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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财经]董明珠将再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 1 万元,如何看待该建议?如果起征点到 1 万元会带来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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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代表在广州市报到,即将赴京参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
董明珠已经是第8年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
董明珠这些年来对于 " 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 10000 元 "的理由是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同时减少申报时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降低成本运行
让群众有钱消费更是促进消费、驱动经济 " 内循环 " 的动力,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
她认为现在各种教育补贴、养老补贴补贴完了以后已经起征点差不多也达到了1万块钱
还不如一次性到位,可以减轻审核成本,也减轻了这些人申报的过、程时间等等,还可以杜绝造假
目前的起征点不够合理,一方面是太低了,另一方面是实际上已经相当于通过各种补贴接近了1万附近
不如直接提高到1万,到了以后,再来聊具体补贴的事情的,这样才更加普惠
董明珠还认为较低的个税起征点使企业涨薪时普通员工获利的部分远少于企业支出的成本
会降低员工获得感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就是有各种不合理存在,对个人,对企业,包括审核成本,审核流程都麻烦
确实应该直接提高到1万,对各方面来说都好


董明珠还提到了目前对于资本性所得等征管相对较松,这个也很值得关注
且存在部分高净值人群通过在不同收入类型个税之间、个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税收筹划或偷税漏税
所以不仅仅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
还应该完善税收的监督机制,加大对非工资性收入的税收征管力度
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触犯税收公平性原则的事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
个税改革也非常重要


总而言之就是穷人税太高了,富人税太少
应该改变分配,提升富人税,改变税收体系来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
比如说弃籍税,遗产税,房产税,租金税等
个税方面的改革目的就是释放居民整体的消费力,缩短贫富差距,让有钱人多交税,然后反哺社会
这样大部分居民可以得到更多的补贴,消费就能提振
如果有钱人可以有各种方法避税,大部分都是穷人群体一直在交税
那消费力就会很难崛起
有钱人也没办法支撑整体的消费
必须把贫富差距缩小,不能有过去“先富带后富的思维”
而是现在要共同富裕的思维
就是要改变过去的那种老的思路
抛开之前董对打工人的不友好言论,还有她跟孟羽童的那一系列事件,这次的提议,我觉得是确确实实对底层打工人利好。
我们国家对于个税起征点,这个数额是一直有在调整的。
我印象中读书的时候,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后来到了2018年,调整到了5000。
其实都是在顺应时代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调整。
个税起征点也是在反应我们社会普遍收入水平,到了今年2024年了,5000块的个税起征点,大多数人已经能够达到了,在继续使用这个数额,就有点显得跟不上时代了。
尽管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了免征额、专项扣除、专项其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后,算下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跟收入比起来,确实不多。
但是不管怎样,钱多钱少都是钱。
这次将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以上,这也就意味着,哪怕是月入过万的工薪阶层,对于有车贷房贷的打工族来说,也是一个减轻负担的利好举措。
按照之前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现在这个免征额调整到了10000,翻了一倍上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门槛也相应的提高了。
有的人说,对于我月薪3000好像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收入达到1万或者是1万以上,这个起征点的调整,确确实实能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
希望这个提案能顺利通过。
董明珠提出的个税起征点增加到1万,和我们字面理解是不一样的。她的意思是,现在有的人通过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申报的免税额,已经到了1万。还不如索性放开,把这些专项附加免除都废掉,所有人都是1万起开始征收个税,这样还能减少国家的审核工作量,同时杜绝了造假的发生。
我个人的观点是希望个税起征点增加到1万,同时辅以专项附加扣除。毕竟,需要赡养双亲,抚育子女,偿还房贷的打工人,压力的确是要比其他人要大,要体现出对他们的有针对性的减负。但是董明珠的这个提案我也支持,这个提案,对于参加工作2-3年,亟需现金流,父母还未到60岁的年轻人,尤其是农二代来说,是会得益的。
个税这个设计之初,是想要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但是推行至今,已经变成了专门针对打工人和中产的“劳动税”了,多劳多交,而资本家们,可以通过一元年薪,而高额的股票分红等手段,来实现所谓的合理避税。有朋友说他们也创造了社会财富,同时创造了就业岗位啊。这就陷入了工作是资本家赏赐的思维怪圈,而且他们的工资、五险一金等支出,都变成产品成本,最后还是我们这些千万的劳动者买单。
实际上,在经济持续下行的背景下,中国的中产已经被薅的难以为继了,以钢琴培训为例,去年就开始面临琴行大规模的倒逼,国家虽然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额,但是不论是CPI还是PPI来看,大家并不买单。一直喊着要拉动内需,不妨先从给劳动者纳税松绑开始。
事实上,真正关心劳动者的代表,近几年一直在呼吁提升个税起征点,比如最近去世的民营企业家宗庆后。。
2008年,宗庆后就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曾在网上引起广泛争论。“富人对2000元还是5000元起征个税根本无所谓,而广大工薪阶层会算得很清楚,税后的收入,才算是拿到手的真正的收入,是实实在在可以消费的。”早在2004年,宗庆后就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1600元,修改征收税率。
2018年,新个税法正式亮相,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当年,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上,宗庆后再谈个税起征点,他认为,现在这个起征点(5000元)还太低,“工薪阶层不用收个税,这样子消费才拉得起来”。
“政府要过紧日子,税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少征点税,多分给老百姓一点,让老百姓消费,表面看来国家税收可能有点减少,但实际上是税基扩大了,税收不仅不会减少而且会增加。”宗庆后表示。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他在离世后,能有不少人缅怀的原因吧。
到底好不好应该算账,这还要从我国的一般性公共预算的构成说起。
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就是政府部门从社会收取的广义的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也无可厚非,税收是政府部门的经济基础,用于公共支出和维系社会的稳定运行,比如国防教育扶贫等公共支出,税收还有另外一个特点,调节贫富分化的重要工具,简单理解就是钱从社会中来表现为统计概念,而钱从哪些阶层身上出,则是结构的概念,一般设计都是累进税有利于向穷人让利,向富人多征收,贫富分化过高必然带来经济危机和社会稳定危机。
我们以2021年(2023年结构还没出,2022年有增资税留抵退税政策)的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为例,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39亿,排行第一的是增值税63519亿元,第二的是企业所得税42041亿元,排名第三的才是个人所得税13993亿元,即便如此,还是个税改革后,把很多非工资性税收纳入到个税的综合所得里面,2021年个税同比增长21%。然而读者会发现,即便每年都在规范,也都在增长,但个税占一半性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也只有7%左右,随着个税体系的逐渐完善,这个比重可能会升高,但想成为支柱,可能还差很多,且现在依旧很难摆脱工薪税(拿死工资群体为主)的特征。
个税是累进税,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也是发达国家最重要的税源,强调分配环节的税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增值税,即消费环节的税,由于穷人和富人对相同商品缴纳相同税率的税,也是一种典型的累退税,即越富有,税收压力越小,越穷消费所承担的税收占收入比重越高。这种设计有一个最好的地方就是纳税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随时实地都在交税,大部分人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养老等缴纳,基本是不用缴纳个税的,但总会在其他环节补上,政府每年都要拿走这么多收入以维系运转,就看你更愿意缴纳累进税还是累退税,前者对高收入阶层税率更高,而后者则对低收入群体税率相对收入更高。
此外,这类税收体系对经济循环有一个很大的阻碍,重消费环节税,轻资产税,重累退税,轻累进税,一方面调节贫富分化不利,导致多数人的消费能力不足,多消费意味着多缴税。另一反面资产持有者不需要缴纳持有税,则会在高涨周期更多的参与投机,从而加速泡沫膨胀。
了解完这个背景,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假设可以改革税收体制,且保证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的稳定,真正应该做的是:
1)反而应该增加个税这样的累进税占比,降低居民消费环节的税收占比,增加资产持有税,利得税,遗产税等存量环节的税收,从而缓慢的修复已经畸形的财富结构和刺激消费,一方面刺激消费,另一方面又在消费环节征收重税(且是对穷人不利的累退税),本身就是矛盾的,应该在收入环节依靠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确保收入端的税收稳定,不能每年看国民收入都很夸张,很快就要触及到发达国家的门槛,再看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又很低,结构还不透明,导致大家对这类数据总是与实际的体感产生巨大的反差,税也对不上,所以未来如何增加二次分配及多次分配中多数居民的实际收入和福利,修正财富结构才能刺激消费和形成经济内循环。
2)上面是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的结构改善,针对个税,我们也算一笔账,假设个税起征点和累进都顺延向上提高5000每月,我们可以算一下占我国收入大部分的群体税收的影响:
1)收入低于5000,有社保养老加多个专项附加扣除其实要更高一些,最高的可以到1万多月收入不需要交税,这类群体是现在的主要占比,因为我国真正缴纳个税,且3月之后还能返还一部分,真正交税的1亿可能都是乐观的,我国劳动人口约有8.8亿,而7亿多都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也就是这个阶层的情况,假设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这类群体几乎不会受到影响,也就是绝大对数的中低收入群体都不会因此政策而获益,那么这个提倡可能就不是基于大众收益的需求为出发点的政策,我们再往下看更清晰。
2)不超过36000的按照3%的税率,去除所有扣除项以后,应缴税额在0~36000,那么这部分因为起征点到1万以后,假设全部都可以不交税,那么最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是1080元。这部分群体会因为个税起征点的提升而省下的税收。
3)再取一个极端,假设一个税率为45%的群体,因为个税起征点而提高了免税额,那么6万则可以省下约2万多块钱的税收。
也不难得到一些反常规的结论:
1)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对于绝大对数的群体没有任何影响,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
2)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最大,税率越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返还力度越大。
所以这个政策建议从实际情况来看,反而是一种南辕北辙的税改建议。
再从全国的公共预算收入占比来看,个税就是全部取消,也还有20万亿左右的税收要从社会取,不靠累进税的个税,那就得靠累退税(消费环节税),隐形税(土地财税等)和财政赤字货币化(政府部门举债维持支出),哪一个都比累进税作为财政收入代价大,对普通人施加的税负压力更大,所以未来的个税反而要更加严格,宽税基,大数据检测,扩大综合税收的范围和统一税率,不要留什么20%的口子,越是富人阶层越容易钻漏洞,最后反而成了工薪税,即拿不到多少钱,还不断地削弱中产阶层和伪中产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和消费能力,此外,让更多人参与个税环节的事情,哪怕只交几块钱最后再一退,也是一种居民参与经济运转和培养纳税人意识更为重要,要让居民知道自己在哪里交了税,还要在哪里交税,能享受到什么公共福利,本身就是全民参与经济的一部分,靠着累退税和间接税,现在已经开始阻碍经济内循环了,要改也是改结构更合理一些。
那是一件好事,我个人是这样觉得的。
现在的人普遍年收入是不高的,养活自己都很难了。
比如我自己当初刚来深圳的时候,月收入就5500,转正后6000,每个月到手后扣掉房租水电,再加上平时的生活开销,真的就所剩无几。
ps:这里不得不说一点,就是如果公司能够包三餐的话,那真的可以省很多的开销,就以深圳这边外卖的价格来说,如果三餐被公司包了,你起码可以省一千多每个月,这是肯定的。
后来我换了一份工作,真的当年就要补交很多钱,当时我心都碎了,真的就有一种一年到头来打白工的感觉。
所以其实把征税点给提升,我是一定同意的,因为这可以一定程度的减少很多人的经济压力。
要知道,现在的情况就是大环境很不好,每个人都身上承载经济压力很大…
说实话,如果这个个税能退个几百上千,那我绝对是很开心的,但如果不仅不退还要自己补个几百上千,那我人都麻了。
最后就是提个醒,大家在计税的时候,记得把房租那些专项扣除都给算上,然后要把年终奖给单独计税。
我这样算过,确实可以稍微退一点,你们都可以试试看。
另外就是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如果是夫妻都要申报的话,租房子就只有其中一方可以专项扣除,所以尽量让年收入少的一方来申报。
比如我们家就我来申报了,至于原因懂得都懂,不多说了(别笑我)。
所以是真心希望这个建议可以通过的。
从财政角度看,2023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4775亿,占全年税收收入8.2%。大家知道去年减税最多的是哪项吗?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了救助A股,我们咬牙从去年9月份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平均每月减少100亿左右。
所以2024年的财政局面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锐减、印花税大幅下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和宏观经济正相关(言外之意,增速不会很多)。同时,2023年也提高了个税抵扣上限——相当于一次个人所得税减税。基于此,大家可以考虑下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概率。
从工薪族角度看,考虑到社保扣除,以北京为例,个人工资在6500左右才开始缴纳个税。再考虑上各种抵扣,基本就是7000为界限。那么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影响如下(以北京为例):
7000以下:没影响;7000~1万:一年减税几十到几百;1万以上:随着工资越高,减税越多(因为最高收入的部分是45%的税率)。
其它城市因为社保最低缴费基准比北京低,可能7000会到6000,但是相应的,当地的工资比北京也会低很多。所以不影响结论,董明珠的建议是:给高收入者减的多些、中收入者减的少些、中低收入者没影响。


那这个人数各有多少呢?在下述问题中:


我提到,我在《董明珠两会将再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 1 万元,「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哪些信息值得关注?》中的模型推断的缴纳个税人数是7829万 + 3914万 = 11743万。但由于我这个模型是没有包含个税抵扣环节的,因此实际缴纳人数肯定是小于1.1亿。结合刘尚希的发言,和我的模型的推断,缴纳个税的人数应该是落在8000万~1.1亿之间。
从我的角度看,个税起征点抬高肯定对我是有直接的好处。但我更关心的是,是税收制度应该统一到按照家庭征收,并将所有的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全部纳入。
将家庭所有的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全部纳入为综合所得,再采用统一的多档超额累进税率,这体现了进一步的公平性。并且如果能再开征遗产税,这方案就完美多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的建议可是要更科学、公平的多。但是,嘿嘿,这建议可是要动真正富人的蛋糕的,看看哪个代表敢提出来。
董佬之前的有些关于打工人的发言,让大伙听着挺扎耳朵的。
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呢?因为所站的高度不同,董佬站在企业的高度以及企业家的角度,所以他考虑的言论打工人受不了。
但是对于国家而言,格力以及她个人,就相当于打工人。她觉得既然要申报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申报的免税额,为什么不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同时减少申报时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降低成本运行。未来再来聊具体补贴的事情的,这样才更加普惠。
但其实这些问题,我觉得国家应该想到了。但为什么不实施?应该还是为了刺激...
比如,如果提高个税起征点但消除申报子女抚养退税,那么可能选择生育的人就会更少了。现在有这个政策扶持,一部分人会觉得,生孩子的门槛可能更低些,也就没那么抵触了。
国家是更精明的,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但消除申报子女抚养退税。那么对于群众而言,大家支配钱的权力更大了,反正起征点提高,那么我把交税的钱存起来或者花在别的地方。但假使先把钱收上来,然后在通过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几个口子再发出去,这就相当于国家替你将钱进行“规划”。你必须生孩子还才能获得退税,如果不生,这钱就归国家。
算来算去,将起征点降低,但添加诸多退税“窗口”,相对于每年3-6月减少申报时人力财力物力的那点浪费,国家肯定是更合适的。
但我就觉得,起征点提高这事肯定是必然的,这相当于国家经济水平的进步,人均GDP的提升,但绝不会一下子将提高的步伐跨得很大,而且还会保留申报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的退税口子。毕竟对于那些既有钱,又没孩子的年轻人来说,国家还能多收一点。虽然这钱没多少,但主要目的是为你让你生孩子!
对董小姐别的不说,这次的建议是很靠谱的,也是未来大趋势。
采访中董小姐也解释了为什么提出这个建议,主要原因就两点:
1.5000的起征点已经制定很多年了
背后的潜台词是社会上的人均工资一直在随着物价而提高,水涨船高个税起征点该提一下了。
2.各种扣除免税补贴应该简单合并
现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租房贷款等等都有免税补贴,申报起来费劲、审核也费劲,比如统一简单化变为起征点提高。
个人怎么看:
这两者的逻辑首先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其次董小姐作为一个家电行业的领军人,并没有只盯着自己圈子里的那点事情,而是大胆的对民生相关的个税提建议,这是很好的。
起码,如果董小姐这次提出的建议是:
“应该在税收上更照顾实体行业”或者“家电企业要设置更高的行业自律标准,响应新能源导向,禁止低能耗家电进入市场”之类,虽然更符合她的身份,但对百姓更没用。
其实这两年每年申报个税的确是有点麻烦了,3月就要惦记着,有的时候补税,有的时候退税,大部分人也看不懂,说不清,连单位的HR也很难帮助解释明白或没时间解释。
像是不少公司前几年因为停工效益不好都欠了员工薪水,2023年生意好些了,老板一次性补发了之前多个月薪水,按照不同类型申报,其间到手差别会非常大。
在和每个人的收入都息息相关的背景下,怎么把现有的个税简化,让申报者都能简单操作,看懂自己缴纳税款额度的依据、流程,是值得投入精力不断完善的事情。
最后提醒下:
第一是3 月 1 日起, 2023 年度个税汇算已经正式开始,如果你还没提报也不着急,因为现在人数较多需要预约,在3月20日之后,6月30日之前,就可以不用预约直接提报了。
第二是如果您涉及前面提到的一次性补发大量工资,一定要咨询下公司财务或者人资部门,让对方指导怎么填写。否则按照奖金、工资不同的交税区别较大。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可以看我前天发布的这篇回答:
3 月 1 日起, 2023 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哪些人可以退税?需要注意什么?10 赞同 · 0 评论回答


很多年前我就建议个税起征点按照上年本地职工平均收入的一定系数自动计算,而不是制定一个固定值。
好像有个代表每年都提
政府雇员财产公开
还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但是就是没下文
个税问题,我一直有两个建议。
1.夫妻均等税制。
比如说,男方年薪100万,女方全职在家,那么现在的纳税大概是25万。如果,可以夫妻均等税制,各自以50万年薪纳税,那么家庭总纳税额就只有12万左右。
如果男方年薪50万,女方0,那么均等交税以后,一年家庭纳税额能从12万降低至5万。
工资收入本就是家庭共有收入,对于高收入个人来说,有这样的政策,会增加少许的结婚意愿,也会增加家庭幸福、增加生育欲望,因为这种情况下,家庭低收入的那一位留在家照顾孩子,依然对家庭有不少贡献。
2.三至五年的均等退税政策
比如说你谈了一个项目,从头到尾跟了三年,一次性拿到了50万的分红。
这种情况下,集合在一年交税是非常不公平的。
还有,一个程序员,这两年在某顶级大厂没日没夜干了两年,每年年薪100万,但是他熬不下去了,接着去了一家年薪30万的小公司。
那么5年均等退税就很有利,有个别年份的奋斗税率很高,却能在其他年份退回一部分税,让他心情安慰很多,以后还有动力去拼几年。
……个人认为,这比董明珠提了好多年的一万元起征点要有用的多,也对结婚、生子、奋斗都有激励作用
提高个税起征点确实能给很大一部分中等收入人群减轻压力,况且这些人纳的税,跟当年农业税一样,比例小,削减了也没多大影响。
但更重要的是,要想办法征收那些月薪5000但年到手20万的人的税,还有那种工资1块身价一千亿的人的税,还有月入几乎为0但有几十套房的人的税。
当然我同意大家同意都没什么卵用,会议通过才行。
把按照个人5000元起征额改成按照家庭人均5000元起征额,既能劫富济贫,还能鼓励养老,刺激生育。
董小姐已经连续多年提出提高起征点到1万元的建议了,可见执着。
提高起征点,当然对于普通劳动者是好事,随着我们收入的提高,5000元显然已经不太合理。
但直接将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又过于一刀切,不仅穷人得利,富人也会得利,这不符合劫富济贫,财富分配原则。
其实完全可以考虑按照人均起征点5000征收。
就以前几天统计局刚刚公布的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公报显示,2023年,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0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5055元。
最高收入人均每月收入是7921元,最低收入人均每月是767。
一个普通劳动者如果收入是5000元,刚好过了起征点,按照这个逻辑他是要收税的。
但是这里唯一没考虑的就是他的家庭成员数量。
如果家里仅他一人,那的确他属于中等以上收入,必须交税。
但是如果他家里有2个老人,3个孩子,一个全职妈妈,不好意思,他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立刻变成了每月714元,妥妥的低收入人群。
对于家庭成员多且多为老人孩子的,个税5000元对于他们而言是最不公平的。
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就是这样。
同样收入5000块钱,没有家庭负担的单身青年要比有家有老人和孩子的80 90后要过得更为舒服和自在。
而这部分家庭本就是现在政府所鼓励的,养好老人,多生孩子。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曾经作为独生子女的80 90后,将面临同时养育4个老人的尴尬境地,你让他们如何去生更多的孩子。
所以从鼓励养老,鼓励生育的角度将起征税改为家庭人均也是适当之举。
现在我们的个人专项附加的确也含了养老和育儿。但显然也是没有考虑人均收入的变化,对于家庭人员多,人均收入低的人是没有特别照顾的。
既然工资,收入,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等国家都喜欢用人均来做计量标准。
那么个人起征点用人均来计算,再恰当不过了……
我认为那些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可能是好心,可能是无意,但肯定是敷衍的,没有好好做功课的。
我个人一直建议是调税率。
我国现在起征点是每个月5000,这个数字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缴费和各种抵扣之后的。
养老保险和医保加起来,个人缴费额度是每个月工资的10%。也就是意味着税前工资5555以下的,交完社保之后就不到5000了,就不用交税了。当然有些企业目前还在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交社保医保,但这个差距体现到“免税额度”上,也就是300块的差距,暂时忽略吧。
然后个税抵扣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幼儿抚养,房贷(或租房),这里每一项都能抵扣1000块,4项里面怎么你得沾上1-2项吧。我们算2项,2000块。也就是7555以下的不用交税。
然后,如果单位还稍微正规一丢丢,给你交点公积金。差不多就到8000去了。
也就是说,以目前的政策大约税前年薪9-10万以下的,是不用交个税的。这最少最少都覆盖了50%以上的工薪人士。个税从来都是宽税基的税种,交税人数50%都不到,这已经是很低的比例了。再提升起征点,会让个税变得很畸形。
另外有一点,提高起征点,富人同样受益,而且因为他们边际税率很高,他们受益程度更大。
比如年薪100万以上的,边际税率达到45%。如果提高起征点到10000,每年12个月也就是多出了6万免税额。
对于年薪十几万的人来说,这6万免税额,能让你少交3000多块的税。但对于100万年薪的人,这6万免税额,能让他们少交27000的税。这样的政策调整,合理吗?是我们的初衷吗?
回过头来,我们看看现在的税率


最低档3%,我认为没问题,按照我们上面的算法,也就是说如果你税前年薪到了13万,全年(注意是全年)也就交1000不到的税,一点毛病都没有。
最高档45%,这个全世界反正也差不多,而且到了那个层级,公司都开始想方设法给他们避税了,比如配股等等。收入越高的人,收入里现金占比越少,股票占比越高。所以这部分人也不用我们操心。
倒是中间那几档,税率可以适当降一降。我稍微计算了一下(比较粗略,实际可能略有偏差),以下数字都是税前的。
年薪10万,不交税
年薪20万,交税7500
年薪30万,交税23000
年薪40万,交税43000
年薪50万,交税68000
年薪60万,交税93500
说实话,我认为是偏高的。尤其现在家庭结构偏小,离开家乡去打工的情况非常多,意味着有些人得不到家里人的支持,一旦生了孩子,可能面临着家里只有一个人上班的情况。在大城市里,如果你赚个二三十万,听着还行,但买房买不起,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工作,那生活压力是真的大,国家还要收走一两万的税,实在是不合适。就说那些年薪50万的,如果公司全部正规缴交社保公积金,那他一年到手还不到35万(当然另外还有几万块在公积金账户里),如果家里一个人工作,养家当然没问题,但一线城市买房任然遥不可及。这可已经是50万年薪的人了。
所以,我的建议是个税中间几个档的税率要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多少这个得科学测算,我只说一个个人很主观的建议,年薪30万的人,一年交1万的税,年薪50万的,一年交5万的税,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幅度。
如果真的能实行,那么对中低收入的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在个税起征点提高之后,一些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将增加。鱼小保来跟大家计算对比一下。
一、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月工资怎么扣个税?
应扣税额=(全年工资收入 - 五险一金缴费 - 免税额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括号里的部分是所谓的应纳税收入。下面说一下各个参数是什么:
全年收入:全年税前收入之和,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除年终奖之外的奖金、过节费。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
2. 五险一金:每月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的费用免税,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
每个人每个月应该缴纳多少社保费,可以自己算: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3. 免税额:目前该值是以起征点 5000 元而来的固定的 5000 * 12 = 60000 元。
4. 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需要自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还有3岁以下婴儿的照护费用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详细情况可以看我这个回答: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几项?具体扣除标准是多少?退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常见的,如在一线城市租房,那么租金的附加扣除额度就是 1500 * 12 = 18000 元。另外,2022年新增了【3岁以下婴儿的照护费用】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30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102520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2016920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2531920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3052920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3585920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45181920
举例:
小薛在一线城市租房,每月收入 15000 元,全额缴纳社保公积金,房租1500元/月,那么他的
全年税前工资 15000 * 12 = 180000 元;
全年社保缴纳 1560 * 12 = 18720 元;
(养老保险 15000 * 8% = 1200?医保 15000 * 2% = 300?失业 15000 * 0.4% = 60);
全年缴纳公积金 15000 * 12% * 12 = 21600 元;
全年免税额 5000 * 12 = 60000 元;
全年专项附加扣除 1500 * 12 = 18000 元
1. 应纳税收入:(180000 - 18720 - 21600 - 60000 - 18000) = 61680 元,适用税率为 10%,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为 2520 元。
2. 应纳税额:61680 * 10% - 2520 = 3648 元。
3. 最终到手收入:180000 - 18720 - 21600 - 3648 = 136032 元
这是小薛全年扣除了所有支出和个税的收入。当然,这不包括公积金账户的 21600 * 2 = 43200 元以及社保账户的钱。
二、起征点提高到10000,月工资怎么扣个税?
还是以上述小薛为例,每月收入 15000 元,全额缴纳社保公积金,房租1500元/月,那么他的
全年税前工资 15000 * 12 = 180000 元;
全年社保缴纳 1560 * 12 = 18720 元; (养老保险 15000 * 8% = 1200?医保 15000 * 2% = 300?失业 15000 * 0.4% = 60);
全年缴纳公积金 15000 * 12% * 12 = 21600 元;
全年免税额 10000 * 12 = 120000 元;
全年专项附加扣除 1500 * 12 = 18000 元
1. 应纳税收入:(180000 - 18720 - 21600 - 120000 - 18000) = 1680 元,适用税率为 3%,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元。
2. 应纳税额:1680 * 3% - 0 = 50.4 元。
3. 最终到手收入:180000 - 18720 - 21600 - 50.4 = 139629.6元
可以看见,如果起征点升高到10000,小薛每年能节省35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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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都会提这个议案,可见董小姐是真的执着。
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关于提高工人个税起征点,我今年还是要提,我们5000元起征点已经好多年了,现在确实要提高了。” “我们国家现在好多了,什么教育补贴、养老补贴等,实际上这些补贴完,起征点差不多也达到了1万块钱,那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到位呢?” “只要你的起征点是1万元以上,减轻了审核成本,也减轻了这些人申报的过、程时间等等,还杜绝造假”。
很有道理。虽然,超过5000元以上月收入的人占所有劳动者的很少一部分,但是,起征点5000元,早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不适应目前的消费水平。


我们都知道,税收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过程。
税收中的流转税(如增值税)属于初次分配。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全民财富的初次分配可分解为三部分:
(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
(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
(3)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国家税务局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
自2003年起,董明珠已经连续5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据统计,在她历年提交的两会建议中,关于个税起征点的建议被多次提及 。
2010年,董明珠提出,建议调整个税起征点及征收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内需;2015年,她再次提出调整个税起征点;2017年至2023年,连续七年对个税起征点进行建言。其中,她在2018年就提出将个税起征点提到10000元。
2018年两会,董明珠提出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的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同时减少申报时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降低成本运行。
2020年、2021年两会,董明珠继续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一万元,董明珠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切实提高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让群众有钱消费更是促进消费、驱动经济“内循环”的动力。
2022年两会,董明珠表示,如果把工薪阶层的工资提高到1万元起征点的话,那么每年大概就会多出约7000-8000元的收入。


董明珠介绍:“ 较低的个税起征点使企业涨薪时普通员工获利的部分远少于企业支出的成本,降低员工获得感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她认为,资本性所得等征管相对较松,且存在部分高净值人群通过在不同收入类型个税之间、个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税收筹划或偷税漏税。
针对上述介绍的情况,董明珠从两方面给出建议:
其一,提高个税起征点,完善阶梯税率;
其二,完善税收的监督机制,加大对非工资性收入的税收征管力度,创新税收监管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触犯税收公平性原则的事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
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
不可能的
大多数地方公务员工资都发不出的时候,还减税?现在不要求你们延迟退休就谢天谢地了,还减税,怎么可能,未来只会偷偷加税,减税是万万不可能的
很认真的说,意义不大。
很多回答从各种宏观角度分析了税负来源,国家经济情况等等不支持提高。那我就说点贴近生活的。我刚好在个税app里面把个税扣缴的规则找到了。


根据参考公式,如果一个人月入10000元,五险一金都是顶格交会怎么样呢?
累计减除费用5000,不纳税。
五险一金顶格的话,应该在3000上下,不纳税。
如果还有赡养老人、租房、抚养小孩、车贷房贷,七扣八扣一下。
本身就是不纳税的!
也就是说,今年税前收入1万元左右的人,很大概率本身就是不纳税的!
那么再把起征点提到1万元,那么最守影响的不是税前收入1w的人,可能影响的是税前收入2w左右的人……
而税前收入2w的全国才多少人?因此这样的提议对于绝大多数人确实毫无影响。
ps 我再说一个大家可能不信的,本人作为一个低收入群体,在单位今年大幅提高了我的养老金扣缴之后,二月份已经不交个税了!!!
希望政府能够帮我圆个梦,让我有资格交个税!哭唧唧(っ′;ω;`с )
提不了其他有建设性的意见就换人上,每年搞一些不痛不痒的提案对不起人大代表这个身份。
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退休金缴税,退休工资起征点5000,一视同仁才公平,凭什么老登啥也不干每月躺着赚5000+,年轻人普遍拿不到这个数,超过了还要缴税。
我就喜欢看每天国内基本盘兴致勃勃讨论政策就像他们的意见真的有人在乎一样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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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4-03-04 14:24:12  更:2024-03-04 14: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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