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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百科]为什么撞死人判这么轻,是否对行人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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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撞伤或撞死人,为什么处罚如此之轻,甚至可能连牢都不用坐。 本身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就是弱势倒霉的一方,行人无保护往往非死即残,车主…
一、
我开车时曾经差点撞过一老头。
56公里的时速,郊区,4车道,前后都没车,道路限速60。
我没有任何违章。
然后就很突然的,前方仅仅10米左右,道路中突然冒出了一辆电动三轮车!那个地方本来应该是连续的!!!估计是谁不想绕路,就私自把它拆开了一段。但是那个位置从我开车的角度是看不见的!
三轮车上的老头和我对上眼神,我真的快疯了!
因为距离真的太近了!!!
我刹车踩到底,拼命握紧方向盘!轮胎急刹,与地面摩擦产生了类似像橡胶燃烧的臭味,我在车里都清晰地闻到!
眼看着车快冲到老头了,我一狠心打了一把方向盘!
整个人都在往左甩!我脑子里是:“完了完了!不打方向盘这老头会被我撞死的!……轮胎是不是冒烟着火了?味道怎么这么大?……”
车停下来的时候,我特么想骂脏话!
我一个从来没骂过脏话的人,
那一刻很想骂脏话!
可能是想发泄一下内心的压力吧!
老头心情挺好,他笑着跟我挥挥手,走了。
我心如擂鼓,把车开到路边浑身冰凉、手脚颤抖!
我刹车的时候,因为短距离内猛刹车猛打方向盘,
车里的所有东西都因为惯性往前冲!放在副驾上的早餐倒了。奶茶撒了。要不是绑了安全带,我估计也飞到前挡玻璃上了!
……………………
当时想了很多。
我要是真的开车撞死人了,是不是要坐牢?
我在单位上班,不允许有犯罪记录。
如果坐牢我会不会失去工作?
可我招谁惹谁了呀,明明是你自己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责任?
……………………
二、
和一位我很敬重的亲戚W聊了这个事,他让我记住五个字:“让速不让道。”
我说道理我懂,但是我还是不忍心撞过去,毕竟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那位亲戚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他以前撞s过人。
我:额……(震惊到无语,然后感觉自己和一个杀人凶手坐在一起)
他说:那是九十年代,他开长途大巴车,在外省,一辆三轮车本来在道路的最右边,突然转向插到他车前!
当时没有“让速不让道”的说法,撞了人那就是司机全责。所以他和我一样,也是急刹车!眼看快撞上了,他也转了一把方向盘!
那个老头没事。
大巴车绕开了他。
但是雨天路滑,大巴车的惯性又大,
车朝路边的房子撞去。
房子门口,
坐着个少妇,
他拼命踩刹车都没办法让车停下来,
他眼睁睁看着车头撞到了那个少妇,
………
………
(长途大巴你们见过吧?车头是平的,车玻璃很大。)
他和那个少妇,只隔着一层车头的铁皮。
他说那个少妇可能吓傻了,当时车速已经降下来了,差不多时速20左右,如果她跑,哪怕是往旁边挪一两米,或许是可以避开的,他声嘶力竭地大吼:“快跑!快跑啊!”
但是大部分人遇到这种事,是反应不过来的。她的脸上满是震惊……
他说,那个少妇被车挤成………肉饼……
他听到“啵”的一声…………
那是她的头,被压爆了………
他说,他看到,掉在地上带血的脑浆,是白的,会动………
……………
……………
……………
他当时吓傻了,从车上下来,走路都走不了,在地上爬,想爬过去看看,
那个少妇的家人从屋里冲出来,愤怒地抄着菜刀就砍他!
……………
后来交警处理的时候,
说那个三轮车无责。
没有一丝的责任。
所有的责任都是我亲戚担!
…………………
当时赔了很多钱,但是再多的钱也无法让死去的生命复活。
因为他也被少妇的家人打伤,所以坐牢时没有按最重的判。
………………
他说他永远记得那个少妇的长相,
很年轻!很年轻!
她有一个孩子,才几岁!
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应该五十几岁。
如果她还活着,她的孩子就不会从小失去妈妈。
她的老公很愤怒地拿菜刀出来砍他,看得出是很相爱的俩口子,如果她还活着,他们可能是一对幸福的老头老太。
他说完,我们良久无言。
如果当时那个三轮车老头被撞死,按当年的交通处理,全责是我亲戚,判刑肯定不会是死刑。不知道他的亲戚会不会问:为什么对肇事司机判这么轻?这样是否不公平?
当年的那位少妇的亲属,可能也愤怒地问过:为什么对肇事司机判这么轻?为什么不判死刑?是否对行人太不公平?
对于前者,我想说,自作孽不可活。不要自己违反交规,却仗着死了就可以“死者为大”!
对于后者,我亲戚说,他跪下磕了无数的头,不是为了求得原谅,而是为了忏悔,被判刑也是自己该得的。然而人生没有办法重来,如果重来,他不会打方向盘。
那个无辜的少妇,她没有做错任何事,她不该因为别人违反交规而送命。
………………………
以上我举的两个例子,有的知友说我偏题,题目问的是“司机违反交通规则”,而不是“行人违反交规”。
在实际操作中,
只要死了人,交警处理时95%都会写司机有违规行为,违规程度轻重不同而已。
不信你去问问你们当地的交警!
毕竟人死了,如果司机完全无责,就没人赔钱,给死者家属,
而司机哪怕占20%的责任,也有保险公司付赔偿金。
……………
另外,那些说:“刹车都刹不住,你的车速绝对超过100”的知友,
很简单!你就开着你们家的车,从100米外,以60公里的时速朝着一堵墙,径直撞过去!不要怂!
距离将近十米时才能踩刹车,不许提前刹车!
然后你就会看着自己离那堵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车却没有彻底停下来!
前方是空荡荡的道路的时候,或许你能从容地刹车,但是当前方有东西的时候,那种心理压力会随着距离的靠近成倍地增大!
接下来,就是你的show time!
不要怂!你踩不出黑黑的两道刹车印算我输!
我老丈人想买个电瓶车,被我们拒了。我说太危险,这边的行人,自行车,电瓶车乱串的太多。限速100的省道,到了傍晚,我都只敢开50。
我让他坐副驾驶,在市区直行,开了3个路口。我问他觉得旁边的自行车,电瓶车,行人有没有什么问题?他说没问题。我告诉他,我看到了20个违章。他不信。
在接下去直行的3个路口,我不停的给他报哪个违章了。差不多又是20个。他说真不知道这些都是违章。
在我踩了一脚刹车之后,我告诉他:刚才窜出来的那辆自行车,如果我正好转头和你说话,没看到他,他已经是个死人了。他说离开你那么远。我说这距离也就15米。按照我时速40,我撞到他不到1.5秒。1.5吨的车撞人,就算是很慢的撞上去,不死也是重伤。
最后强烈建议没车的人,做一回副驾驶,让驾驶员告诉你一路看到的违章现象。你会发觉,你每天自认为对的开电瓶车方式,就是一直在悬崖边开车,你在赌旁边经过的车不推你一把。
因为人心本来就很可怕,看你自己就知道了。
行人闯红灯被撞都甚至觉得车主应该去坐牢,人心怎么可以坏到这个地步?
判?呵呵。
我不匿名了,因为我说的是真事儿。
我爸的一个发小就是开公交车的。
有一天他好好开着,
突然窜出来一个人一头攒死在公交车上。
立刻打120送医,
结果到了现场被120的人认出来了。
癌症晚期,想给家人骗点保险。
骗保失败了,但还是判了我爹这个发小。
连累的他儿子将来考公务员啥的都受影响了。
判刑?这种人临死要脏别人,活该得癌症好吗?
请问我爹这发小他一家受的影响,
你患者家属该不该补点损失?
司机作死是该判,
但你看看多少交通事故,
是“弱势行人”不知死活嫌命长?
再说我自己,
我平生最佩服一类人,
就是那些晚上骑电瓶车不开灯的。
你想死别拉上我,
我别说人,我遇到一条狗我都让狗先过,
可晚上这种不开车灯骑电瓶车的人,
就跟一只只黑耗子一样,
冷不丁在你面前窜来窜去。
我特么要真倒霉撞上了,
怪我吗?你自己找死凭什么拉我下水?
那些行人和骑电瓶车的在路上无视任何路况为所欲为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翻栏杆的逆行的鬼探头的我觉得死了真的活该因为他们真的是祸害,谢谢。
想想还是匿了吧,就说说我的个人经历。
2019年,我开完会,本来可以回家休息,当日鬼使神差,想着单位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处理完,打算赶回去加个班。
城里回农村的那段道路我走了5年。轻车熟路。我至今还记得那天是一个烈阳日。突然一名老大妈从路边窜了出来。我慌忙回避。但还是擦挂到了她。并且慌乱之中,我做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转动了方向盘。
结果,车子撞到电杆,砸到另一名无辜的路人。
结局,一死一伤。老大妈轻伤,那名无辜的路人死亡。
中途的过程就不说了。最后保险赔了几十万,自己给了几十万。协商过程中,挨过打,下过跪,被抽过耳光,被送过花圈。最后,因为不涉及酒驾和超速,检察院免于起诉,保留了公职,但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来的计划是努力工作获得提拔,现在只有把自己一亩三分地守好。工作干好就行。我这一辈子估计也不要说什么前途了。
我知道,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他们失去了一个亲人。我没有被判刑,依然保留了公职。这很不公平。
可是对于我呢。正常的在道路行驶,没有超速,没有酒驾。因为经验不足。没有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对突然蹦出的路人避闪不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而那名路人。一点责任也没有。说她擦挂受了惊,在医院躺了一周。中途各种协商。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加起来赔付的钱足够她干活一年。否则就不在协议书上签字。
对于我而言,又公平吗。
后记
谢谢大家的关心,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三年,自己也逐步走了出阴影,车不敢再碰,当年因为伤者大妈的家属多次到家到单位做出过激行为,为了避免小孩心有阴影,和妻子协议离婚。那时候真感觉万念俱灰,万幸单位领导的包容,没有嫌弃我并积极帮我协调处理,还请心理医生疏通我的心理障碍。
很感念通情达理的死者家属,逢老人过生和春节都会上门探望。有一晚死者儿子跟我发了一条长消息,让我感动的落泪,我会用余生去报答弥补他们。也希望他们的家庭会越过越好。
仍怨恨蛮不讲理的伤者家属,最丑陋的词汇用在他们身上也毫不夸张。为人子女,甚至能说出“我妈此刻没残疾,但不代表几年后产生的后遗症导致残疾”这样的混账话,做出把老人抬到我单位会议室,把他们的屎糊在墙上这样的混账事。
因为车祸造成的负债正在努力偿还。相信五年内我一定可以还清。
写下这篇鲜血淋漓的经历,就是为了给各位看个提个醒。在任何时候一定要记住。遇见这样的情况,只能踩刹车,不要转动方向盘。如果躲避不及就撞过去。
11.8日最后一次更新
不曾想这个帖子被生活中的朋友看见,刚才聊了一会,才知道谣言猛于虎。关于前妻和当年离婚事宜,有必要在这里说清楚。望有缘看到的并猜出我是谁的朋友,再次谈及我和前妻事宜时能客观公正,不妄加非议。
事情发生后,双方一直就赔偿事宜有分歧。伤者两口子把铺盖抬到我单位会议室,吃喝拉撒都在这一个房间,想逼着我同意金额,同时逼着单位答应一些无理诉求。几次协调无果,领导责令我停职回家解决问题。伤者找不到我,就打听到了前妻单位,孩子的幼儿园。去做各种过分事宜,严重影响到前妻在单位的口碑声誉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幼儿园老师坦承希望我们能转学。
那时我和前妻均出现了抑郁的症状,孩子的情绪也出现了一定问题。前妻非常能干,如果不离婚,对家庭、前妻个人的前途都会有一定影响,对孩子健康成长也很不利。我很怕因为这件事,前妻孩子生活没有品质,还被人背后戳脊梁骨,说是杀人犯的家属。于是主动提起了离婚,前妻起初坚决不同意,彻夜深谈后,最终同意了。
孩子归前妻,资产分割这一块,我提出家里120平房子给他们,75平归我。另外每个月给2500抚养费。但实际上120房子户主仍是我,前妻和孩子在居住。她说反正以后都是孩子的,现在不需要过户浪费钱。抚养费也没收,叫我先还债,还清了再说这些费用。同时她不断的教育孩子,爸爸妈妈都爱他,主动引导孩子给爷爷奶奶爸爸打电话。虽然离婚了,但孩子对我和我爸妈没有一点亲疏感。至今逢我父母生日,前妻都会转账,买礼物,送祝福。离婚一年后(2021年)前妻获得提拔,2022年再婚。男方人品非常好,为人也很豁达。
至今前妻只有在孩子和前岳父母过生的时候会收下我转的钱。我们仍旧保持了友好的关系。孩子被她教的非常好,既没把亲爹当外人,也没把继父当外人。常常叫我带他出去“打牙祭”,然后打包一份溜回家给继父。熊孩子常说亲爹肥胖没有继父好看,气的亲爹想揍他。
很少有女性遇见同类事能够做到像前妻这样,在婚内无任何逾矩举动,相夫教子,跟了我几年,为我生儿育女,到最后一无所有,一个人养着我们的孩子。
能把家庭,孩子,工作都打理的紧紧有条。我很尊敬她,也深觉得对不起她。
看客不能感同身受离异女人带着孩子的艰辛。也不能体会被人背后戳脊梁骨骂老公是杀人犯的痛苦。她能够再婚,是上天对我们最好的安排。
我同学,撞死了一个下夜班逆行骑电动车的妇女。
他形容,挺突然的,他都没看清什么东西,就爬他车挡风玻璃上了。
当时他就懵逼了,还好从小就是少先队员,素质高,受过高等教育,虽然月黑风高。路上也没别人,没路灯,没监控,但他没跑。
大概几分钟后反映过来了,打110。120
之后站路边继续懵逼。其实他自己已经虚脱无力了。
警察到场以后,还给他让烟,让他稳定情绪,还看看了看现场,说句幸亏你没跑。
120到场后直接宣告被撞妇女没救了。
保险公司也到场了。
最后处理的结果,同学在保险之外又赔付死者十万元。
事发路段没限速,没路灯。
我们隔壁县,穷比的当时好多路都不装灯。
双向四车道。中间是水泥墩的硬隔离。
妇女的电动车必须在前方十字路口逆行过来的。逆行还走马路中间。
拉倒吧,我也是行人,我也开车、
我当行人的时候从来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宁等勿抢
我开车的时候也从来不闯红灯,斑马线礼让行人,宁等勿抢。
但我大过年去丈母娘家的碰到一桩事,转弯过来看见夫妻两前面走,就两人,我礼让行人,也没有催也没有按喇叭,慢慢跟着,然后大变活人,一个小孩从不知道的地方窜出来,我是十几年驾龄老司机,看到女的回头伸手,就一脚刹车,然后看到一个还没有我引擎盖高的小孩靠在我车上,我速度快点他就被挤进我和旁边车的车缝了。
换个新手绝对要出事
我吓得回到家手都在抖。
特么的,小区道路,如果出事,同责起,万一死了,我就家破人亡。没死,年也不要过了。
你还说不公平?你自己都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还指望人人都是你爸爸,要让着你??
口说无凭,视频为证
2021_0204_201317_11.9 万播放 · 122 赞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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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涉嫌违法,不过我还是要说一下。
早些年在北京,区与区之间有一些三不管地带,朝阳觉得是通州的地界,通州觉得修了方便你但是我是白出力。因此到市政府搬去通州之前,这俩区之间还存在着不少村级路联通。
但是我也没办法,不走这种路就得绕行高速,多十五公里。
前情交代完毕。
某天晚上,天已经黑了,开车通过这条村道,水泥路上因为前几天下雪而结了冰,又被车碾成一条条的冰沟。因为非市政道路也没人清理,还没有路灯,我最多20龟速蠕动中。
前方突然斜着窜出自行车大妈,歪歪扭扭在冰面上骑行,我双手冒汗,一脚刹车。大妈恍若未觉,继续扭动。我观察了一下,保持速度5,就是D挡无油门那个速度,等双方距离大约50米以上跟在后面,尽管她旁边足够并行两车,我也决定绝对不超。
副驾的姑娘不高兴了:“你墨迹啥呀,赶紧超过去。”
我说:“太危险了,你经过的时候她突然摔倒了,就算没撞到也是你的事儿。我这跟在后面她还能看的清楚点。”
事实证明我还是太乐观了,又过了几十秒吧,她扭着扭着轮胎一滑,pia就摔那了。我立刻踩刹车,姑娘摇下窗户喊了一句:您没事儿吧。
你猜怎么着,大妈破口大骂:你ma了个B的,晃着我了。
我可是跟在你后面!近光!晃着你了?难道大妈你看路用的是你后面的眼儿?!??
副驾也惊呆了,年轻姑娘想修炼到张嘴自带生殖器的大妈,还差三十年道行。
我这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脚油门绕开她就走了,拐弯停车,嘱咐姑娘别动,拉起衣领压低帽子,步行回去。到那一看,她刚起来哼哼唧唧的还在骂。
我承认那一刻是想打人的,但是毕竟还是怂了。
假意问候一句,帮她扶起自行车,脚踩着前轮一使劲儿,车圈变成了L型。
大妈懵逼了我也没听见她再说什么,扔了车撒丫子就跑,上车给油走你~
那天晚上我挺高兴。
我们家门口有一条快速路,限速80。前几年,这条快速路偶尔会有撞死人的事故。
有一年,是一辆红色的小雨燕撞死了一对老两口,车主是一个年轻女性。
事故在周围小区的业主群里传的沸沸扬扬,大家都为那个女车主不值。
为什么呢?
那对老两口,因为快速路对面有个批发的农贸市场,比这边小区里的市场,卖菜要便宜几毛钱,所以他们俩几乎每天都横穿快速路想去对面买菜。而他们小区出来的路口,距离过街天桥就400米不到。
老两口嫌远,又不想爬楼梯走天桥,所以每次都选择横穿。
那天早晨,红色雨燕前面的车,为了躲避老两口,突然变道走了。雨燕车主反应不及,虽然踩了急刹,但还是把老两口撞飞了。
老两口就这么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当时邻居们都在传,说这个女孩儿马上就要结婚了,那辆小雨燕还是家里给配的陪嫁。
陪嫁是雨燕,想必女车主家里条件也不是多富有。一下子撞死两个人,婚事十有八九是黄了,陪钱是肯定得陪的,怎么说也算得上是“没有保留安全车距”,有没有刑事责任我就不清楚了。
快速路这种地方,大伙儿都七八十开的嗷嗷地赶着去上班,谁能想到中间突然有俩人呢?
你说她陪多少钱,对她来说才叫“不轻”呢?
……………………
天津的马路,神奇的很。
有时候,自行车或者行人,就堂而皇之慢悠悠地在马路中间走,你摁喇叭,有的人会躲开。
也有一部分人,反而更慢。甚至会回头瞪你一眼,有的人更坦率,冲你骂起来「草尼玛!催牛逼你敢zuang我!」
你自然是不敢的,换谁都不敢。
但是你就说,这种人如果被撞了,这司机该怎么判呢?
没开车前这么想的
开车了发现
有些人找死还要拉垫背的
该话题被编辑过好几次,而我的回答是针对原问题描述来的。所以我建议你们先看一下问题编辑记录,另外仔细揣摩一下我的回答,别因为自己屁股歪就觉得所有人屁股都是歪的。而且你们某些人知道屁股歪是什么意思吗?学人家用这个词,连场景都不会用,就这种治学态度还在这随便给别人定性,你们照照镜子问问自己够资格吗亲?


人心可怕吗?其实你只是站在你的立场觉得人心可怕。换作司机的立场,人心可怕的就是你了。我好好的开着车,犯错的是他人,并不是自己,莫名其妙给我带来了无妄之灾,他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也同样受到了伤害啊!我无外乎幸运的在车里而不是车外,竟然还有人叫嚣着让自己多多负责,人心真的很可怕!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对法律的误读比完全不懂法更加可怕。交通法本身已经是在尽力的保护你所谓的“弱者”了。因为首先,交通法存在无责赔付最高10%的规定,而这个规定只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时才有。这也是被广大司机常常误读的法条,说“我没有责任,出了事故我是受害者,凭什么我还要赔别人钱”?当然,我这里不展开解读这个法条,提到它只是告诉你,交通法的态度里,已经最大诠释了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又要尽力保护弱势的一方。
而你所说的“如果车主原因撞伤或撞死人,为什么甚至可能连牢都不用坐”纯粹就是信口开河,人心险恶。什么时候车主肇事撞死撞伤别人不用坐牢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自己看《刑法》∶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看高法对于交通肇事案的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已经很详细的对交通肇事的不同情形不同责任和不同处罚做了明确的规定。何来撞死人不用坐牢一说?
而且即便交通事故中,对方是过错方,法律也在尽力约束非过错方的行为,来避免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直备受争议的驾驶员必须尽到注意观察义务。用你说的案子举例,驾驶机动车进入路口,即便你是绿灯,也要注意观察行人,防范危险发生。如果不看路瞎开,就是未尽到观察义务,要上浮责任。看到了有人闯红灯,不减速直接撞,涉嫌主动制造交通事故,一旦撞死撞伤,直接刑法伺候。中国法律为了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已经费尽心机,结果还是有人不满意。
说到底,还是很多人“我弱我有理”的思维在作祟。这个社会发展快了,人和人的贫富差距变大了,有人开车,有人开不起车,还有人开着天价豪车。同样都是碰撞,以前大家都穷的时候,损伤是对等的,现在情形不同了,损伤不平等了,就有人心理开始失衡。但是别忘了,中国自古以来就讲“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犯了错,自己付出代价,天经地义。司机在路上正常开车,哪个想没事撞个人玩玩?遇到行人闯红灯,躲闪不及,撞了,对方虽然好不了,但自己车同样也坏了,还要处理交通事故,配合调查,换作你你很开心吗?而行人作为违反法律的肇事一方,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责吗?就因为对方是机动车就要讹一笔?如果不是这种心理作祟,怎么会滋生那么多“碰瓷”的?什么叫人心可怕?自己的错不想负责,总想让别人替你承担,这才是真正的人心可怕!
叶sir在线科普。
先看案例一


事故现场图
基本案情:小型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小车不超速,无酒驾,有牌有证,车辆状态正常,车检报告合格,在左侧车道直行。行人56岁,男性,身体健康,从右往左横过公路。
事故认定书:小轿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 ...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二


事故现场图
基本案情:小型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小车不超速,无酒驾,有牌有证,车辆状态正常,车检报告合格,在左侧车道直行。行人65岁,女性,身体健康,在人行横道线从右往左横过公路,但闯红灯。
事故认定书:小轿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人...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三


事故现场图
基本案情:重型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大货车不超速,不超载,无酒驾,无疲劳驾驶,有牌有证,车辆状态正常,车检报告合格,在从右往左数起第二条车道直行。行人12岁,男性,身体健康,事发时,直接从右侧花基窜出横过公路,直接撞上大货车的车身。(划重点:是车身而非车头)
事故认定书:大货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其实我认为案例三可以直接给行人方全责。
细心的群众可能会发现,上面三个案例都有二十二条第一款,一起来看看它是何方神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这就是法律为行人的兜底条款,是为了照顾所谓的“弱势群体”。因为实在找不到机动车驾驶人有任何违法行为,只能搬出二十二条为违法的行人所犯下的错误买单。
上个世纪交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从老一辈交警的和老一辈群众的口中,我听到过太多伤者有理,死者为大的观点了。
但是随着国家大力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和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这种观点已经逐渐被抛弃。
老一辈交警能及时转变这种观念,因为他们是执法者,必须依法办案。
但是老一辈群众就把这种观点奉为金科玉律,并且有向年轻人渗透的倾向。所以他们发生交通事故成为当事人时,把法律规定的路权抛之脑后,高举伤者有理的歪风邪气,这简直就是耍流氓!
肇事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撞伤或撞死人,为什么处罚如此之轻,甚至可能连牢都不用坐。
如果你有证据证实肇事者是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导致行人受伤或者死亡,请把证据提供给交警,交警会非常感谢你,因为这已经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范畴,而是涉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交警会第一时间把案件移交派出所或者刑警跟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量刑方面最高为死刑,满足你的期待了吧?
本身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就是弱势倒霉的一方,行人无保护往往非死即残,车主基本不受伤害。
为了照顾你所讲的“弱势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是不同的。
譬如前者主次责,责任比例是七三开,后者若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或行人次责,则是八二开。即是同是主次责,机动车会多承担10%的责任。这也是法律照顾“弱势群体”的重要体现。
车主违反交通规则会造成行人死亡,最多只需要做几年牢就行了,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却会造成自己死亡,车主却想一点赔偿责任都不担,岂不是很可怕吗?
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交通事故,属于过失行为或过失犯罪,总不能比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重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和量刑方面有着详细的规定,凡是杀人偿命,让机动车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去承担本来由非机动车、行人造成事故主要原因的责任,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这才是人心的可怕之处!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是如何定责的?202 赞同 · 93 评论文章
我建议头脑单纯的朋友少上网冲浪,更不要随便相信那些评论区的大神。
你开车经过路口,行车灯是绿灯,有路人闯红灯,反应过来后你踩了刹车,顺便瞄了一眼左后视镜,后车贴得很近,这个情况刹车一脚踩死十有八九是要追尾的。
即便是这样,大多数司机都会选择踩死刹车,常开车的人应该都会理解。
当你去闯红灯那一刻开始,留给这个司机最后的选择只有撞人或者追尾或者两件事一起发生。而闯灯的你,不仅屁事没有,还躲在一边看热闹。
即便是这样,也不会有几个人去选择撞人。
车跟车低速碰撞那基本都是走个保险的事儿,而车跟人碰撞…你自己想吧。
没人会因为你犯了错想让你受伤甚至是结束你的生命。教你做人的成本其实是很高的,你不守规矩以后吃亏的还是你,没必要为了教训你把自己拉下水。
你提到的,那些叫嚣“活该撞死”的键盘侠,他们都不是傻子。相比修车的麻烦,他们更害怕撞人了被讹、被和稀泥甚至是自己的身上背一条人命。
要知道,评论的成本是很低的。相信我,少上网,或者少去逛那些新闻评论区,对你是有好处的。
闯红灯这个行为,不仅仅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样也给交通道路上的其他参与者造成了危险。
作为一个一年跑了8w公里的司机,我见过太多闯红灯的路人了,你以为他们是判断路况后果断风骚走位冲一波红灯吗?90%闯灯或者乱窜的电瓶车,他们根本没往正确的方向看过一个正眼,纯粹只是在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罢了…
而你要的公正,却是要抓受害者去坐牢?太荒谬了。


因为看的悲剧多了。
你只看到行人闯红灯惨死,却没看到行人闯红灯自己没事,连累别人惨死的。
车祸视频里多的是闯红灯没事逃了,然后车子为了避让闯红灯的,而把别的遵纪守法的行人给压死了。
如果说车主有过错,那么自然无话说。
但是有些则是车主无端端受害,真就害人害己。
本来交通事故就应该严格划分责任,而不是偏袒。
恰恰是偏袒行人一方,才有那么多行人肆无忌惮的闯红灯。
甚至有些行人都养成了把马路当客厅。
之所以如此就是他门觉得,反正法律偏袒自己,到时候别人负责。
车祸视频里多的是跟大货车重载车抢道,任意穿行而惨死的。
行人弱势不代表就可以无责,很多时候利用弱势才是最可怕的。
就好像那些污蔑别人性骚扰的女生。
弱势不代表无害。弱势不代表不可怕。
跟你们说个真实案例:十几年前,我隔壁屋一男的,家里穷,就买那种三轮车搭客,避让其他车辆时,意外掉进了河里,摔死一个年纪七十左右的大爷,一个重伤,我隔壁屋轻伤,交警判他全责,没有保险。我隔壁屋家里比较穷,三个孩子很小,好在他兄弟多,兄弟凑了六七十万准备赔给死者及伤者家属。后来死者和伤者家属不同意,说人家告诉他,死亡要赔70多万,重伤的有残疾情况也要几十万,现在总共才赔六七十万,要起诉他,而且不同意出谅解书,要法院重判!确实,法院判他坐牢两年,死者好像是赔80万,重伤的赔40多万。 但人家家里穷啊,就一栋自建房,没存款,孩子还小,老婆在家种地。想着人都要进去坐牢了,他的兄弟也不帮忙赔钱了,偶尔接济一下那几个小孩。最终结果是,基本没赔钱,进去坐了两年,出来身体不好了,有案底,没办法找工作,就一直在家种地,带着几个孩子过的苦兮兮的。死者伤者家属过来讨过几次赔款,被村里人轰了出去。 就这样,伤者死者家属出了气,一分钱没拿到,连治病的钱都是自己掏的。邻居一家也是毁了,现在他还患上了轻微的帕金森综合征,一家人领着低保,过的惨兮兮的。 双输局面,而且是双方大输。
前几年在一个路口,直行红灯,我走右转车道,正常右转。
一位和善的老大爷骑着电车,从我右侧冲了出去,顶着红灯直行。
我一脚刹车。
和善的大爷从我车头前面闯了过去,也是捏死了刹车。
没有碰撞。
大爷停下车,挡着我的车头,朝着我开始大嗓门国骂。
大爷身强力壮,一看就能长命百岁,骂了我两个灯;之后看我态度不错,才骂骂咧咧的朝着我的车啐了一口,然后骑上电动车,又一次顶着面前的红灯,扬长而去。
后来我问了朋友,说我这个要是当时撞了,是不是违法。
朋友说,起码要按照“没有观察周围环境、保证行驶安全”论处。
哪怕大爷闯红灯。
哪怕大爷闯红灯。
哪怕大爷闯红灯。
反正我觉得,要是真撞了,判我,我挺冤的。
判得轻吗?讲三个真实的故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身上!
前不久开车,经过十字路口,一个年纪大约35-45之间的农民工兄弟,看见面前的红灯不管不顾直接走上路中间,我鸣笛提示,他头都不抬!我距离他很远,第二遍鸣笛,依旧低头!于是我第三次鸣笛!没错我鸣笛的操作激怒了他,他直接站在了我车子的行进轨迹上,张开双手。真挺遗憾,他一定觉得路这么宽,我应该让他过,但他不知道的是,我鸣笛是担心他闯红灯,低头不看路被其他司机撞到!我必须声明,我不是看不起农民工兄弟,作为我们城市的建设者,有太多的农民工兄弟融入到这个社会,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本就应该车让人,但是你会发现,农民工兄弟依旧愿意选择停下脚步让车辆同行,这些人值得被尊重!但是!我说的是但是!像这位头脑中只有自己,愿意用自己生命做斗气筹码的,丑陋的,没文化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发生意外!如果是交通意外,为什么要让遵纪守法的司机为了这样一个人的过错承担责任?
这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大家需要互相尊重。但是尊重是相互的!你不珍惜生命,凭什么要让别人尊重你?我们大部分司机在路口都会选择减速,让行,在危机关头,驾驶员绝对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惜违章来保证行人安全,但是行人是不是应该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我鸣笛是为了他好,他不识好人心,一心求死,凭什么要我承担责任?
第二件事,一笔带过!我晚上跑高速,因为我要进入匝道了,所以在右侧车道行驶,不过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开车喜欢贴左侧!也多亏我这个习惯!高速公路漆黑无比,右侧都是货车,结果一个流浪汉就躺在应急车道,脑袋那半就在最右侧行车道上,因为当时开的是家里送货的箱货,照明真的非常烂,如果我贴着右侧,我看见他的时候,就算车头躲开,车尾多半也要撞到他的头!我猜测很大概率这个流浪汉的生命就会在那天晚上终结!同时极有可能会搭上一位卡车司机的未来!你觉得我们有什么理由还要判卡车司机?
第三件事,我的一个亲戚的亲戚,可以叫他叔叔。因为行人闯红灯家破人亡!这位叔叔家境贫寒,50岁的时候孩子先天心脏病去世了,家里为了供孩子上学真的一贫如洗,学校以有心脏病却没有告知学校为由,基本上拒绝赔偿,孩子也没什么保险,老两口晚年丧子相依为命。孩子走了,他们选择卖掉了老房子,靠着亲戚接济,在城边买了一个万科的小住宅,婶婶给人缝衣服,叔叔给人开货车,看库房,日子也就算过得去了。叔叔有一次送货,红绿灯起步,把一个横穿马路的人撞了,汽车速度非常慢,(几十年无事故的老司机,开车非常稳)之所以撞到人,是因为隔壁停着公交车,货车有视觉死角,非常巧的是被撞的人刚刚做过脑部手术!交警判罚叔叔因为不注意瞭望承担事故主责,赔偿金算下来大概要了80万!叔叔加砸锅卖铁也凑不出这80万,于是就进了局子。最后又是靠着接济,差不多把这80万的窟窿都上了(具体咱就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了)。这回老两口真的是啥都没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出了局子没多久叔叔得了癌症,因为没钱治病走了!婶婶因为没钱被亲戚排挤,甚至被亲戚骗了最后一点点积蓄!
你觉得这个闯红灯的人可恨不可恨!摸着你的良心告诉我!凭什么?一个做过头部手术的人,闯红灯,鬼探头!撞到了货车!最后让一个家庭破碎,甚至间接害死了另一个无辜的生命!我身边的老年人依旧有很多人闯红灯!你跟他讲理没有用,你跟他摆事实讲道理没有用!人家就觉得车应该让人!这种心理很可怕!
其实你,还有这些闯红灯的人心态非常可怕!你要搞清楚,如果是机动车违法在先,导致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毁了一个家庭,那么这个驾驶员死不足惜!如果是行人,违法在先,就因为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就因为觉得开车的人不会受到伤害,就必须要停车让人,撞到人就要进局子赔钱,因为这种思想导致自己受伤,死亡就是活该!如果因为这种行为导致其他家庭破裂,那么死有余辜!
现在车多了,斗气的司机也多了,司机素质参差不齐了,但是好在所有司机斗气,都是保持在车与车斗,虽然我们路上许多司机叫嚣,闯红灯应该撞死,但实际上,他们宁愿撞击护栏,也不愿意毁掉一条鲜活的生命!保护其他生命,这是人的本能,但是希望你们行人不要把别人对你们生命的尊重视作理所应当!
除了闯红灯,我还遇到过骑自行车突然横穿马路,为了躲避他,我的车直接开向反道!还有停车场里用肉身抢车位的大妈!我的车停了一半,一个大妈直接冲进车位,要知道我当时开的那台车可是一台老旧到没有倒车影像,没有后雷达的车,如果大妈离我近一点,如果我恰好在看车头的位置,那么大妈就要被我撞到了!行人这些行为难道不可笑吗?难道不愚蠢吗?难道不无赖吗?
我再次重申一遍!司机们不要开斗气车!你们学的交通法是让你们在发生事故后保障自身权益的,不是用交通法故意撞人,撞车的!开车不要斗气!冲动之后你只会感到自己愚蠢!更不要为了别人的错误买单!
行人是弱势群体,所以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闯红灯提前不了多久到达目的地,但是一旦发生意外,你可以提前到地狱!不过的确现在行人素质高了,闯红灯少了,不幸中的万幸!
更新了一下,我发现评论中有些人说我只说了行人是过错方得案例,没有说司机过错方的案例。所以我把问题截图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二行“因行人原因被撞伤。”
当然我也想跟各位分享一些汽车全责的严重事故,但我身边没接触到。我觉得目前来讲,从我们的媒体报道的一些司机严重违法在先,发生事故致人死亡 重伤的案例来看,判的还算合理。
法律上严重交通事故一般是一人死亡,三人重伤。这种事故我觉得就不需要讨论受害者是不是行人了。比如玛莎拉蒂撞宝马事件。
具体的今天有点晚了,有机会总结一下跟大家分享。


事件三中提到在学校过世的孩子没想到大家很关心,因为是有关交通的提问,所以只是介绍了一下家庭背景,没有详细说明。孩子过世要不要钱是孩子家长的事,他们老夫妇非常通情达理,不过的确他们的直系亲属有去为了赔偿跟学校交涉,学校表示因为孩子本身有隐瞒疾病,所以不会赔偿,但是处于人道主义其实给了一点钱,具体数额就不太清楚了。
有两位朋友建议我修改劣这个用词,我接受了建议。
最近有人质疑我是在编故事,再次强调!死者为大,本着尊重死者的角度,我也不会去随意编造故事!本着怀疑的眼光看事情是对的,但还请不要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建议质疑故事真实性的朋友们亲自调查事情原委之后再进行评论!我认为:“敲击键盘,质疑他人容易!这世界不需要编造故事,盲目质疑的人,这世界上缺失的是勇于质疑,并且勇于调查真相的人。正义从不是用键盘维护的,还要靠行动!”
问题是很多行人,真的在马路上就当自己在自己客厅里散步……












































凡事都有规则,漠视规则红绿灯设置干嘛?大家各行其道,遵守规则,相安无事不好吗?
自从学驾照经历了路考,并且家里买了车,出行经常老公开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才真正知道开车的胆颤心惊。有的行人,真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好好开着车,哪里突然蹦出来个行人,那是条人命啊,不管是从道德、经济赔偿、心理承受来说,出了事我们承担不起。而且开车遇到事,特别不吉利,更别说出事故(撞死人),开车的人都忌讳。撞死过人的车,开着会有阴影心里有疙瘩,不想再要。
实事求是,坐在副驾驶,亲眼目睹老公遇到的一些情况:
闯红灯,我开着我的车,突然蹦出来一个人,措不及防。就算立马踩刹车,车体也是有惯性的。
打电话、埋头玩手机过绿灯,完全不管绿灯是不是要完了。有的忙玩手机,你按喇叭他都不抬头,和无事人一样悠哉得很;
遇到路边,边玩手机边骑单车的,特别是在乡间小道,很窄很危险;他在前面玩手机占道,你只能在他屁股后面跟着;
晚上高架桥下面,司机的视野盲区,路边树丛里竟然有几个人?太危险了,晚上光线暗,司机容易视野模糊,车又开得快,如果这时候有人一下子蹦出来,百分之百出事,司机来不及刹车;
最怕倒车时突然冒出个人来;
最怕车不小心开进城中村,路窄人拥挤,老人小孩、电动车多;
最怕走两边有住户的乡镇小路;
……
反正生活中,每次过红绿灯,我是没见过汽车闯绿灯。行人闯红灯倒是见到不少,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婶、老大爷老奶奶。这部分人恰好又最能带动社会舆论。
另一个会碰到小电动违规操作的,窜上窜下。在城区,几乎每个红绿灯路口都有高清摄像头,宛若“天眼”,司机的动态尽收眼底,谁敢违反交通,秒秒钟被抓拍处罚,速度堪称闪电。一年12分,大意点,或者不熟悉路况,根本不够扣,驾照吊销。
司机开的虽然是铁皮,不可能闲着没事干,丧心病狂无缘无故去违规、撞人给自己找麻烦。
现在普遍推行车让人的原则,在昆明这条规则推行得很好,车不让人,被抓拍到,路口有电子大屏幕的,抓拍照片直接展示在屏幕上,车牌号都不带遮挡。
反观行人闯红灯,会立马收到罚款罚单?交通法为何不像处置司机一样,对行人处罚这么严格有时效性?无非是本着谁会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
一个铁皮,一个肉皮,丈量的不是司机、社会的道德感良心,而是行人对自己生命的态度。不把自己的命当命,谁能为你负责?出了事能怪谁?我家开的还是私家车,如果遇到的是大车?后果可想而知。
只是可怜司机,没有选个好日子出门,不仅要赔偿、当误工分去处理事件,还要承受心理阴影,说不定还要被家属纠缠打骂说不是人。闯红灯是不是害己害人?
当然就像评论区一位网友提醒的,过马路,路口,视线不好的情况司机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情况。就当自私点别说为了谁,养成这个习惯纯粹是为了自己,出门真不想遇到麻烦,更别说伤到谁。
说这么多并没有针对行人、提问者的意思,说到底就一句话:大家遵守好各自的规则,司机特殊情况注意车速、观察路况。谁都别出事,平平安安最好。
附今早的聊天记录,老公的车屁股被亲了


幸好他人没事,他后天请假走保险流程,哪个周末抽时间去弄下车。
题主明显是连车都没摸过的人
若干年后,你能熟练开车了,再回头看这个问题,一定会想“我当初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问题?”
一般刑事案件有人死亡尚且还分有没有主观故意,有主观故意的故意杀人罪,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主是要统统的归为驾驶员主观故意吗?
行人违法就不用承担责任吗?
是为正大光明闯红灯摇旗呐喊吗?
正好这两天做了一下孩子护学岗的志愿者。
家里有娃的应该不陌生,小学一般都会有,就是站在校门口的红绿灯或者车流量大的地方,配合红绿灯指挥孩子和车辆的通行。有的学校会有交警执勤,有的学校会直接把那一段路短暂禁行。
我站在一个红绿灯口,按理说有红绿灯,上了一年级都
起码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基本没有要特别操心的地方了,但不其然。
虽然那两天气温很低,冷风嗖嗖的,我却急出了一身冷汗。
早一点的时间,行人也少,因为是新修的小区,基本上就是来上学的孩子,没有家长送的,看见是红灯,会停下来,等绿灯再过。快八点的时候,人多起来了,好家伙,别管红灯绿灯,凑够三两个,直接走,没家长送的孩子,我还能喝斥住不能走,就是有家长送的,那叫一个豪横,一不看红绿灯,二也不理睬我的指示,牵着娃就直接冲。她一走别的娃也跟着走,我就只能拿指示旗把车子栏住,让她们过去,中午放学我到岗的时候,车行绿灯在过车,一个小孩也往过冲,我来不及拽住他,只能马上伸杆把车子拦下,好在是车起步很慢,在离我杆子三十公分的距离停下来了,我是个挺自私的人,当时我想的就是,这特么要是把我撞了,算个啥?我找谁去?!甚至在等红灯的时候,个别家长在路边还极其不耐烦,说又没有车,没有车还不让过,要迟到了!(⊙o⊙)哇,我这暴脾气,直接回怼,怕迟到不知道早点起,靠这几十秒?!
但大多数的孩子和家长都很自觉,人行红灯的时候都是站在路边等,有遇到孩子班上的同学或是小区里的邻居,还会和你打个招呼说声辛苦了。怕的就是那无视交通规则的人。言传声教,当家长的不教好小的就跟着不学好,说句不严谨没数据的分析,被撞的行人,除了酒驾疲劳驾驶或是遇到了把刹车当油门踩的菜鸡,有几个是走在人行道或是等在路边就被撞了的?这种小概率的事件,难道就是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乱穿马路闯红灯的理由吗?还为什么撞人判这么轻,你随便问一个有驾照开车上路的人,看她他们最害怕的是什么?真要是撞死了人,整个家庭都会垮了,别的不说,一条命,够在心上压一辈子了。我自己开车,都会走中间车道,我害怕那种突然从中间绿化带突然窜出来的行人,也害怕那在车流里毫不留神就左突又拐的摩托车或电动车。真的害怕,甚至有一次我在左拐车道,一辆夹缝中求突破的摩的,还带了个人,提了个箱子还是单边坐的,只听见我的车门咵的一声,我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刚要开车门后面又来了个电动车,等这个车挤过去我打开门,刮我车的那个摩的早就闯过红灯开的烟我都看不到了。我能怎么办?!
命是自己的,自己保重吧。出了事,对谁才公平?命度没有了,要公平有什么用?多买点纸上坟的时候多烧点吗?
1、肇事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撞伤或撞死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死刑……
2、杀人偿命没有写在刑法里面。
3、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机动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
这个问题通篇胡扯,不知所云。
没事多看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court.gov.cn)
我当然知道你是混淆了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你的问题肯定不是混淆了这两者,而是你缺乏获取真实信息的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从机动车的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即便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也只能减轻责任。
请问谁是法盲?
你这问题本身就很离谱


2020年12月28日截图那如果车主原因撞伤或撞死人,为什么甚至可能连牢都不用坐
有实际案例支撑你这个观点吗?什么叫“车主原因”?坐牢就是判刑,交通事故够上刑责的条件希望你已经查过了,而不是在这里张口就来。
本身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就是弱势倒霉的一方,行人无保护非死即残,车主基本不受伤害
知道以前有个很火的次叫“碰瓷”不?以前我看过有的新闻上报导,一伙人为了碰瓷,提前把人打骨折了去往车轮底下扔;有的甚至是母亲把自己孩子往车轮下扔……那么你觉得这种碰瓷引发的交通事故里,车主很强势吗?车主真的不受伤害吗?
没学过交规就看不懂交通信号灯了吗?亮着红灯是告诉你可以通行了吗?为什么自己违规了不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你以为开车的愿意撞上去吗?你是否知道以前交警在遇到这类事故的时候,是怎么和稀泥的吗?只要不是机动车,在马路上就是大爷。
没人逼你去闯红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请小心”这样的小孩子都会唱的句子,成年人不会不明白什么意思吧?
看题目我还以为题主遇到什么遭心的交通事故了,结果是一个纯粹发牢骚的问题。


网图侵删
有本事闯这个试试?说不定别人得拿着塑料袋来找你。
添加:
我开车一般都是一脚油门到限速,平均三四十左右是在城市内能走得最快的速度了,超车也是用加速度超车。
碰过很多龟速的,但是我只会选择超车,超车的速度不会超过限速。
在高架上,限速60就是60开,如果我想快一点,就会转到80的道上开80。
拿驾照五年多了,没出过一起交通事故,只有一次被人加塞而剐蹭,交警和稀泥没让对方赔,那也就算了。
——————————————分割线
说两件真实的事情。
1.在环城高架上,我开着车,65km/h的速度行驶。
突然前面遇到一个白头老人瞪着三轮车在高架路中间掉头,速度极慢。
三轮车里面坐着一对夫妇。
这三轮车就在我这个车道。
当时我只能加大力度点刹车,开启双闪灯。
我这车有保险,100万的第三者险。但是我不想撞死人。
2.到新建成的新市区去,开车,速度50km/h,右侧一辆车减速慢行,挡住了右侧视线。
开过后瞬间,余光扫描后视镜,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站在那辆车面前。
才知道刚刚那个女孩不走人行道,差点被车撞到,而我的车从那辆车旁边经过的时候,女孩被那辆车吓得愣住了,才没有过来,否则当场丧命。
最可怕的是对安全一无所知的人,社会法律对行人的保护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可怕的是都喜欢用社会给予的保护来挑战自己命有多硬。
更可怕的是那些车技极差,又喜欢花式别车的人,最容易出交通事故的人群之一。
最近也不太喜欢开太快的车了,30-40之间,高架60左右。
作为前保险公司的查勘、讼棍,见过的撞人事故没有五百也有三百。其中行人无责的,连两成都不到。到底谁的人心更可怕?
送你一句话:责任是别人的,命是自己的。




我故意带歪问题方向?你不也是偷换概念吗?杀人、抢劫那是有预谋的、故意的,难道你觉得大街上的司机个个都是刽子手?盯着某个人随时撞上去?
对杀人犯执行死刑,被害者确实活不过来,那为什么还要判死刑??因为对其他人有意义!!为了震慑!给其他人敲响警钟!让那些潜在的杀人犯、抢劫犯打消犯罪念头!所以故意的杀人、抢劫,必须重罚,在重罚的震慑下能减少犯罪!!
但交通事故是意外,就算把每一个肇事司机都当杀人犯一样判死刑,有用吗?能减少意外吗?
所以题主问量刑是不是太轻了,我的回答是没有。又不是故意撞的(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故意的,那也有‘故意伤害罪’来伺候他,不用你操心),人家也不想发生这种事,赔了钱、坐了牢,付出了代价。已经够了。。
要是真的把肇事司机全部升级为死刑(就不说无责的了,就说现在那些要坐牢的升级成死刑),你信不信现在有驾驶证的人99%以上会把驾驶证扔了?!到时候司机直接成了高危职业了,客流、物流的缺口你打算怎么填补?
自动驾驶?
那自动驾驶又撞死人怎么办?到时候你是不是也要求判一台车“死刑”?把这台车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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