯定是用百度搜的这种:


而且他们压根不去看完整的法律法规,不求证。
比如很多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的人,就很爱说:“你看英国,他们就有规定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有可能被罚款或者进监狱………balabala……多好多好...”
但我猜他们甚至不知道英国具体的需要保证的动物福利有哪些。
我来告诉你,是这些:
(1)A person commits an offence if he does not take such steps as are reasonable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to ensure that the needs of an animal for which he is responsible are met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good practice.
(2)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ct, an animal's needs shall be taken to include—
(a)its need for a suitable environment,
(b)its need for a suitable diet,
(c)its need to be able to exhibit normal behaviour patterns,
(d)any need it has to be housed with, or apart from, other animals, and
(e)its need to be protected from pain, suffering, injury and disease.
(3)The circumstances to which it is relevant to have regard when applying subsection (1) include, in particular—
(a)any lawful purpose for which the animal is kept, and
(b)any lawful activity undertaken in relation to the animal.
(4)Nothing in this section applies to the destruction of an animal in an appropriate and humane manner.[4]
我猜他们肯定也不知道比如英国通过销售或奖励的方式将动物转让给16岁以下的人就是犯罪,即“A person commits an offence if he sells an animal to a person whom he has reasonable cause to believe to be under the age of 16 years.”[5]
我猜他们更不可能知道“对动物实施犯罪的,惩罚包括有禁止饲养宠物、缴纳最多2万英镑的罚款以及最多入狱51周”,部分原文是:“imprisonment for a term exceeding 51 weeks, or a fine exceeding level 5 on the standard scale.”[6]
因为他们压根没去看过这个:


防杠说明:
我只是以英国为例,其他国家的同理。事实上,我觉得就算有看过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全文的,估计就只有中国台湾的《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以及德国的《联邦德国动物保护法》。
为什么?因为百度上简单搜索就能找到的,只有这两个。
所以虽然我反对虐待动物,但我重来不指望这类人能够给出什么具体的可行性立法建议。
再问一个问题:
英国的《动物福利法》还有一个规定很有意思,叫做“动物超重是犯罪”,具体的标准是:
“将手放在宠物身体两侧,看看能否感觉到它的肋骨;再站到宠物前方,看能不能见到它的腰部;最后,抚摸宠物的背部,看是否能感觉到它的髋骨。如果达到上述要求,表明宠物不肥胖。如果宠物起床缓慢、走动有困难,则说明有问题。”
你猜到这个规定的原文是什么,具体条文属于什么分类里面?或者这个规定究竟是不是真的?
em……对了!
真要按照这个标准,国内的橘猫铲屎官大都是有罪的……


------>>
我反对虐待动物。
我反对一切通过施暴、施虐来满足自我愉悦的所有暴力行为。
但是恕我直言,很大一部分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的人,立法的动机根本就无法自圆其说,他们自身的言论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互斥的。
就好比那么多口口声声说要呼吁立法的热爱动物人士,做的准备工作居然还没有我一个“杠精”多。
这就很可笑。
你说这样的人,该不该喷?
-------以下补充于12月2日---------
时隔近半年,答案突然“火”了,好多爱猫狗人士对我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比如说不能把阉割和虐待对等,比如说让我去割我儿子包皮,比如说我预设前提是很LOW的。
对不起,我错了,我向你们道歉。
[1] 阉割,的确是不等于虐待的
对不起我错了,虽然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阉割=虐待,但就是我错了,肯定是我写的还不够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让你们理解不了“预设前提”究竟是什么意思。
但你们说的对,阉割不等于虐待,阉割是为了猫猫更加好,不然就会在没有性生活的情况下得什么前列腺炎、子宫囊肿(大概是这个病?)之类的——虽然明明是你们不想让它们有性生活,被没收作案工具的却是它们。
我一开始以为你们这样做太残暴了,但是我发现我又错了。
因为你们告诉我,如果让它们自由的为爱鼓掌啪啪啪,就会一窝一窝的生,生多了就会被遗弃,被遗弃了就会变成野猫,野猫多了就会产生治安问题,有了治安问题就会被捕杀,被捕杀了就会造成虐待,被虐待了就要呼吁立法——可明明是你们不要遗弃就好了啊。
但归根结底还是我错了,因为我忘了,你们也是人啊。
只要是人,爱就一定是有限的,经济能力就一定是有限的,养个三五条猫咪还能勉强接受的,要是养个几十上百条,再特么有爱也承受不住啊。
所以对不起,是我狭隘了,我没有把“你们爱的有限性”考虑进去。人无完人,你们终究也做不到“大爱无疆”,说到底还是会有“私欲”这种劣根性的。
反正,就是我错了。
------>
但话说回来,如果我要养猫,我铁定会带它做绝育,但原因绝不是为了它好,而是为了给我自己省点事。
所以,其实你们大可不必拿“阉割是否等于虐待”来和我对线。
毕竟,从结果上来看的话,我们的行为是一致的,只不过差别在于:你们是口口声声的为了它好,而我是为了我自己好。
对不起,是我没你们这么高尚。
[2] 有空再写
参考^有关“文明”的定义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6%87%E6%98%8E/392?fr=aladdin^《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http://gfxwj.zhengzhou.gov.cn/flfg/762.jhtml^《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 http://www.henanga.gov.cn/zwzx/zwzx1/fgwj/2019-01-02/9460.html^Animal Welfare Act 2006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6/45/section/9^Transfer of animals by way of sale or prize to persons under 16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6/45/section/11^Regulations to promote welfare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6/45/section/12
私信和评论直接爆炸,全都99+,没法回复了,各位抱歉。
这里最后说两句吧。
我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我生长的这片土地告诉我,任何法律、政策都应当“以人为本”
在这个回答之前,我从未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的认为“动物应当被赋予人权”、“动物享有的权益应该比一部分人高”。而“以人为本”“人权优先”在他们眼里,是幼稚、可笑、而且原始的观念,是不先进的,是落后的。
这让我很容易产生,他们下一秒就会开始高声呐喊“消灭人类暴政”的错觉——当然,他们也确实让我联想起《三体》中降临派的领导人伊文斯。
最开始,我会被这种乱入感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完后仔细想了想伊文斯这个人物,以及降临派。


我笑不出来。
大刘是真的牛啤。
以下为原回答:
—————————————————————————
因为大家不傻。
1933年,德国纳粹颁布了《动物保护法》,里面详细规定了针对很多动物的保护方法,包括禁止虐待动物。这部法律非常细致,甚至对蒸螃蟹的手法都做了规范,比如我们现在直接活蒸螃蟹如果放在当时,就是违法的。
然而历史上,纳粹就曾根据这部法律,把一个杀死青蛙做鱼饵的渔夫投入了集中营折磨致死。发展到后面更是造成了一种奇观:纳粹会小心翼翼的保护他们看见的每一条狗,却毫无怜悯的在集中营里大肆屠杀犹太人和苏联战俘。
立法强行抬高动物的社会地位,这本身就是只有法西斯思想才会催生的行为。任何动物社会地位的抬高,都必然意味着一部分底层人类社会权益的剥夺。这些动物的地位抬得越高,人类的权益就被剥夺的越多,到最后,就会变成如同纳粹那样,剥夺起某些人的生命都毫不手软。所以在很多国家,动物保护组织也被一些政客称为“绿色法西斯”。
抬高动物的社会地位——或者说“保护动物”,其实从头到尾都不是这些人的核心诉求。
通过《动保》来剥夺其他人的权益才是。
如果我们以这样的核心诉求去看待全世界各国“环保组织”“动保组织”的行动,那么他们做的很多行为都好理解多了。
比如那位瑞典小女孩,很多人笑话她漂洋过海去联合国做个秀反而让其他人动用了更多的能源,没有真正0排放;其实人家漂洋过海去联合国压根儿不是为了实现什么0排放,而是为了剥夺全世界弱势人群的能源使用权。
不妨想象一下,如果这个小姑娘的想法真的付诸实践,立法/立条约执行下去,那么以后真正“被0排放”的是富豪还是屁民?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纳粹正统在澳洲
为什么要喷?
我认为动保法迫在眉睫!
不然鸡鸡头就要喂狗了!
强烈呼吁推出动保法保护可爱的鸡鸡!




闪开,我来装逼了
立法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是禁止传播虐待动物的视频,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禁止了。
如果是禁止虐待动物,请问,虐待动物的定义是什么?
培育出有遗传病,活不长的小猫,培育出腿还不如鸡腿长的腊肠犬,算虐待吗?


哪怕是专业摄影师绞尽脑汁拍出的照片,也难掩病态畸形(图源百度)
不只是剥皮抽筋才是虐待,这也是虐待。
奇妙的是,那些上蹿下跳高呼保护动物“爱宠人士”并没有这个自觉,还美名其曰
——血统纯正
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很多人似乎忽略另一件事,不只是宠物才算动物。
只有宠物才算动物?去*的。老子最讨厌双标。


“救狗”——指抢别人的运输车辆,最后还跑去吃野味


你要说动物保护就TM所有动物一起算进去。与其假惺惺的叫动物保护,不如光明正大叫宠物保护法。


那么最严苛的虐待动物的定义是什么?
违背生物原本的发展规律,以任何形式伤害动物的健康和生命。
但是,能做到吗?
不能。
作为一个动物,我们必须向其他生物掠夺。
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件事,是处理虾的时候。
处理虾需要把活虾掰头抽虾线,当你处理虾的时活虾就在你手里挣扎,这是生命的弹跳。你能很清晰的意识到,掰断它的头,就是在亲手结束它的生命。
我掰了十来只,忍不住反胃,找个借口跑了。
但那天炒出来的虾仁,和平时一样美味。
宠物和这些虾一样,法律上不过是财产,持有者能任意处理。法律是人的法律,法无禁止即可为。人的权利永远要高于动物的权利。
禁止传播虐待动物的视频,是为了保护人,而不是保护动物。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崇高的道德,天然就对万物有悲悯之心,这很好。
但道德永远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非用来绑架他人。
法律只负责兜底。如果把道德变成了法律,那不崇高
那叫伪善
我再明确一下我的观点,我并不是反对保护动物,而是反对为了保护猫狗等宠物单独立法。同样是动物,凭什么杀老鼠是灭四害,杀猫狗就是绝人性?
立法必须严谨,不能以道德为依据,必须定性定量的分析这件事对人的影响程度,否则就像农业部“特化为伴侣动物”一样可笑。
仓廪实而知礼节,政府得先解决6亿人月收入不到1000的生活问题,才能解决道德问题。
还记得20世纪的捕鲸活动吗?
很残忍,拿着捕鲸叉扎穿鲸鱼的皮肤,使鲸鱼不能下潜,拖着捕鲸小艇游到活活累死。而绝大多数的捕鲸手更是在鲸鱼的反扑下葬身大洋。
为什么他们要铤而走险?因为鲸须和鲸油是当时还无法生产但必须的工业原料。
但为什么今天,人们开始保护鲸鱼,禁止捕鲸了呢?
因为人们生产出了更便宜且性能不差的鲸须鲸油替代品,继续捕鲸损失将大于收益。
任何看似不合理问题,背后必有导致其存在的原因。在这个问题里什么是主要矛盾?不是动物被虐待,而是人去虐待动物。对象是谁?是人。与其纠结于动物保护,不如想想,这些人虐待动物的原因。
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是没有用的。找不到这个原因,不解决这个原因,即使立了法,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INne2M">不解决这个最根本的问题,施暴者即使不虐待动物,也会虐待其他东西
——也许是同样无力反抗暴力的人。
我并非不喜欢动物或者冷血,也不鼓励虐待动物。
我也养宠物。养猫,一只捡来的流浪猫,尽管她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她依然是我生命的一道光。




6.25更新一只端午猫


更新小崽子们




再更


恶虎咆哮
只希望大家能区分法律和道德
我是
@苏迁城Ge'NEra
,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有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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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一手好字,摆脱鸡爪字体吗?
纯干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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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赞????
啊,为什么我的干货回答↑没人赞呢。
99赞?记录一下这个时刻
211赞!什么时候985呢?
不管什么动物,最重要的都是三样事情
1.生命
2.自由
3.繁衍
可现在某些人是怎么做的?培育所谓纯血品种缩短其寿命,关在家里剥夺其自由,做绝育剥夺其繁衍。
这三种行为是对动物最大的虐待。
最严重的虐待行为不去禁止,反而说是为了动物好,还搁这呼吁什么呢?


评论区有人现身说法,把动物的本能说成是我强加给动物的价值观念,结果他自己转过头就说“我认为宠物更希望xxx”。
动保人士就是这样,明目张胆的双标。
别人说什么都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动物。
而他们自己一口一个“我认为”,却不算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动物,而是为了动物好。
搞什么虐待动物法,虐待人都还没有完全立法呢。[doge]


图源见水印
我是支持立一个和动物有关的法,但不能是《动物保护法》这样的,顶多是《动物管理办法》。
毕竟法律是为人类服务的,你要立法保护动物,那动物有什么权利?要是参考人权的话,那人类指定不乐意;要是在人权的基础给出许多限制,那你算哪门子保护啊?!
说到底管动物也是为了管人,你看网上有多少人是真的把动物当人看?就是对虐猫的,他们怕的也只是哪天刀被甩到自己身上。
所以还是先管好人,至于动物,等它们能自己写提案议案再说。
更新一哈---
补充一个可爱小动物保护人士问题下看到两个回答,真是活生生的双标。养宠物本身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私欲的行为,可爱小动物保护人士为了正义化自己的行为把自己群体的所有行为都标榜成为了动物好。为何不能坦诚一点,承认宠物是满足人类私欲的产物有这么难?
第一个笑猫的答案600多赞,嘲笑猫,说猫猥琐,身残志坚。我把猫阉了,还笑它蛋蛋都没有还行猥琐之事我是有??,为了猫咪好。


第二个说出绝育事实有利方的回答14个赞。


到底是谁残忍?保护可爱小动物人士们真的有??吗?
因为正常人不喜欢双标,而保护可爱小动物伪善人士认为指出他们的双标行为就是喷他们。。。。。。
1.我做啥都是有??,你做啥都是残忍
在高速公路上拦车,逼迫狗贩子放弃一车狗 有??
逼迫狗肉店老板下跪认错给狗道歉 大块人心
当街打死咬人疯狗 太残忍
2.我的伴侣才是伴侣,你的伴侣只是食物
吃鹅肝 高端文明
吃狗肉 残忍,不文明
动保伪善人士:狗是伴侣动物,跟鹅不一样。
普通人:就没有拿鹅当宠物的?就没有拿牛当宠物的?就没有拿山羊当宠物的?
动保伪善人士:你居然喷我,没有??的人
3.生命平等(仅限于可爱小动物跟人平等)我不在乎的生物可跟可爱小动物比不了
把蚊子放到杯子里用烟熏 有意思,为民除害居然敢咬我
把野狗夜猫打死 狗狗这么可爱为什么杀他
动保人士伪善人士:生命平等,要对生命有敬畏之心。
普通人:那什为什么虐蚊子没事?
动保人士:这你都不懂,狗能跟蚊子比吗?
普通人:你不是说生命平等吗?
动保人士:你居然喷我,没有??的人
4.不吃猫狗肉是文明的象征
动保人士:在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为什么我们不可以选择别的肉类非要吃猫狗?
普通人:你咋就保护猫狗呀?
动保人士:你这是抬杠
普通人:牛羊不是动物吗?
动保人士:在欧美国家都立法不允许吃猫狗,猫狗是大部分人的精神寄托。不吃猫狗意味着文明进步。
普通人:不吃猪肉是某些人的信仰,牛也是地球上很大人口一个国家的精神寄托,为什么欧美可以吃牛肉猪肉?
动保人士:西方国家崇尚自由,你不吃猪肉牛肉可以。但是你不可以干预我吃猪肉牛肉的权利。这也是文明的体现
普通人:那你为什么要干预我吃猫狗肉?
动保人士:你这是抬杠,果然没有??的人上来就只会喷。我要去知乎发问题控诉你们
水面上飘过来一截看似木头的东西,你得确认它真的只是一截木头,还是鳄鱼的脑袋
而拜狗教徒、拜猫教徒的各种操作已经让我们意识到这是一条大鳄鱼了,所以上面那截东西其实就是鳄鱼脑袋:人家一整条产业流水线都安排好了,就等立法者一句话
真到了那天,杀死咬人的狗就跟正当防卫一样难认定;失去了吃狗肉的自由;面对猫狗扰民只能乖乖忍着;龙虾的价格更贵了(因为饭店要买专用电击器无痛处决龙虾)……
我活这么大就没见过哪个爱护动物的人爱护过他们不喜欢的动物
忍不住放这张图


原答案:
真动保:荒郊野外与盗猎者搏命


假动保:高速公路拦运狗车


真低碳:现代愚公4世接力沙漠种树


假低碳:私人飞机驰骋千里嘶嚎好歹油


读大学时,我曾经加入过环保社团,看《可可西里》、《an inconvenient truth》(此片有争议);在街头宣传垃圾分类、节水节电;参加某熊猫头基金会的湿地调查。
那个时候提到环保,大家想到的还是碳排、生态、污染这些真概念,不是什么宠物!我们会去了解什么是空气水源土地污染,什么是生态平衡,读的也是论文和科普,做的也是虽然微不足道但仍然脚踏实地的事。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试图把一己好恶凌驾于他人之上,甚至妄图写入法律!
环保必然是人类中心,这甚至无关道德,只关乎生存。保护动物、保护生态、防治污染,不是为了什么他喵的道德优越感,只是为了我住的这个房子(地球)不能让人随便拆地基!
这里没有道德什么事,这就是个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我们的诉求就是我们人类能在地球上住得更舒服一点、活得更久一点。而他们的诉求就是他们个人过得更舒服一点,看谁不爽,先舆论、再法律,直到把你完全打压下去为止。
所以请某些人不要再试图说服别人,什么道德绑架,舆论造势,没用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跟“你们”不是一路人,不要装作一脸惊诧“天哪你们怎么能吃狗肉”,除了让人恶心,没别的用。
再说个事,21年初果壳公众号曾经发文,公开了一项针对流浪猫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流浪猫对野生动物有巨大危害(原文《为什么不要投喂流浪猫?我国一年至少121亿野生动物死于猫口》,有兴趣可自行搜索)。
这项研究国外已经进行过多次,而国内尚属首次。科学研究是个反复求证的过程,结论未必是板上钉钉的,具体的论据、逻辑,都可以商讨,甚至可以提出后续研究建议——这是正常人的思维。虽然我个人倾向于相信该研究结果,但如果有人提出理性的质疑,完全是可以讨论的。
然后,该推文就被一群猫粉围攻了,甚至还有公众号跑出来专门发文攻击果壳和研究者。我去看了一下该公众号下公开的评论,基本都是无常识、无逻辑、无理性的三无激情评论。
后来,研究者在果壳发文回应了网上的攻击言论,称“我们的研究可能还低估了被捕杀的猎物”。
所以说,这帮人在乎动物吗?他们在乎的只是“自己喜欢的动物”。
以翔实的科学方法,理性的论述,都不能获得一点点认同,这帮猫(狗)粉,是可以交流的吗?
这个好办,每个支持立法的人每月交1000元起步的赡养流浪猫狗税。如果不够用,就再多收,收到公办爱心站够把所有的流浪猫狗当个人宠物供养的水平为止,平摊到每个支持者头上。哦,不够,还有虐待动物纠察队的组织、活动资金,按支持者的人头税征收,那可成了正规国家机关了,不接受捐款。哦,还有关于流浪猫狗、虐待动物引发的公检法工作,产生的费用也要加到这个税里面。只要不让不同意的纳税人替你出这个钱,你爱怎么立法怎么保护就怎么弄,规格越高越好。


原答案:
虐待动物不道德可能大家都能认可。那为什么大家要反对虐待动物立法?
因为大家对立法的具体内容没有信心,认为这样的立法可能会侵犯自己的利益。
一方面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里夹带私货,捎带手就禁食猫狗肉。
检查日报发文称“禁食猫狗肉”立法有破冰意义。
另一方面
关于宠物犬,流浪猫狗泛滥,伤人事件的报道也是层出不穷,而被伤害者的自卫和反击遭到舆论围攻的报道也并不鲜见。
你看得到一部分能参与立法者的态度,他们觉得应该禁食猫狗肉,而对于流浪猫狗的处理,缺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特别明确的态度。
想象一下,这样的情况下立的法,吃狗人的权利能够保障吗?你不被宠物和流浪猫狗伤害的权利能够保障吗?救助流浪猫狗,与他们多接触会不会更容易出现被判定为虐待动物的行为?还会不会有什么触犯一部分人利益的幺蛾子?
你敢赌吗?在看得到一部分可能参与立法者的态度的情况下,我不敢赌。我甚至不要这个提案得到认同,不想看到具体条文才后悔。
想立法可以,别那么宽泛,起码让我看到一些实打实的东西,让我确定我没有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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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更新:
第一个200赞答案!谢谢大家的支持。也请刚刚看到朋友,认同的,给我点个赞。
看到5月29日农业部发布公告,将狗移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个人除了愤怒,已经不太有表达的欲望了。某些人铁了心,做出的事情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利用不需要立法就能够被法律确认的动作,其实虐待动物立不立法也无所谓了。真想装你,有的是口袋罪。寻衅滋事不就是万能的口袋罪?
如果真心立法,把条文拿出来一条条公示,一个品种一个品种的公示,一个行为一个行为公示!我们真的不要稀里糊涂的支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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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更新
第一个500赞的答案,谢谢大家。
我自己答案的思路,是因为大家对立法的具体内容没有信心,对立法的团体没有信心。
没信心就是没信心,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在评论区里争论立法对不对。长远来看,立法把灰色的模糊的东西都规定清楚,可以执行,各方的利益维护好,这没有什么不好的。
但就现在这个时间点,拿着一个为虐待动物立法为由头,中间谁也不清楚夹带什么私货,并且还进入了立法程序,被一些不被抱有信心的人讨论,审议,博弈,投票,那不行!
这种立法要有操作性,你得一个种类一个种类细化,一个行为一个行为的细化。只有细到一个法只讨论一个具体问题的时候,这事情大家才有可能看明白,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在这里BB伦理道德问题,才能进入真正看法条的阶段。
刚刚完成的民法典,也是在《民法总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等针对单个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立法完成的。如果一上来,就一股脑的规定下来,法条质量会怎么样?执行起来肯定漏洞比现在大得多!
对于其中特别敏感的部分,比如食用部分这种可能引起广泛争议的,单独拿出来讨论立法才不会影响其他法条的进程。妄图混在一起笼统的弄一个反虐待动物法或者动物保护法,才是不可取的。这不是什么因噎废食,是逐条明晰,摸着石头过河。
6月20日更新
有人说我偏题了,说虐待和食用是两回事。
是的,虐待和食用是两回事。但现在从有关方面对“食用”的态度,我们可以看见一些他们对于虐待过度立法的可能性,我不惮以最恶劣的心思揣度他们会立出一种什么样的法律,损害我们的权利。
我还是那个观点,对于虐待,或者说保护动物立法,请一事一立,一品种一立,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要急于求成。
我国刑法中曾经有一个罪名叫"流氓罪",因为成了知名的"口袋罪"而被废除,这主要是因为发生了不少界定不清的问题,废除了流氓罪后刑法中加入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罪名进行细化界定。
以此为例来考虑虐待动物立法的问题。
一个女性在大街上,被一个男性回头看了一眼,于是报案称该男性跟踪她并图谋不轨,该男性最后因流氓罪被捕。其实该男性是该女性的前男友,女性劈腿他人与其分手后心虚于是送他前男友进了监狱,你说这正常吗?
某地警方接报案称有人正在教授他人如何虐待动物,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某大学医学/生物专业在上解剖课,教学秩序被严重干扰。报案人是一名翘课的学生,原因是该学生没写实验报告被老师处罚,于是存心报复。你说,这合理吗?
一条不合理的法律可能会被用来互相倾轧,但是你觉得公权力是用来解决私人恩怨的吗?
再说界定问题,虐待这个概念在动物身上就难以界定,因为动物没有人权,它们对人而言只是一个物品,被宰杀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世界线收束,这样导致只能界定宰杀的方式,你说怎么杀不算虐待?这个问题就跟问别人:你说怎么做是/不是流氓行为? 一样,十个人十个答案,没有大致上的共识做到法律级的界定是不可能的,所以虐待动物立法没什么意义。
以下部分:如有冒犯,不胜荣幸!
什么年代了还玩西方白左价值观?你认为不对的事没有法律去管就要去闹?道德是干什么吃的?你是是巨婴吗?
这些动物保护圣母不配吃药做手术,因为动物实验是一种药上市前必做的事情,难道你拿人去试LD50吗?医生的手术技术都是先从动物练起,再请大体老师帮忙,最后才能给活人做手术。与其在这里东呼西吁,不如去参加一种药物的临床实验或者选择死后遗体捐献医学研究,至少用自己的身体让那些动物死得更值一点。
因为你们呼吁的根本不是动物保护法,你们想要的根本不是公平。
你们想保护的无非是猫跟狗。
而且还是想强迫所有人认同你们的观点,就跟那些狂热的素食宗教一个德行。
我也不是反对法案,我只是反对双标。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多年前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意见稿没有
我看过了,主要什么意思呢?
其实反虐待就一个意思,就是不得使动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和痛苦
然后就是把动物分成宠物动物和经济动物,宠物动物不得作为经济动物利用,经济动物可以吃,宠物动物不能吃
至于猫狗是不是宠物动物?没说。但是说了各级政府可以制订禁止销售猫、狗肉制品的区域。
然后宠物动物尤其是猫狗一旦发生遗弃行为,收容、留检场所必须要进行接收,然后进行治疗。而且民间收容场所,政府要给予补助。
那始终没有人领养呢?法律中只说了,要进行人道主义安置处理。至于什么是人道主义安置?是不是人道主义消灭?没说
最后在本法中没有明确说明这些由政府主导的救助、执法和收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看起来花费不少,如果未来反虐待动物法没有配套的宠物税的话,我个人是坚决反对政府财政收对其进行支撑的。我每个月要捐五十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每年要去献血站献两次血,但我一分钱都不希望用到提高宠物福利待遇上去。
但又说回来,如果收宠物税,又有多少人能承担呢?
因为一堆呼吁禁止虐猫虐狗的人自私啊。
自私到什么地步呢?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所谓的保护动物立法,本质上是要求别人为他的私欲买单,
而他们甚至不愿意为自己养的宠物创造的后果买单。
比如说前几天我在另一个关于虐待宠物的问题下面提出一个观点,
应该向全体养宠物的征税,用于专门清理流浪宠物,
当然不仅包括肉体消灭还包括消除负面影响。
然后就有人在评论区跟我发生如下对话。
问:
你这逻辑不对啊,保护的城市环境是大家的,应该所有人缴税。
答:
谁污染谁治理,养宠物的人创造的流浪宠物,养宠物的人负担清理成本。
问:
我养的好好的,我又没弃养,凭什么说我创造了流浪宠物?凭什么我要给那些弃养的承担费用?
答:
我开车开的好好的,没出过交通事故,凭什么我要交交强险替那些出事故的分担费用?
原因很简单,我开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开车人所创造的危险性对普通人造成伤害后,有保障其获得基本赔偿的条件,所以我要被要求强制缴纳交强险。
养宠物是同样的道理。
以上的对话,不是我跟某一个人的对话,是我跟好几个人的对话,但总体的问答都基本一致。
这反应出一个什么问题呢?
是养宠物的部分人,确实就没有意识到流浪宠物造成的麻烦是跟他们的有关系的,真的是我个人岁月静好就天下太平。
说回这个虐待动物立法的问题。
还是一个道理他们就没有意识到,
立法是有成本的,执行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很高,但这个成本的产生本身是跟普通大众没有直接关系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们很自私,自私到让别人为他们的私欲买单。
我说到这里肯定有人要跟我杠,
虐待动物的人有暴力倾向可能会伤害人啊等等,
所以这个立法也是在保护你。
对此,我想说收一收你那泛滥的同情心和想象力,我作为普通人并不需要你额外加个法来保护我的权益,你额外立法只是满足由自己同情心产生的私欲。
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我说防止虐待动物立法只是部分人的私欲而与大众无关?
首先,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的权益。
动物本身没有权益,出于人的需要才会由此衍生出需要保护动物的概念。
呼吁虐待动物立法的人没有资格要求立法,按他们的意愿去惩戒一个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的人。
如果立法的目的是防止潜在可能伤害他人的人,那不应该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因为这是潜在暴力倾向的表现形式之一。
应该追本溯源立法禁止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人参与社会活动。
但这背后反应的逻辑是很荒谬的,
即一个人有潜在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我就可以预先惩戒加以防止,
从这个逻辑出发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该定期提交自己的心理状态评估,如果出现可能伤害他人的潜在问题,则应该及时干预治疗后再回归正常社会生活,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那些呼吁虐待动物立法的人却在频频套用这个逻辑来呼吁立法。
其次,作为普通人现行的法律和社会规范足以保障我的权益。
如果有人虐待动物,
我看不惯可以不看,可以远离他,出于自身厌恶而不与他有亲近的联系。这符合社会规范。
如果他强制要求我看,在公开场合进行虐待,在网络公开传播相应视频,
那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着他。
如果他试图将虐待行为由动物转移到人,
刑法会震慑和惩戒他的行为。
以上的自我规避和法律约束足以保护我作为普通人的安全。
最后,法律不应该成为某些人满足自身欲望的工具。
呼吁相关立法的本质是什么?
是部分人看了相关的虐待动物现象以后,想要惩戒这种行为,但又没有能够得到大众认可的理由,于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披上一个合法的外衣。
但法律的威严不应该被滥用,成为部分人满足私欲的工具。
因为从你们养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是虐待了。
你们要公平就给你公平,并且比你要求的还要公平。
女拳和动保说白了都是一套话术。
既然动保要求立法把猫狗抬到和人相同的高度,那么各位动保人士你们猜猜我们现在如何惩罚犯罪的人?
除了死星之外,就是坐牢。这两种剥夺的是什么?
生命和自由,而自由更是凌驾于生命之上,以至于我们的先辈,同志付出了无数的生命,让我们能自由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怎么你们的这些养在家里的猫狗也上阵冲锋了,一谈猫狗就提工作犬。(军犬等特殊犬种除外,他们都是有编制的战士。)
长年只能呆在四面铁窗,大门紧锁的房间,吃着规定的东西,每天就等待着管教带出去,享受那短暂的放风时间。
狱中表现不好,挨大嘴巴子司空见惯,要是惹了管教,屁股上踹两脚,那该算是爱的抚摸了吧。狱友之间要是打架,那更是鞋底子,棍子手边,有什么就抄什么,菜刀动不动就上脖子,你tm动一个试试。
动物本就是自由的,是人剥夺了它们的自由。本身就是加害者,你都在持续伤害,就不要在那儿高喊不要伤害它。
看家护院,纵横田林,标记地盘,这些才是狗的自由。
捉鼠上树,揍狗抓鸟,猫才活的自在写意。
在家被关着,走哪被牵着,阉割断尾、近亲交配,被炒上天的藏獒最后被端上了桌,拦截肉狗的货车,然后被都饿死病死在别的地方,中国的猫狗动保真的很赞。
猫狗都是人类欲望的投射,和动物园海洋馆里被牢笼囚禁一生的动物一样。玻璃窗的背后虐待从未停止。
小管家警告
分割线__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里明确了,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这个问题下无数的争论,什么情况算是虐待,ok放下一切争论,虐待就是虐待。
只要是野生动物,被虐待了就是犯罪,那么问题来了。
有这么现成的法律,只需要修改一下,把你们的猫啊狗啊的添加到野生动物的范畴,就可以达到你们这些动保的要求了。
修订一部新法,肯定需要很长时间,修订已经执行的法律肯定来的更快,阻力也小。
谁给翻译翻译什么叫《反虐待动物法》?
什么叫他喵的《反虐待动物法》?
什么他喵的叫他喵的《反虐待动物法》?


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
禁止出售、购买。
这样一来买也买不到,买了要判刑,偷着养还不能阉,生了还不能卖,还不能弄④。
再次更新
感谢评论区的兄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伴侣动物。




可爱的狗狗们一张嘴,我们国家就成了成为第一。狂犬疫苗都给打缺货了,多么伟大的成就啊!
小猫咪的成就也不遑多让,猫狗果然是伴侣动物,一个sha人,一个sha人周边的其他动物。
就现在这种情况还高喊保护,我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
应该从源头解决问题,随便就能买到的动物怎么保护呢?直接禁止买卖,按照野生动物那么保护。 不用争论什么算是虐待了。 绝育、断尾、近亲繁殖、过度喂食或者喂食过少。不遛狗,整天关笼子。对猫狗拳打脚踢,言语辱骂甚至动菜刀威胁生命安全。这些可是养猫狗司空见惯的行为,没法约束该怎么谈虐待呢? 难道关起门来的虐待不叫虐待?总得先把自己做到50%,才能去要求别人做50%。 喜欢它们就给它们自由,不会吧,不会真有人这么残忍要把它们关起来吧!
不要以为制定法律就能达到目的。比如欠债还钱,shaX偿命,旧社会可以,现在一定吗?
为什么有这么多老赖,贪污好几个亿,多少人妻离子散,草草了断,最后判了sihuan,在某种程度上不也是保护了犯罪者。现在发个小作文,让人直接下岗再就业,到时候法律一出来个罚款了事,毕竟为了猫狗,把人关起来,有违背人权是不是又要开始喊刑法过轻。人呢,为了自己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
对于一件可以随意买卖的商品,虐待从不会停止,猫狗动保永远都站在道德高低指责别人,实际暗地里又有多少真正当家人对待,不过是玩物而已。
不支持单独立法不代表支持虐待,加强儿童对生命的教育,捕捉流浪在外的猫狗,领养代替购买,都可以在源头上减少虐待的情况发生。至于动到哪些人的蛋糕,才是动保们会面对的阻力。
女拳如此叫嚣着社会压迫、职业歧视、婚姻压迫都没要求立个《仙女保护法》,猫狗这波赢麻了。
你以为的动物保护:哎呀小猫咪、小狗狗,好可怜,被虐待,被抛弃了,我们给治疗,找好心人领养。
实际上的动物保护组织:你家猫办证了吗?狗打针了吗?牵走!交了罚款再领回,超过十天不交没收了!
这就是你原来那猫,你那狗,你什么这个品种那个品种的,这不跟单子上写的一个颜色吗?少废话,后面排那么多人呢,赶紧领走。
你报的这有流浪猫流浪狗吗?哪呢?你怎么不先抓住再找我们?等我们到它跑没影了呢?你出油钱呢?你家猫狗我们拉走顶数了。
你家这几款猫粮狗粮不合格,喂了就算虐待动物,给你列个单子,看见没,往后只允许售卖单子上的牌子。你手上这些我们立即没收处理,不能再让流入市场。什么?你说你送去检验单子上这些不如你现在卖的质量好?你找谁检验的?报告我看看。告诉你啊,只有我们有资格出具宠粮检验报告,你找的那些即无资质又无权威。尤其外国那些机构,我们从不承认。
你家孩子在街上扔砖头砸狗,你知道吗?三天之内去我们那把罚款交了。你家猫你家狗我们强制扣留,让你家孩子签字保证不再虐待动物,我们怀疑他在家也虐待你家猫狗了,交保证金。我们回去给猫狗做检查看有无伤情,钱你出。
验伤单子白纸黑字,重伤残疾,你说一直活蹦乱跳管用吗?以我们的报告为准!现在这样是我们给治好的,你少废话,交医疗费去。
你家孩子上树抓知了猴,进草棵扑蚂蚱,这些昆虫现在也归我们罩了,交罚款,你家猫你家狗牵走扣押……
开门!收保护费!!!我动保社铜锣湾扛把子!不开门烧你家房子!!!
我们有国家保护动物名录!
其中的动物你压根没有虐待的机会,这就足够了,以外的动物,我们只应该呼吁人们基于善心以及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意愿来善待它们了。
别因为你有钱交得起水费电费,就一天到晚不管有人没人都开着水龙头开着窗户吹空调,整年整年的不关。你再有钱也不该这样做,同样也不应该需要用到法律来强制要求您善待您的宠物。您是人,做人要有起码的自觉性,别非得像栓狗一样还要用链子限定范围。
我们根本没必要走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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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4-02-29 10:50:51  更:2024-02-29 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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