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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国快递协会「快递新规不是要求必须上门投递,只要与用户协商一致都可以」,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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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递协会:快递新规不是要求必须上门投递 只要与用户协商一致都可以】财联社3月15日电,中国快递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丁红涛说,快递服务是民事履约行为…
是时候让公司们充分竞争了,你们不愿意涨工资人家有愿意涨的。
赚钱也没见你和员工、散户股东分利,新规出来了搁着卖惨。
玩不起趁早倒闭,在这哭穷?
--成年人了,要学会自己走路,不要总和巨婴一样。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好吧?
你看京东、顺丰人家现在都笑嘻了~
有关快递上门投递规定的讨论,在3月初就有点走偏了。
有关快递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地点投递快件的要求,国务院早在2018年《快递暂行条例》就作了要求。即,《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只不过,对快递企业未按约定地址投递的行为,当时该行政法规并未设定行政处罚,而只能按民事违约追究快递企业的民事责任。当时,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发展规模还不够大,快递企业及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改变投递地点至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矛盾还不够激烈。
但是,近年来,一些快递企业及其快递员滥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一些快递员为了提高送件效率,不管收件人是否在约定的收件地点,都不送件上门,而是直接将快递物品放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增加了收件人的收件负担,甚至导致收件人需要额外交纳保管费,以致矛盾纠纷有所加剧。为此,交通运输部2023年底重新制定并于2024年3月1日生效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作出新规定对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即: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交通运输部快递新规,只是对快递企业未按约定上门投递增设行政处罚,以此督促、倒逼快递企业履行约定。但该快递新规,并未一刀切限定快递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上门投递。快递企业完全可以与寄件人、收件人约定其他投递方式,包括约定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过,今年3月初网上讨论该快递新规时,很多人讨论走偏,错误认为快递新规是一刀切要求必须全部无条件上门投递。
其实,对于快递物品本身价值低、快递收费低的,在寄件人委托寄件或者网购消费者下单时,明确约定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有利于降低快递费用、交易成本、投递效率以及收件人收件成本。另外,对于快递合同约定了上门投递地点及时间,而收件人在约定时间无法在约定地点收件的,应允许快递员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AI电话都能自动推销甚至自动诈骗了,我确实不明白为什么快递公司不能引进AI电话来询问客户到底如何投递
国内热火朝天的AI到底在革谁的命我暂且蒙在鼓里
整个群呼电话不就好了?
“亲爱的顾客 您好,我是圆通快递小圆,今天有您一件快递需要派送,快递单号是YT......,您是否同意放在驿站呢?
同意放在驿站按1,需要送货上门按2,更改送货地址按3,拒收按4。”
就这么简单呀
同意的直接打包分发各个驿站,不同意的专门招聘送件快递员,改地址的让快递员或者客服回电核实一下具体地址,拒收的直接录入系统返回。
完美解决。
至于派送的费用,快递员上门带个收款码,派送一次多少钱,收钱就行,很灵活。比如有的小区有电梯,交通也方便,可以少收费,有的需要爬楼多收费,有的比如乡村山区里面,可能要收几十元的费用,直接给收件人收钱,灵活方便,同样还能当面的签字签收,不会有后续任何麻烦。
也就是把驿站的件正常送,需要送货上门的按京东顺丰的流程来,就比如圆通吧,不过是从原来的低价业务之上新起一个高价业务而已。
你现在顺丰和京东的,我看网上,那直接放楼道的门口,这都不怕丢吗?都送货上门了不得签字签收吗?贵重的物品最好拍视频签收。
如果当时不在家,可以送到公司呀,是不是?
就是你人在哪必须给你送到哪,必须签字签收,而不是放楼道就行了,这才是送货上门的正规流程。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有的人买的东西比较重,但是又不在家,放驿站自己又搬不动,你可以自己主动联系快递员让他给你放到楼道,快递的电话都要录音,这是你电话授权的,没问题。重点是你得关注自己快递的物流信息。
很多买家根本就不关注自己的物流信息,那快递也不是万能的,倒是想给你提供服务,但是没那个条件呀是不是。
现在就是快递公司摆烂,把矛盾转移到了快递员和顾客的身上。
顾客要求送上门,就成了不体恤快递员辛苦了。
顾客有没有被道德绑架?
京东,顺丰,朴朴,天猫超市,京东超市能不能送上门?
其他送不了的,归根结底不是公司的问题吗?
实施过程一点都不难!没有任何难点!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难事!
难的是资本家不肯吐出来!
让用户选择:送驿站或者到户,送驿站就是目前的大部分选项,到户对于快递公司只是人工费成本的增加而已,多招几个快递员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非要说得有多为难一样!
当初快递为了抢生意 不也是全都是到户吗?什么时候就变成了自动丢在快递驿站了呢?
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去哪里了?
快递公司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邮政快递:
你好,你快递放菜鸟驿站的,你自己去取一下
嘟 嘟 嘟
没看出哪有协商
“快递新规”出台半个月了,以前送货上门的依然送货上门,以前直接扔菜鸟驿站的依然扔菜鸟驿站
毫无任何作用
散了吧
这快递协会和邮政总局,谁说了算?
快递管理本来问题就多,如果新规也没什么用,以后四通一达一邮自己成立个协会可以取代邮政管理局了。
投诉反正也是调解,跟消协职能重合。管理职能交通部成立个处管理就行了。
疫情过去一年多了,快递业还不能从疫情状态中恢复过来,原因何在?新规提前了大半年颁布,到期基本不被执行,不断上热搜也不见管理部门回应,国民经济关键环节岂能如此迟缓?
现在因快递问题出现的退货很多,经济领域这种无序状态经得起这样拖延吗?
由于目前快递中出现的抵制态度,本来在习惯作用下不少用户会选择自提,给快递代收行业留出一个“窗口期”,行业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调整策略或改变经营模式。现在由于感到自身权益没有被尊重和一些心理作用,可能很多人会要求送货上门了。
而所谓“协商”实际上不存在,就是看用户的选择。不要说快递法规定的两次投递,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也能使快递业、商户、用户形成“三输”。一旦出现用户反向抵制——退货,快递和商户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很明显快递业不可能要求修改《邮政法》《消法》等一系列法律。因此这种抵制最终不但不能奏效,反而可能加速关闭了适应期、窗口期。
这件事很多人说了,缘起是快递各环节的价格在疫情期间发生了改变。那么就应该正面解决价格问题。交给市场去平衡关系。
我们都知道电商“退款不退货”的实行主要是因为购买力下降经济转向买方市场,这种形势下想通过“卡”用户的脖子维持利益可能吗?
快递业也同样不能无视快递员的利益,企图将成本完全转嫁给快递员。快递价格必须从疫情模式下调整过来,快递公司必须根据经济形势调整利润率。
如果因为快递成本电商重新让位于店面经济,从而出现快递业衰退,那也是市场的选择,我们得坦然接受。
有观点认为目前的矛盾主要在于快递企业固执的坚持自身利润,将成本转嫁到快递员和用户身上所导致的。而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也看没有展示出积极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减轻影响的迹象。
持续混乱暴露了有关单位和企业管理能力的弱点,在快递业日益成为经济领域关键环节的今天,这是令人担忧的状态。
挺好的,快递员没跑完单扣了钱,不是快递协会的责任,而是消费者让你送货上门的,跟我快递协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成功的把快递员、快递点与快递协会的矛盾,转变成人民内部矛盾。
作为快递员,你应该做的是不要内卷,正常能派多少是多少,老实打电话沟通上门还是放驿站柜子
作为消费者,你应该做的不是时刻想着投诉,而是快递员不给你电话就擅自放快递柜驿站,你应该是告诉商家你货没到,点退货退款,除了自家寄的那种不给电话放驿站的,直接投诉
作为商家,应该跟快递公司重新协商,每个件是写清楚上门还是驿站,还是需要电话沟通,亦或者直接加钱每个件不管放哪都全部要电话沟通
大家戾气不要那么种,做自己就好了,事情就会顺了
明明很简单的事,非要让买办吸血
什么?嫌弃钱少?那得换个行业,这行业不适合你
因为我们未来会慢慢有钱,而不是赚这种吸血鬼断子绝孙的钱
首先要做到协商一致其实就是一个电话的事情,电话接通,是否需要上门回答一下就好。
如果这个也是难点的话,可以参考一下韵达的做法,之前突然接到韵达的电话,我还有点纳闷,接通后是智能客服的声音,询问我是否需要送件上门,因为上班的缘故正常没人在家,所以直接告知不需要,智能客服记录后挂掉电话就行。
有几次没有接到智能客服的电话,快递员还会自己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需要送件上门,态度也很好,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本身还是看快递公司想不想做,而且现在很多快递公司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同时确实想把矛盾转移到我们和快递员之间,如何更好地保障我们和快递员的权益,我认为这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我特别不理解,这事情根本一点都不难,从哪端都不难。
无法使快递企业上个智能客服系统,就带录音自动拨打收件人电话,从快递揽收开始就问放驿站还是送上门,放驿站就按1,送上门就按2,语音识别都不用,联系不上就默认驿站。
分拣的时候就给分开,送驿站的一批人送,送上门的专门找人慢慢送,货到额外收费就完事了。
我就不信这点破事能有多难,我也不相信到底有多少人就因为这点破事唧唧歪歪。
我回头就跟我小区驿站贴个电话,就是代取快递,送货上门,1kg5块,我就看看有多少人为了送货上门肯多花多钱。
赚大钱了,我相信快递公司不会放过挣这个钱的机会,不行,无非就是根本没人找我,也不会赔钱,还说明,根本就没什么人非得要送货上门。
都觉得难,我真心觉得这都不是什么难事。
“协商一致”其实很好解决,在购买东西选择送货方式、快递公司的时候,就已经实现“协商一致”了!
网上购物,依然会有选项,送货上门还是送到驿站?选择×通or×政?至于送货上门需要加收的费用,也完全可以在购物价格上包含并提价,也可以在选择快递公司和送货方式上另行加价,买不买、送不送上门,消费者完全可以自行选择。
再说,既……又……的事情哪里有那么多。既想物美价廉,又想送货上门不加价,美得你!当然,商家之间竞价或者快递之家杀价,那就另说,有这样的好事消费者当然喜欢。
有人说,那消费者岂不是被动选择了?如前所称,只要明码标价,价格不离谱,那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不买或者不在这家店铺选购。
怕就怕一种情况,选择了送货上门,却变着法地提出送货要求。
比如,明明白天在家,偏偏要求晚上送货上门;再比如,明明今天在家,偏偏要求明天无人在家是时送货上门,待快递员上门又更改时间。……
说白了,就是故意刁难!
很多年前,快递都是打电话确认是否送货上门,不方便就放哪里。
兜兜转转又回到十年前。


今天有个快递到货,问快递员到哪儿了,回复说:送到自提柜了。
其实我并不反感他们放自提柜,因为件太多了实在忙不过来,我去自提也是可以的,互相行个方便嘛。
正好,下午的时候有另外一个快递在派送,不过先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方便取件,回答方便后,智能语音直接说会按约定送货上门。
怎么说呢,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一个电话通知了,一个却是完全不管你能不能接受快递柜,都给你放那边。
记得之前有位同事,网上买了书快递送到公司附近,结果正好碰到周末,快递员给直接放自提柜里。
因为我离公司住的比较近,她让我抽时间帮她取件,因为超时收费,而且是本来不用花的费用。
所以,快递协会的解释和规则很合理,默认送货上门,如果确实双方有不方便的,可以沟通送件方式。
快递行业也要提升其服务意识,尊重和理解收件人的不方便。
毕竟也听说过很多快递员,送快递顺便帮忙带外卖上楼的事情,大家能沟通就是双赢的局面。
这件事最难的点就是双方做到体谅、换位思考,考虑别人难处才是最真诚的解决办法。
但现实中很多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
记得之前菜鸟也能勾选快递送货上门,但是需要提前预约,送上门之前需要再等一天,想要快点拿就要自己去取。
有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感觉。
“中国快递协会”?
您这是搁那冒出来的野鸡?
搁这充大头呢。
按照送货地址送货上门,
这是《快递法》定好的,
轮到你个野协会搁这说三道四?


a、中国快递协会是一个非政府性质的“非”盈利组织
b、2020年8月24日,民政部将中国快递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
c、所有“协会”没有规则制定权,也没有规则的解释权
d、“协会”这个东西,欧美糟糠,比起宏大叙事下的“争斗”,这些糟糠早就慢慢侵蚀进来了,而且还被一些人用以敛财、排异等
以上,不多聊就这样吧


快递新规确实没有一刀切地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给了快递员和用户协商的空间。这看似灵活,实则实施起来却有不少难点。
难点之一,就是协商的成本问题。你想啊,快递员每天得送多少件快递?如果每件快递都要停下来跟用户协商,那效率得多低啊。而且,用户的时间也不是随时都有空的,很多时候快递员打电话过去,用户可能正在忙,根本没时间细谈。这样一来二去,协商就变成了个费力不讨好的事。
再来说说协商的结果问题。很多时候,用户和快递员对于快递的投递方式有着不同的期望。用户可能希望快递员能把快递送到家门口,而快递员则可能觉得放在快递柜或者代收点更方便。这种分歧在协商过程中很难达成一致,最后往往还是快递员按照自己的习惯来投递,用户虽然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快递新规的实施还受到一些技术和管理上的限制。比如,目前很多快递公司的系统并没有很好地支持这种协商投递的功能,快递员在操作时往往会遇到很多麻烦。还有,快递公司对于快递员的考核也往往以送件量为主,这使得快递员在面对投递方式的选择时,往往更偏向于追求数量而非质量。
快递新规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难点。要想真正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快递公司加强技术和管理上的投入,还需要用户和快递员之间加强沟通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让快递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刚看到这个新规时,觉得可能实现全上门服务吗?尤其老小区全是楼梯房,爬一遍一天能送几家?放驿站有放驿站的好处,就算有约定送货时间你还需要在家等着,还是需要付出时间成本。放驿站的好处就是有个临时寄存点,你可以下班时间或者两三件了统一拿一次,还是挺方便。只不过大件还是需要提供 上门服务。还有就是有的驿站不够正规,当天如果有两件就立马催拿,有时确实不在家要第二天才能拿;相对正规的驿站取出都要登记一下,也能放个两三天这样就比较合适。
3月初收到的快件没收到电话沟通,仍然就是短信通知直接放驿站。所以不懂这个政策新规出来实际有啥 影响的,不是照常和以前一样接收短信放驿站。放驿站只要有短信通知就好,电话沟通确实也没太大必要。如果要上门就在购买发货时选择上门送达,这样不是就可以有需要上门的就上门送货。
我觉得没毛病,干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
现实就是,尽管快递新规已经实施了半个月,但其实际效果却远未达到预期。快递员集体辞职、拒绝送货上门等问题层出不穷,使得原本应该便捷的快递服务变得异常繁琐。消费者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纷纷在网上吐槽,希望能够得到改善。
你要明白新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消费者,提高体验感,同时也没有提高成本,充分协商就是要尊重消费者的意愿,有选择性的送货上门,部分自取,这很合理的,而不是一刀切的全部送货上门,白白增加成本,增加业主与快递员烦恼。
最难的就是中间地带,如果快递员联系不上用户,那到底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法无允许即为不可。
如果联系不上用户就视为用户没同意不送上门,那么其实相对于现在的情况根本没有改善,送上门除了要一家一家跑路程远一点外,其实最大的痛点还是不能及时联系上收件人,派送过程的沟通的时间成本过高。
如果联系不上用户就视为用户不要求送上门的话,早年顺丰就有很多快递员,响一声电话不等你接就挂掉,然后那些未接通的通话记录以联系不上收件人的名义把快递放代收点了,后来好像是投诉过多整治过(毕竟肯发顺丰的很多都是冲着保证上门来的),以后这种现象也会出现。
这个快递协会思路非常不清,“......运输到约定地点”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里有“托运人”一说,哪有“用户”?现在的惯例,从淘宝、拼多多买东西,“托运人”是商家,如果要改变收货人地址,“承运人”(就是快递公司),应该征得“托运人”(是商家)的同意。放到什么地方和收货人有什么可纠缠的,不赚钱、雇不到人就涨价,涨了价还不行就倒闭!开公司、做人要爽快一点[飙泪笑]。
新规出台:收件人欢欣鼓舞,快递员跳脚,快递公司装哑巴……冷不丁竟然跳出了个快递协会?孤陋寡闻,从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一个组织。
广大快递从业者、收件人又不是看不懂汉字,能不知道新规什么意思么……
那么协商不一致,或者无法协商应该怎么办。
你倒是说啊。
与用户协商一致?不是每个客户家里都有人,有些甚至上午的快递,要求晚上送。
如果都这么搞,快递的时效,签收率该怎么保证?而且还延长了快递员的工作时间,加班工作公司也不会额外给钱,都是计件的。


最好是要保证签收率的前提下,协商投递,在家的就送上门,不在家的就放在驿站,丰巢柜,便利店等便民店。
对于京东,顺丰,等票数低的快递公司开始,还好协商,对于四通一达系公司来说,很难协商,量大,如果有大量货因为改时间而延迟的,势必增加大量工作时间,增加催派客诉,公司罚款,直接导致收入的减少,这就是网上某些快递员离职的原因。
立法重罚的呢?淘汰违规企业,倒逼淄博家涨工资的呢?涨快递费倒是看到啦,哈哈哈。
调解一下就行?那还罚不罚了,前倨后恭的,被你们弄糊涂了
实施的难点就是,不应该在投送的时候,再让用户选择是否送货上门。
而应该在一开始,就允许快递公司推出两种不同的服务,一种是默认不送上门,一种是默认送货上门。
但是我国的法律却规定,快递必须送上门,而不送上门是必须与客户确认的,是例外。
但这条法律是落后于时代的,也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因为法律不应该规定快递公司必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极大快递公司哭穷卖惨还是有作用的。但快递新规可是行政法规,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
  (一)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行政法规依据的。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国内的协会多如牛毛,虽然有的协会有半官方性质,但肯定不能代替官方做解释。
快递协会当然是几大巨头主导的,首先会维护谁的利益不用想也知道,你维护利益没问题,但也还是要遵守法律吧。
谁跟我协商了?从来没有。
中国快递协会关于快递新规的解读,即快递服务并非强制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强调快递企业应与用户协商达成一致。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快递服务灵活性和多样性的尊重,同时也凸显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这一规定可能会面临一些难点和挑战。
首先,协商一致的难点在于双方沟通和理解的不一致。快递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沟通可能存在障碍,导致双方在快递投递方式上无法达成一致。例如,用户可能希望快递能够直接上门投递,而快递企业出于成本或效率考虑可能更倾向于投递到快递驿站或智能快件箱。这种沟通上的不一致可能导致双方对投递方式产生争议,甚至引发投诉和纠纷。
其次,快递新规的实施需要快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快递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流程和规范,确保员工在投递过程中能够遵守规定,尊重用户的意愿。然而,由于快递行业的竞争激烈和人力成本上升,一些企业可能难以在服务质量和管理上做到尽善尽美。这可能导致快递新规在实际执行中出现偏差或漏洞,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快递新规的实施还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支持。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快递企业能够遵守规定,履行服务承诺。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然而,监管和支持的到位程度可能会影响快递新规的实施效果。
针对这些难点和挑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和快递企业对快递新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广泛宣传,让用户和快递企业了解新规的内容和意义,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促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二是完善服务流程和规范,提高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快递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和规范,明确员工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投递过程能够符合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支持力度。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行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同时,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快递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推动行业向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快递协会关于快递新规的解读体现了对快递服务灵活性和多样性的尊重,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难点和挑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流程和规范以及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支持力度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难点和挑战,推动快递新规的顺利实施和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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