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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财经]陈胜说“失期法皆斩”,为什么要杀两个都尉而不是团结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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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 公等… |
总有人想洗秦,说什么迟到不会砍头,分明是陈胜吴广蓄意谋反,杀都尉灭口。 这是拿着民法来判断军法。 何况就算是民法,它具体怎么执行,你活了几十年,心里没点数么? 当然是有关系的和行贿的轻判,没关系的穷鬼重判。 而陈胜这批人就属于穷鬼,肯定没好下场。 至于为什么要杀都尉…… 首先你记错了。 都尉的官太大了,全国也才几十个,陈胜哪来的机会一次杀俩? 应该只是负责押送的地方军官,老秦人,有爵位可以抵罪,没法团结,正好当投名状断掉所有人的退路。 |
武昌起义的时候,新军士兵就没有这个胆识,把反革命的黎元洪从床底下拖出来,硬点他为都督。 民国元年八月,武昌起义还没一年,黎元洪就勾结袁大头,杀害了张振武。此后他又继续在湖北搞大清洗,湖北的革命党几乎被黎元洪杀光。 一个“黎菩萨”的危害就够大了,你还想要一双? |
这叫杀官祭旗。 是农民起义的光荣传统。 “不杀他们反而团结他们。” 你是要起义,还是给他们当狗? |
有没有一种可能,“失期法皆斩”里那个负责斩人的人就是那两个都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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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都尉是比两千石的高官。陈胜吴广起义中。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任都尉。秦国一共也就几十个都尉。 |
陈胜吴广所杀军官,不是都尉,而是将尉。 将尉,秦、汉时主管戍之事的县尉之称。 县尉就是一个县的军事主官,主管治安、征兵、民兵训练和召集。 将尉带着九百人赶往大泽乡部队驻地,陈胜、吴广为屯长。也就是这支部队的领队。 这就是说,将尉只负责运兵,安全将人送达目的地,然后要返回自己所在的县。回去以后,接着干自己的本职工作。 “失期法皆斩”不管是否为真,延期送达士兵就位,都要受到处罚,这几乎是规矩。自古军法皆严,现代军法亦是如此。 所以,陈胜吴广也试图和将尉沟通。 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 现代翻译这段话,都是认为陈胜为了故意激怒将尉,其目的是为了激怒众人。然后以此为理由杀人造反。 如果仔细想一下,似乎不是这么回事。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这个时候,在下大雨。 下大雨的时候,将尉会在雨地里喝酒吗? 这不符合常识。 最大的可能,将尉在避雨的帐篷里喝酒。 将尉的帐篷会和九百多名士兵在一起吗? 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帐篷,也不符合最基本的阶级观念。 发闾左適戍渔阳 闾左就是穷人,将尉不可能和穷人士兵住在一起,要体现官兵有别。 于是,当时真正的场景就是两个将尉在自己住的帐篷里喝酒,然后屯长陈胜吴广进来作陪。 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 将尉酒喝多了,已有醉意,吴广借机说:“我们一起跑吧。”亡,就是逃亡的意思。 说了好几遍。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这就是在动员团结将尉。 广故数言欲亡 如果只是士兵逃亡,用不着告诉他们,带着兵跑了就是。 这是在和将尉商量,要不咱们一起吧。 如果将尉同意,搞不好将尉就是这支造反部队的头头。 说了好几次,这说明将尉并没有一开始就强烈反对,也有个激烈的思想斗争。 但是,最后将尉作出了决定。 尉果笞广 尉剑挺 先是用木板竹片之类打吴广,而后拔剑要杀人。 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 二比二,陈胜吴广胜。 接着 (陈胜吴广)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事已至此,没有退路了。这个时候, 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 不重要,重要的是将尉已经死了,造反已成事实。只能朝着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条路一往无前。 《史记·陈涉世家》将事件原委讲得很清楚,只不过用了点小技巧,将动员说服将尉的起因掩盖了。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将尉最后要反对逃亡? 因为秦律有连坐法,不敢跑。 将尉,一个县的军事主官,有家有业,在当地自然是望族。 秦朝没有科举制度,要么靠军功上位,要么靠大夫推荐。背后有一大堆人。 自己要是违抗秦律私自逃跑,家族非被株连不可。将尉不是穷人,自然要考虑家庭因素。 他们也愁,心里面也惶恐,喝酒解闷。 谁知道延期到达,会是什么样子的结果? 但只要完成任务,即便是当斩,那也只杀自己,不至于连累家人。 陈胜吴广的主意就是尽量说服,如果行不通,那就对不起了。 杀将尉是结果,在过程中陈胜吴广也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将尉死了,以身殉职,有过变有功,自然保了一家平安,也算是两条汉子。 不伟大,但是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 当然,还可以从士兵的角度去分析,这样篇幅太长,与题目的关联性较弱,就此作罢。 |
很多人之所以说陈胜吴广没有必死之罪,主要的来源是这条记载: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秦律十八种·徭律》 你看,这意思很明显嘛,如果你迟到了三五天,顶多也就是斥责你一顿;如果你迟到了六到十天,那就罚你给军队买一个盾牌;如果你迟到了十天以上,那就罚你一副铠甲。 甚至假如你压根就没去,也不过是受到两幅铠甲的惩罚而已。 虽然古代铠甲极为珍贵,可起码也没到必死不可的程度。 可问题是,这是徭律,而陈胜吴广此时正在服的应该是“戍”。 而且不管陈胜吴广此时到底该适用的是“徭”还是“戍”,都并不是特别打紧。 原因很简单:这是秦始皇时代的法律。 而秦二世胡亥即位以后,是对始皇时代的法令有所更改的: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县赋援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秦二世即位诏书》 有意思的是,如果仅仅通过这份诏书来看的话,我们会很容易误以为,秦二世是将法令变得更为宽恕仁慈了。 但我们通过后面的历史能够知道,并非如此,恰恰相反。 比如没几天之后,老赵就给二世上了个“要严刑峻法”的提案,小胡深以为然,马上就批准了。 赵高曰:“陛下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灭大臣及宗室;然后收举遗民,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之。乃更为法律,务益刻深,大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 然后,小胡还颁布了一条什么命令呢? 复作阿房宫。尽征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稿。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 啥意思呢? 他重建阿房宫。 可问题是,由于这个举动,导致咸阳城里面已经有了太多人,已经面临着严重的粮草不足问题。 那咋办呢? 小胡想出了两个非常好的好主意: 第一是让运粮人自备粮草,朝廷不管饭;其次是,咸阳城三百里以内的居民,不允许吃这些运来的粮草。 总之就是,生怕不能从百姓身上榨干最后一滴油水。 然后到了七月,陈胜吴广就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是时,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大家注意一下“闾左”这个词,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名或者代指。 关于“闾左”到底代表的是什么,不同人有不同说法,有说指的是穷人,有说代表的是流民,还有人说可能是烈士家属…… 但总归有一个观点是十分明确的:闾左没有服役的义务。 因为汉朝在数落秦朝的暴政时,其中有一条就是说,秦朝把“闾左”人都给征集起来去服役了。 兴万乘之驾,而作阿房之宫,发闾左之戍,收太半之赋……——《淮南子·兵略训》 大家都知道杜甫的《石壕吏》,里面说政府征发兵役,竟然都抓到了老太太的头上。 很多人就批注说,此举与秦朝征发“闾左”无二。 所以到这里,我们就可以适当的做一下总结了:一群本来没有服役义务的人,却突然被强迫征发了起来,并且还不是在家乡修路、给县政府盖大楼之类的,而是直接给弄到了离家乡近千公里的地方。 说实话,即使没有什么“失期当斩”,你想不想反抗? 而你们刚刚流露出一丁点想跑的意愿,长官就拿出小皮鞭啪啪地抽你,你喜欢么? 至于为什么要杀了那两个都尉,而不是团结他们。 道理很简单呀:因为与秦国的仇恨是远的,可与那两个都尉之间的仇恨,却是最近的。 你想一下,在公司里,你的领导对你百般压迫,虽然你也知道他是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但你是恨他多一点呢,还是恨公司多一点呢? 换句话说,你想不想在他颐指气使的时候,啪啪上去抽他几个嘴巴? 你会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怪他,都怪公司,我应该团结他,一起反抗公司么? 都尉属于是既得利益者,你的直属领导也是既得利益者,你们是两个阶级,你们之间是不会产生爱的。 再换个思路,万一你表露出了团结的意思,那两个都尉也假惺惺地选择与你合作,然后趁夜偷偷逃走,带兵回来把你们给杀了咋办? 你说想跟领导团结合作,结果人家反手就给你举报了咋整? 并且杀了这两个都尉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够迅速将周围人群团结起来。 因为古代是有连坐制度的,只要杀了那两个都尉,那么在座的各位谁也甭想跑,这就让这些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陈胜吴广都应该杀死那两个都尉。 |
失期法皆斩的皆可能不包括那两个都尉 |
不是, 失期法皆斩。 “失期”,这是人家订的时间。 “法”,人家修订的法律。 “皆”,所有人。 “斩”,最残忍的手段。 人家班都不上来为秦始皇陛下修长城,为秦始皇陛下修直道,结果陛下工资都不发,买鱼杀狐狸的钱都还是陈胜吴广自己垫的,结果还要砍人家头,他的仇恨对象就是秦都尉,你觉得这个时候团结秦都尉。 是不是不合场合? |
史记,陈涉世家: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 吴广都没直接说要造反,单单趁酒醉的时候戏言要逃跑这俩县尉都生气的要干吴广,你这还拉拢他们一起造反? 其实陈胜吴广自己都知道失期了未必就严格执行军法,毕竟他们是有客观因素,所以他们还补充了一条说哪怕不斩,到边境戍守也得死个十之六七。 |
《朱元璋惩贪》里有这么个片段: “两个千户串通一气,四个月的粮饷,就被他们克扣了了一半” “找千户要饷,不但不给,还打死了我们两个领头的” 陈胜去团结那两个都尉,和那两个被千户打死的领头有什么区别? 况且那俩兄弟面对朱元璋都敢反,陈胜吴广面对的只是个来路不正的秦二世 |
其实问题的答案就写在题主贴的原文里了。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 第一处关键,请注意。难道吴广是二话不说直接杀的将尉吗?“数言欲亡”,人家已经多次表达了要逃亡的意图了。 注意这时候大家已经失期了,祸在眼前。即便按照当代考证结果,失期不必死,当代人知道的事情,难道陈涉吴广不更清楚吗?秦法失期是不是必死,并不是此时影响众人决策的矛盾点。因为这里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陈涉知道单失期这个事还有一线生机,“籍弟令毋斩”口气虽很谦卑,信息量还不少,“就算小弟我保住大家不被斩”意味着陈涉甚至还有点求情斡旋的空间,而他十分坦诚地说出来。“而戍死者固十六七”,戍边士卒死亡率极高,这种极其残酷的事实也是所有人的共识。 所以大家的处境都已经到生死绝境了,此时此刻,将尉什么态度? 人家吴广只是表达出想要逃亡的意愿,都足以激怒将尉,招致鞭笞,这样的人可以作为造反团结的对象吗? 造反是没有回头路的,劝人造反也是。如果劝将尉造反,将尉拒绝,则劝的人有杀身之祸,彼时若想活着,还是得杀了将尉,那为什么不先下手为强,降低自身风险呢? 手下押着一群人的性命,现在这群人因为失期即将面临死亡,对着一群恐惧的战栗的想要逃生的人,将尉没有流露出一点点恻隐之心,而是大怒并鞭笞壮士,试问如何把身家性命押给他?连枪口放低一厘米都不肯,甚至积极主动开枪,如何敢团结这样的人去革命? 第二处关键,请注意。 杀将尉,绝众人活路,使得众人不得不造反,这是客观上的效果。然而众人不是被系统分配了指令的NPC,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或许本来还存着一丝亡命乞活的心,现在你陈涉吴广把这点念想断了,众人如何还死心塌地追随。 人不是没有感情的工具,靠要挟是养不出死士的。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 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 这里的每一个字都很重要。吴广平时待士卒们很好,这是感情和信任的基础。你代入众人想一想,现在大家失期了,面临被斩,即便侥幸不被斩,到了目的地也是生存希望渺茫,即使幸运的活下来,兵役徭役之苦也不是人受的,大家都是在生死之际挣扎,生或死就是一口气已经去了,或者暂时还在喘气的区别。咱吴广大哥平时对我们好,现在去跟将尉反反复复说,放咱逃命吧,结果被毒打了,甚至差点连命都送掉了。杀将尉的剑甚至都是将尉自己拔出来的,夺剑反杀,何其正当! 场面如此混乱,一个将尉都杀了,另一个当然也杀了,不必赘述。 众人的退路不是陈涉,吴广断的。这退路本就飘渺无望,是将尉以自己的所作所为,亲手撕碎了大家最后一丝幻想 。 吴广也好,陈涉也好,不但不是杀了将尉,逼的大家没办法了只能造反的人,而是在众人濒临绝望之际,为大家出头的人。为了大家被打,甚至差点还被杀,最后为了大家还不惜犯了杀将尉这么大罪。负疚、感激、敬仰、崇拜……多少种感情会回荡在这一个伟大的时刻! 此时此刻,陈涉再振臂一呼,才得一呼百应啊! 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 人不是没有情感的工具,赤裸裸的威逼利用,是得不到士众心的。顺便吐槽一句,水浒经常有那种杀人全家,绝人后路,最后给人逼上梁山的戏份,被威逼的人竟真心和仇人称兄道弟,作者也知道这反逻辑,圆不回来就一律归结给天命。 千古盛名岂浪得,陈涉吴广才是真正的英雄人物的作风。这场局是真正的阳谋。不仅光明磊落,而且是有解的生局,解法一直都递在将尉手里,是他亲手绝了自己的生门。 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 看这个“果”字,吴广之所以能够谋算将尉,让自己受辱激起众怒,而将尉果不其然,就真这么按吴广心中的剧本走。说明这个将尉平时就是这么对待人的呀。 如果将尉是有恻隐之心的人,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人跑路,半路这些士卒跑一半了,剩下一批人,将尉长叹一声,说你们各自求生去吧!我今日放了你们,我也要逃亡去了。那就是平行时空的另一个故事了。那另一个平行世界的陈涉吴广未必不是萧何樊哙。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原从者十馀人。 刘邦昔日为亭长的时候送人去骊山服役,半路人跑的差不多了,于是刘邦放走了众人,自己也得逃亡。十余位壮士愿意跟随,一个伟大的故事开始了…… 试想,如果刘邦像这个将尉一样,想逃就抓回来,抓回来还打,打完还欲杀,那一群求生欲拉满的壮汉里搞不好就该出陈涉吴广了。 沛公殆天授,兴亡岂无凭。只有肯豁出去自己命的人才能得到死士,只有肯给别人留生机的人才能得到生机。 |
因为上位者拥有解释权,很容易就破坏统一阵线,一句只要你们听话,杀了杀了陈胜吴广,我保你们无罪,搞不好里面就有人信了,至于事后还认不认,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因为不是“失期法皆斩”,如果其他人问两个都尉,就没人听陈胜吴广了。 补充一下:杀的是将尉,不是都尉。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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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摘《陈涉世家》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qí以东。攻铚、酂zàn、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
失期罪争议集中于到底是不是处以斩刑法。但是,不幸的是,由于并未出土过秦代《戍律》相关内容,因此实际上我们对此不得而知。 根据睡虎地秦代《徭律》: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殹(也),及詣。水雨,除興。 可以看出,服徭役失期的处罚相对不那么严苛,甚至遇到大雨还可能取消本次徭役。 但是,关于陈胜吴广一众是否适用《徭律》也存在争议。一些学者认为从军法角度看,失期当斩是三代以来的传统,庄小霞在《“失期当斩”再探———兼 论秦律与三代以来法律传统的渊源》一文中结合其 他秦汉简牍出土资料认为“失期当斩”来自三代以来 的传统处理方式,军法规定加之陈胜吴广等人的身份是谪戍士卒,从这一角度看“失期当斩”的存在很有可能的。 还有学者认为即使适用军法,普通 士卒也不会被斩首,朱锦程的《秦制新探》专门叙述 了秦朝的谪戍制度,解释为何陈涉等人失期“不当 斩”。他不仅论证了陈胜吴广失期不适用军法的 原因,还提出即使适用军法,按照汉代军法来看,处 罚的是军官而非士卒,如带领陈胜吴广赶路的军尉 在记载中也不见急切,或许作为更了解秦律的军尉 来看,这次失期并非要紧。 王子今《“失期,法皆斩”辨疑———关于陈涉暴动 起因的史学史考察》一文对陈胜吴广失期事件的争论做出总结:依据现有材料,无论是睡虎地秦墓竹简《徭 律》,还是张家山汉简《兴律》,都没有失期斩首这样 的规定。但谪戍确实具有军事 性质。先秦与汉代均有若干失期当斩的事例,可见秦代军法中的“失期当斩”仍存在 可能。且秦朝的行政有军事管理的特点,在运谪戍中 运用军法也极有可能。但王子今同时认为“失期,法皆斩”只是司 马迁的一种说法,并非陈胜吴广亲口所言。 不过个人觉得,其实这句话才是鼓动造反的重点。“戍死者固什六七”,人家从南方一路到渔阳戍边,早就一肚子怨气,更何况戍边条件艰苦死亡率极高。而将尉又不戍边…… 即使秦朝官吏不追究失期责任,恐怕戍边还是免不了的。 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则举大名耳。侯王将相,宁有种乎! |
有没有一种可能,“失期法皆斩”,那俩都尉是来执行的。 |
抗战时游击队会特地找日本太君入伙吗,那两校尉是秦国太君啊,起义第一步就是要杀他们 |
延误日期不一定皆斩,杀两都尉肯定法皆斩 杀二都尉就断了大家的退路,不反也得反了。所以换做聪明的都尉,一旦有异动自己先走了。这俩都尉明显缺乏政治敏感度 |
因为陈胜不是刘季。 后来陈胜和刘季结局的不同,其实在早期的一点一滴中就体现出来了。 |
怎么,这是给陈胜加难度吗? 首先要明白一点: 不但敌人有权鼓动别人反对我们,甚至鼓动我们内部分裂,我们也有权选择团结任何人,我们只是尽最大善意尽可能的团结所有人,而不是说舍此没有别的办法。 对于陈胜来说,他也不是非要给自己加难度的。 他没有太大的本钱。 对陈胜来说,杀都尉,是在他的条件下团结戍卒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
这就是投名状啊 你甭管有没有这个法 你把这两个人砍了就真没有回头路了 |
因为都尉是秦国太君啊,沛公不也杀了县令?项梁杀了郡守?因为造反都要先杀秦国官吏 |
你知道为什么革命时期,要团结广大的农民群众,先批斗地主,再重新分配田地吗? 重点在这个“斗”字。 因为,普罗大众的人性是有懦弱的一面的,他们几千年来,已经习惯了接受地主的摆布。 如果按题主的思路,你去“团结”他们; 是,地主们一时之间,会对着你的腰上的枪杆子点头哈腰,田产该怎么分全由你说了算。 等军队一走,地主鹰犬爪牙自然而然就会纠集起来,重新在劳苦大众头上作威作福,甚至还会变本加厉的压榨群众。 正确的做法是: 你只有让农民群众团结起来,开公开大会,去批斗地主阶级,彻底与地主撕破脸;甚至处决几个封建地主的顽固分子;然后再去分配土地给他们。 这个时候,所有的农民群众才会意识到,再也没有妥协的余地了;那他们才会下定决心拥护,甚至用生命来维护自己的革命果实。 |
拉众人下水的手段而已。如下: 失期法皆斩,???真的假的呀?群众不清楚,至少还可以问问都尉。 结果陈胜把人家杀了,不但问都不能问了,还一起犯事,杀头的死罪。即使群众一起绑了陈胜吴广,解开杀都尉的死罪,也不能保证失期法皆斩的问题。再说,又有谁带头绑陈胜吴广呢? 现在出现不能回头,杀头的大事,只好死国可乎。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这段可见陈吴的计谋。 出自两汉司马迁的 。。。。 还想起一个原因,从统战角度,都尉和陈胜不是一个立场。一方面都尉有编制,可能是秦国人,或家眷在政府那,起义的利益和风险,没有绝对的诱惑力。反而团结的时候,陈胜可能被反杀。一方面,都尉的地位较高。晁盖团结宋江,结果如何。这样的大事,岂能给别人做嫁衣裳。评论有人说刘邦,大抵是是这个原因。 。。。。 最后,历史是个小姑娘,真正的动机,只能从逻辑和利益考虑。古人豪杰的智慧,未必比我们差。 |
不把带头的杀了,起兵以后陈胜吴广还怎么当老大? |
反叛军发展初期,经常是要用裹挟手段的。失期法皆斩是陈胜吴广动员众人加入的说辞,并不是真实的秦律。失期不是死罪,杀掉都尉是断掉戍卒的退路,因为杀官造反才是真正的死罪。太平天国在湖广动员扩军时,也有类似手段:为了不让新附者动摇,就把他们的房子都烧掉,财产归圣库统一调配,让他们断绝逃亡的念想。 |
陈胜:我都造反了,还得当两个都尉的狗,那我这反不是白造了~ ~ |
失期法皆斩底层的楚地村民刚刚接触秦法未必懂,也未必觉得一定会严格执法,因此在一下被吓住之后可能就会怀疑,乃至心存侥幸。但是在被吓住的时候一起动手杀了都尉,那是个人就知道要死了。 |
都尉知道真相,比他俩对法律的解释更有权威,都尉不死,他俩忽悠别人无法成功。 |
你蹲了监狱要越狱,你打算团结狱警给你开门? 团结两个都尉不是不行,而是为什么要费这劲。 |
因为任务分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最后被斩的是最基层的小头目陈胜吴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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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给他们派任务压责任的上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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